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关于恢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关于恢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通知


各有关当事人:
  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对于2020年1月23日前已受理并仍在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我办自2020年1月24日起中止审理。经综合评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现决定自2020年4月1日起恢复该部分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0年3月31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