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路工程项目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新增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及疫情防控方面履约行为评价标准的通知
(穗交运函〔2021〕507号)
市道路养护中心,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各区交通运输局,广州交投集团,中交广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佛清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公路工程项目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根据《广州市交通建设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穗交运〔2021〕112号)以及《广州市建设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关于从严强化监督的通知(试行)》(H20217159)要求,经研究,现在我市公路工程项目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新增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及疫情防控方面履约行为评价标准(详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新增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当年度履约不良行为评价标准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0月12日
附件
新增施工单位当年度履约不良行为评价标准(GSLB)
报送突发事件信息方面的不良行为
类别 | 行为代码 | 对应省代码 | 不良行为 | 扣分标准 | 备注 |
一般 行为 | 安全 生产 GSLB4 | GSLB4-43 | -- | 未按规定及时、如实报送造成人员伤亡(含失踪),发生险情危及人员生命安全(含需要紧急转移安置),发生事故造成既有道路交通中断,桥梁、隧道、边坡等坍塌,本身较敏感、已经或可能引发社会舆论热点等突发事故事件的应急信息。 | 3分/次 | 首次发现即录入管理平台并公示 |
扣分设定说明:突发事件信息方面履约不良行为扣分设定为“首次发现即录入管理平台并公示”,是基于突发事件信息工作具有敏感性,政治站位要求高,但目前交通建设工程项目未按规定及时、如实报送突发事件信息的情况多发,需采取首次发现即扣分的措施来保证报送要求落实到位。
疫情防控方面的不良行为
类别 | 行为代码 | 对应省代码 | 不良行为 | 扣分标准 | 备注 |
一般 行为 | 疫情 防控 GSLB7 | GSLB7-1 | -- | 未建立疫情防控组织架构体系或不完善、未报审批等。 | 2分/次 | 首次发现即录入管理平台并公示 |
GSLB7-2 | -- | 未按要求应接尽接,医学禁忌人员不能提供合理证明。 | 1分/人次 | 首次发现即录入管理平台并公示 |
GSLB7-3 | -- | 未落实最新核酸检测要求。 | 3分/次 | 首次发现即录入管理平台并公示 |
GSLB7-4 | -- | 未进行实名制管理、未对参建人员进行排查、未对参建人员建立健康管理台账、未落实关于人员流动和外出的要求、未排查参建人员轨迹、故意瞒报信息和行程。 | 3分/次 | 首次发现即录入管理平台并公示 |
GSLB7-5 | -- | 未按规定落实工地封闭式管理(有多个出入口人员进出、未设置门岗、未执行亮码、测温、登记制度、居住在外的参建人员未落实两点一线等)。 | 2分/次 | 首次发现即录入管理平台并公示 |
GSLB7-6 | -- | 未建立值班值守和疫情防控信息报送制度,缺少值班表和报送记录。 | 2分/次 | 首次发现即录入管理平台并公示 |
GSLB7-7 | -- | 未编制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未开展应急演练;或应急预案不完善、未报审批等。 | 2分/次 | 首次发现即录入管理平台并公示 |
一般 行为 | 疫情 防控 GSLB7 | GSLB7-8 | -- | 未建立或缺少防疫物品台账,购买、存放使用的数量不符合要求。 | 2分/次 | 首次发现即录入管理平台并公示 |
