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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长沙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复议相关事项的通告

长沙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复议相关事项的通告


通 知

  为积极落实湖南省、长沙市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以及《司法部关于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行政复议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长沙市交通运输局现就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复议有关工作事项通告如下:
  1.自即日起疫情防控期间,长沙市交通运输局执法监督处暂停当面解答申请行政复议咨询,原则上不接收申请人当面递交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恢复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申请人咨询行政复议相关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0731-88151217、0731-88151663)。
  2.申请人向长沙市交通运输局申请行政复议,请优先选择通过邮寄的方式提出,请在信封上或者邮件封套上注明“行政复议申请”字样。
  3.申请人如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等原因无法提交行政复议申请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二款“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清除之日起继续计算”规定计算复议申请期限。
  4.请当事人及代理人优先使用电话等非直接接触方式联系复议工作人员,尽量避免当面接触,降低传播风险。如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确需来现场办理复议申请、阅卷等事项的,请事先与复议办案人员预约,且需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测量;体温异常的,务请先行就诊,如有隐瞒病情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对已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将根据案件审理情况通过信函或电话主动联系当事人及代理人,就案件相关事项进行沟通,请予以配合。
  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联系电话:0731-88151217、0731-88151663。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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