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兰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兰州市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兰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兰州市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兰卫应急发〔2013〕134号)
各县、区卫生局,兰州新区卫生局,局属各单位:
近日,我国上海、安徽、江苏、浙江等地相继发生了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为加强全市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疫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卫生局制定了《兰州市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应急预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兰州市卫生局
2013年4月8日
2013年4月8日
兰州市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应急预案(试行)
总则
(一)编制目的
1.早期发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
2.规范病例发现、报告、诊断、治疗、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密切接触者管理、院内感染控制等疫情处置工作。
3.指导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地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2013版)》、《人感染H7N9禽流诊疗方案(2013年第1版)》、《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方案(第一版)》以及国家、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关于加强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遵循“依法、科学、规范、统一”的原则,按照“有力、有序、有效、有度”和“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的防控方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现阶段兰州市行政区域内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 组织管理
(一)组织管理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本级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本辖区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成立由临床、院内感染控制、流行病学、实验室检验、卫生监督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专家组、医疗救治专家组,指导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成立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置小组,负责开展本单位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上级(辖区)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的指导下,开展本单位和辖区内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
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
(二) 职责分工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指挥、协调、管理本行政区域内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应急培训和演练,组织专家组排查不明原因肺炎和发热病例,开展督导检查和宣教活动,组织开展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的应急处置。加强与其它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建立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和联络员制度,及时与有关部门交流协商,形成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全市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监测信息及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反馈和上报,指导各县、区人感染H7N9禽流感预防控制和监测工作,开展或指导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及疫情处置,开展技术培训和健康教育工作。各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本县、区人感染H7N9禽流感预防控制及监测工作,负责当地疫情信息及监测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包括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相关标本的采集和运送),指导做好生活环境、物品的卫生学处理、现场处置人员的个人防护、密切接触者追踪和医学观察,开展专业人员培训和健康教育。
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为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的定点救治医院,负责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发热病例的筛查与报告,负责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的医疗救治、院内感染控制、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标本采集工作,负责本单位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及其它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及时报告发现的有病死畜禽类接触史及职业暴露的发热病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有关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负责辖区内密切接触者追踪和医学观察。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对辖区范围内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设置、预检分诊制度执行、传染病疫情报告、消毒隔离、院内感染控制、个人防护等工作开展卫生执法监督检查。 病例的发现、报告及疫情发布
(一)病例定义
1.监测病例。同时具备以下4项条件的病例:
(1)发热(腋下体温≥38℃);
(2)具有肺炎的影像学特征;
(3)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降低或正常,或淋巴细胞分类计数减少;
(4)不能从临床或实验室角度诊断为常见病原所致肺炎。
2.人感染H7N9禽流感疑似病例与确诊病例定义参照《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2013年第1版)》(附件1)。
(二)发现与报告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符合监测定义的病例后,须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尚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于24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寄出传染病报告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进行网络直报。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后,应当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尚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寄出传染病报告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进行网络直报。
(三)疫情发布与通报
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向社会发 诊断及治疗
(一)诊断。根据流行病学接触史、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结果,可作出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诊断。在流行病学史不详的情况下,根据临床表现、辅助检查和实验室检测结果,特别是从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标本中分离出H7N9禽流感病毒,或H7N9禽流感病毒核酸检测阳性,可以诊断。
