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证书领取和提交照片相关事宜的通知
- 制定机关: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公布日期:2022.12.06
- 施行日期:2022.12.06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建设综合规定 疫情防控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证书领取和提交照片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和注册人员:
按照自治区“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坚持“解封不解防”原则,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在防控机制到位、内部管理到位的前提下,坚决做好正常生产生活服务保障,为支持我区建筑领域复工复产工作,疫情期间审批通过的注册人员证书即日起可在拉萨市三级政务服务大厅领取。
鉴于拉萨市三级政务服务大厅为市民办事的公共场所,人员流动大、密集度高,病毒交叉感染风险较大,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员聚集,守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就确需前往服务大厅领取二级建造师等证书或提交造价工程师照片业务的,实行电话预约,“错峰”办理领取和提交业务,并按大厅规范指引有序进入,最大限度减少交叉接触。
预约电话:0891-6655543
预约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00)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2月6日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