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关于恢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关于恢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通知
各有关当事人:
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对于2020年1月23日前已受理并仍在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我办自2020年1月24日起中止审理。经综合评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现决定自2020年4月1日起恢复该部分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0年3月31日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