1.流行病学史。发病前1周内与禽类及其分泌物、排泄物等有接触史。
2.诊断标准。
(1)疑似病例:人感染H7N9禽流感疑似病例定义参照《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2013年第1版)》(附件1)。
(2)确诊病例:符合疑似病例诊断标准,并且呼吸道分泌物标本中分离出H7N9禽流感病毒或H7N9禽流感病毒核酸检测阳性。
重症病例:肺炎合并呼吸功能衰竭或其他器官功能衰竭者为重症病例。
(二)鉴别诊断。应注意与人感染高致病性H5N1禽流感、季节性流感(含甲型H1N1流感)、细菌性肺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SARS)、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腺病毒肺炎、衣原体肺炎、支原体肺炎等疾病进行鉴别诊断。鉴别诊断主要依靠病原学检查。
(三)治疗。具体治疗方法参照《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2013年第1版)》(附件1)。 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采样与检测
(一)流行病学调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辖区内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报告人感染H7N9禽流感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后,应当按照《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方案(第一版)》(附件2)进行调查,重点了解病例的基本情况、临床表现、发病前7天内可疑动物(如禽类、猪等)和农贸市场的接触和暴露情况,以及发病后至隔离治疗期间接触人员情况等,必要时根据个案流行病学调查情况组织开展病例主动搜索。
(二)标本采集、保存、运送与实验室检测。医疗机构应当及时采集病例的相关临床样本。标本采集、保存、运送与实验室检测按照《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方案(第一版)》(附件2)进行。 病例管理和感染防护
参照《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2013年版)》(附件3),落实消毒、院内感染控制和个人防护等措施 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管理
(一)定义
(1)诊治疑似或确诊病例过程中未采取防护措施的医护人员或曾照料患者的家属;
(2)在疑似或确诊病例发病后至隔离治疗期间,有过共同生活或其他近距离接触情形的人员;
(3)经现场调查人员判断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
(二)追踪和管理
由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和管理,对密切接触者实行医学观察/健康随访,不限制其活动,每日晨、晚各1次测体温并了解是否出现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一旦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5℃)及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则立即转送至当地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诊断、报告及治疗。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标本采集和实验室检测工作。应当采集病例的所有密切接触者的双份血清标本(开始实施医学观察时和间隔2-4周后),当密切接触者出现急性呼吸道症状时还要采集咽拭子,送当地国家级流感网络实验室进行检测。
医学观察期限为自最后一次与病例发生无有效防护的接触后7天。 应急处置措施
根据以下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一)本市尚未发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
本市尚未发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但其他省(区)发生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1.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做好疫情预测预警,开展疫情风险评估。
2.做好各项预案、方案、技术及物资储备。
3.开展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发热病例的监测。
4.开展对各级各类专业人员的防控培训。
5.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相关知识的健康教育,提高公众防控知识水平。
(二)本市确诊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但未发生人传人
本市确诊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但未发生人传人,应采取以下措施:
1.启动疫情信息日报告制度,每日10时前将前一日0时至24时本辖区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的信息和疫情防控工作动态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2.按照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流行病学调查方案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查明病例之间的相互关联,判定是否发生人传人现象。
3.按照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和处理原则,确定密切接触者,并做好医学观察。
4.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疫点内人居住和聚集场所的消毒处理工作。
5. 医疗机构要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隔离、救治和医院内感染控制工作,执行病例个案报告制度,每日9时前将前一日0时至24时病例治疗的方案和病情变化情况报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病例的主动搜索、标本采集等工作。
6.做好疫情调查处理、医疗救治、实验室检测等专业人员的个人防护。
7.及时向本地区有关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8.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公众卫生意识和个人防护意识,减少发生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危险性。做好公众心理疏导、舆情监测及风险沟通工作,避免出现社会恐慌。
(三)疫情开始人间传播并出现扩散态势
按照《卫生部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试行)》及国家统一部署,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应急保障措施
(一)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应对能力
加强对疾病预防控制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监测、消毒处理和实验室检验的能力;加强对医务人员诊断、治疗知识的培训,要求每一位接诊医务人员都要掌握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预防控制和流行病学调查的相关知识,提高基层医务人员早期发现病人的意识、能力。
(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措施落实
开展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督促应急预案制定、业务培训、技术演练、疾病监测、疫情报告、传染病预检分诊、疫情现场处置、病人救治等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玩忽职守的人员要严肃处理。
(三)做好物质储备,保障经费支持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争取防控工作经费,做好防护用品、应急预防性药物、抗病毒治疗和对症治疗药品、消杀药械、检测试剂等物资储备,保障应急处置工作开展。 附则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开始实施,并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及国家要求随时修订。
附件:1. 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2013年第1版)(略)
2. 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方案(第一版)(略)
3. 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2013年版)(略)
(附件请从卫计委网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