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会员服务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会员服务工作的通知


全市各区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时做好会员服务工作,根据《北京市司法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期间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通知》《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全力以赴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加强办公场所安全防控措施,建立体温测试和消毒等制度,适当调整现场接待和服务方式,疫情防控期间,安排专人值班值守,确保协会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二、自2020年2月3日起,暂停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备案、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异地变更执业机构和重新申请人员面试考核、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个案维权、投诉受理、公益法律服咨询等现场接待。   三、如需办理上述事项,请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有关实习及面试考核等相关工作
  1.实习
  (1)实习备案。律师事务所可通过“北京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系统”提交申请,并通过快递方式递交申请材料至协会执业申请部(以往需现场查验的原件材料无须快递)。
  (2)实习证注销。通过“北京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系统”申请,律师事务所可通过快递方式递交申请材料至协会执业申请部。
  (3)实习证补办。律师事务所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后通过快递方式递交申请材料至协会执业申请部。
  (4)更换指导老师。律师事务所须在“北京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系统”登记,通过快递方式递交申请材料至协会执业申请部。
  2.集中培训。暂停举办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恢复培训时间请关注“中国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方网站”公告信息栏目,前期按规定提交《延期考核申请表》的,暂停培训期间不计入延期时间。
  3.面试考核。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安排面试考核。律师事务所可通过快递方式递交实习人员面试考核材料至协会执业申请部(暂不接收异地申请变更执业机构及重新申请执业人员面试考核材料),协会按照收到申报材料的先后顺序,待疫情解除后,再行安排面试考核。
  4.其他
  疫情防控期间,上述符合条件的申请,协会将按规定程序办理;须发放的各类材料及证件,协会将通过快递方式送达。
  咨询电话:010-64515973/74/75/76
  (二)团体会员登记及一证通证书绑定
  新设团体会员登记及一证通证书绑定工作采取预约方式,请提前电话预约办理时间并按照约定时间到协会二层办事大厅办理。
  预约电话:010-64515981
  (三)领取常用法律文书
  领取常用法律文书采取预约方式,请提前电话预约领取时间并按照约定时间到协会二层办事大厅领取。
  预约电话:010-64515981
  (四)申请会员互助金
  需申请互助金的会员,请所在律师事务将申请材料快递至协会会员权益部办理,相关办事流程请登录首都律师网,点击“会员服务”-“会员办事指南”查询。
  咨询电话:010-64515981
  (五)申请律师执业责任保险理赔、律师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理赔
  需申请律师执业责任保险理赔或律师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理赔的会员,请直接联系保险公司并快递报案材料,相关办事流程请登录首都律师网,点击“会员服务”-“会员办事指南”查询。
  (六)申请个案维权
  律师事务所、律师申请维权的,通过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电话反映并快递书面材料至协会会员权益部,相关办事流程请登录首都律师网,点击“会员服务”-“会员办事指南”查询。
  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电话:010-64515999
  (七)有关投诉、复查受理及办理工作
  1.投诉、复查案件受理
  请通过投诉热线电话咨询投诉流程,也可发送电子邮件至投诉中心进行咨询。
  投诉热线:010-64515931
  投诉邮箱:tousu@beijinglawyers.org.cn
  2.投诉、复查案件办理
  投诉、复查案件办理的工作期限顺延,投诉、复查案件的立案、申辩、调查、听证、文书发送等相关工作安排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八)有关律师代理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和重大案件备案工作
  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和重大案件备案材料请快递至协会业务培训部或将扫描件发送至业务培训部邮箱,如需开具备案证明,请在快递材料或邮件中注明“需开具备案证明”字样,备案证明扫描件将回复至邮箱。
  联系电话:010-64515945
  联系邮箱:ywpxb@beijinglawyers.org.cn
  (九)开具无违纪证明
  需开具无违纪证明的会员,请所在律师事务将申请材料快递至协会行业纪律部,相关办事流程请登录首都律师网,点击“会员服务”-“会员办事指南”查询。证明开具完毕后,协会将向申请人发送证明扫描件,确需纸质版文件的,可向协会说明情况,协会通过快递方式送达。
  咨询电话:010-64515935/32/36
  (十)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咨询服务工作
  公益法律服务中心暂停现场咨询服务,保留电话咨询服务。座机拨打800-810-0789(免费),手机拨打010-64515971/72。   四、特殊时期,请各区律师协会加强疫情防控;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严格遵守上述工作流程,如采取预约方式到协会办理相关事项的,请务必佩戴口罩,积极配合协会采取的体温测试,消毒等防控措施。   五、各项会员服务工作现场恢复正常办理时间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北京市律师协会网站和微信公众号通知。
  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北京市律师协会
2020年2月1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