GSLB7-9 | -- | 未开展消毒和环境卫生清扫,或无记录、记录不完整、消杀次数和方法不符合规定等。 | 2分/次 | 首次发现即录入管理平台并公示 |
GSLB7-10 | -- | 进入工地、会议室、食堂等人员密集区未按照要求佩戴口罩。食堂工作人员未佩戴口罩。 | 1分/人次 | 首次发现即录入管理平台并公示 |
GSLB7-11 | -- | 未设置独立的隔离留观场所;隔离留观场所的位置、配置不符合要求。 | 2分/次 | 首次发现即录入管理平台并公示 |
GSLB7-12 | -- | 未对疫情防控进行组织交底,未组织培训宣传,未有书面记录,宣传资料数量不够,条幅破损,宣传资料未及时更新。 | 2分/次 | 首次发现即录入管理平台并公示 |
GSLB7-13 | -- | 未配备专职卫生员、未设置体温检测点,未开展体温监测;或缺少卫生员任命和履职记录,测温台账不完整,频次未达要求。 | 2分/次 | 首次发现即录入管理平台并公示 |
扣分设定说明:疫情防控履约不良行为扣分设定为“首次发现即录入管理平台并公示”,是基于《广州市建设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关于从严强化监督管理的通知(试行)》(H20217159)规定情节较轻即实施动态扣分;另疫情防控工作具有敏感性,政治站位要求高,需采取首次发现即扣分的措施来保证防控要求落实到位。
新增监理单位当年度履约不良行为评价标准(GJLB)
疫情防控方面的不良行为
类别 | 行为代码 | 对应省代码 | 不良行为 | 扣分标准 | 备注 |
一般 行为 | 疫情 防控 GSLB6 | GJLB6-1 | -- | 未建立疫情防控组织架构体系或不完善、未报审批等。 | 2分/次 | 首次发现即录入管理平台并公示 |
GJLB6-2 | -- | 未按要求应接尽接,医学禁忌人员不能提供合理证明。 | 1分/人次 | 首次发现即录入管理平台并公示 |
GJLB6-3 | -- | 未落实最新核酸检测要求。 | 3分/次 | 首次发现即录入管理平台并公示 |
GJLB6-4 | -- | 未进行实名制管理、未对参建人员进行排查、未对参建人员建立健康管理台账、未落实关于人员流动和外出的要求、未排查参建人员轨迹、故意瞒报信息和行程。 | 3分/次 | 首次发现即录入管理平台并公示 |
GJLB6-5 | -- | 未按规定落实工地封闭式管理(有多个出入口人员进出、未设置门岗、未执行亮码、测温、登记制度、居住在外的参建人员未落实两点一线等)。 | 2分/次 | 首次发现即录入管理平台并公示 |
GJLB6-6 | -- | 未建立值班值守和疫情防控信息报送制度,缺少值班表和报送记录。 | 2分/次 | 首次发现即录入管理平台并公示 |
GJLB6-7 | -- | 未编制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未开展应急演练;或应急预案不完善、未报审批等。 | 2分/次 | 首次发现即录入管理平台并公示 |
一般 行为 | 疫情 防控 GJLB6 | GJLB6-8 | -- | 未建立或缺少防疫物品台账,购买、存放使用的数量不符合要求。 | 2分/次 | 首次发现即录入管理平台并公示 |
GJLB6-9 | -- | 未开展消毒和环境卫生清扫,或无记录、记录不完整、消杀次数和方法不符合规定等。 | 2分/次 | 首次发现即录入管理平台并公示 |
GJLB6-10 | -- | 进入工地、会议室、食堂等人员密集区未按照要求佩戴口罩。食堂工作人员未佩戴口罩。 | 1分/人次 | 首次发现即录入管理平台并公示 |
GJLB6-11 | -- | 未设置独立的隔离留观场所;隔离留观场所的位置、配置不符合要求。 | 2分/次 | 首次发现即录入管理平台并公示 |
GJLB6-12 | -- | 未对疫情防控进行组织交底,未组织培训宣传,未有书面记录,宣传资料数量不够,条幅破损,宣传资料未及时更新。 | 2分/次 | 首次发现即录入管理平台并公示 |
GJLB6-13 | -- | 未配备专职卫生员、未设置体温检测点,未开展体温监测;或缺少卫生员任命和履职记录,测温台账不完整,频次未达要求。 | 2分/次 | 首次发现即录入管理平台并公示 |
扣分设定说明:疫情防控履约不良行为扣分设定为“首次发现即录入管理平台并公示”,是基于《广州市建设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关于从严强化监督管理的通知(试行)》(H20217159)规定情节较轻即实施动态扣分;另疫情防控工作具有敏感性,政治站位要求高,需采取首次发现即扣分的措施来保证防控要求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