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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宁波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22年综合运输春运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宁波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22年综合运输春运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甬交办〔2022〕3号)


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
  2022年春运将从1月17日开始,至2月25日结束,共计40天。春运期间,人员集中流动性增强,疫情传播风险加大,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根据宁波市春运办《关于印发宁波市2022年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甬春运〔2022〕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综合运输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相关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平安有序出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刻把握春运总体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2022年是我国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年初将举办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做好春运工作意义重大。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春运工作要求,以“平安、有序、顺畅、舒适”为总目标,保健康出行、保出行安全、保运输组织、保路网畅通、保优质服务,高质量完成春运各项任务。   (二)加强客流研判。根据预测,今年全市春运不同交通方式的客运量有增有减,还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预计腊月二十六左右达到节前高峰,正月初五前后达到节后高峰,元宵节过后可能出现第二次返程高峰。受疫情防控影响,高速公路进出口流量预计高于往年。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是“双拉尼娜”年,预计春运期间寒潮、低温雨雪天气概率较高,应急保畅压力更大。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要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更新春运网络机构。市交通运输局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组织结构,加强人员力量配备,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响应,切实发挥综合协调作用。
  二、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   (四)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要求。督促客运和客运场站经营者按规定对场站、交通运输工具进行通风消毒,加强车站卫生间等狭小空间要增加消毒频次,定期开展预防性消毒。严格查验旅客健康码,开展体温检测,提醒旅客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落实“一米线”外等候等要求。按规定落实分区分级交通运输工具控制载客率、设置隔离区等要求。强化高速公路收费站和服务区环境管理和疫情防控。   (五)加强重点环节防控要求。进出中高风险地区的省际道路客运班线一律停运,途经的严格执行“点对点”运输;暂停中高风险地区包车。严格落实道路水路客运、城市公共交通、出租车、轨道交通等一线从业人员戴口罩、绿码上岗、健康监测、疫苗接种、核酸检测等要求。指导和督促冷链物流经营单位加强从业人员防护、严格运输装备消毒、落实信息登记制度,全力做好冷链物流渠道疫情防控。   (六)强化境外来甬人员闭环转运。要继续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民航入境人员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做好宁波机场境外航班闭环转运和入境解除隔离人员“点对点”转运,强化协同管控,确保车辆人员保障到位、现场指挥调度到位、司乘人员防护到位、车辆消杀到位、转运流程形成完整闭环,严防“奥密克戎”等变异株输入。
  三、全力确保安全有序运行   (七)加强安全监督管理。要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运输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认真开展安全隐患自检自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做到立查立改。要严格落实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加强“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围绕客运枢纽场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大安全督导检查力度。   (八)强化安全应急准备。要针对恶劣天气和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等各类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运输受阻、旅客集中聚集、险情事故等情况,完善有关预案,建立协同工作机制,统筹做好应急运力、物资储备及应急运输组织等工作,发生突发情况,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迅速有效处置。如遇冰冻、雨雪、大风、雾霾等恶劣天气,要多渠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引导旅客合理安排计划,监督客运企业严格落实限行、禁航、停飞规定,保障旅客安全有序出行。   (九)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交通执法部门要制定专项方案,加强联勤联动,提高执法效能。强化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合作,依法从严查处春运期间违规涨价、强制搭售保险、非法营运、客车违规异地经营、货车超限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黑车”“黑企业”等违法活动以及其他扰乱运输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加强交通工程项目施工监管,要督促企业落实三通一排、警示标志和应急抢救措施。加强对水路客运企业、客运场站、危险品作业码头的执法监管,严禁非客船搭客、“三无”船舶参加运输。
  四、切实提升运输服务保障   (十)精准调配运力保障。各区县(市)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旅客流量和流时、流向变化监测,继续发挥道路运输的兜底保障作用。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基础上,优化运力调配,科学安排班次计划,加大客运枢纽场站、商圈、景区等重点区域运力投放和应急调度,鼓励开展包车、定制公交等“点对点”运输服务,有效满足群众出行需求。   (十一)切实提升出行体验。加强要优化售票组织,积极拓展线上售票渠道,鼓励采用人脸识别、刷证核验等非接触方式进站。要加强站内客流疏导组织,引导乘客有序分散候车。要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共交通与、机场、铁路、码头等运输衔接,统筹安排运力,及时疏散到站旅客,减少交通场站旅客集聚。要强化重点旅客服务保障,关爱帮扶老幼病残孕等重点旅客,为不会使用或者没有智能手机的老人、儿童等乘客提供代查健康码等服务。   (十二)加强路网运行服务。加强春运高峰时段、重点路段的路网运行动态监测,加强出行信息发布,引导旅客合理安排出行计划。要提前梳理春运易堵缓行、易发生事故的路段和节点,提前落实好治理方案和分流绕行预案。要合理安排养护施工作业计划,尽量避免春节期间施工。要做好清障救援、铲冰除雪等应急工作,保障道路通行条件。
  五、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十三)落实各方责任。各地交通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2022年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的重大意义,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属地体责任。交通口相对根据疫情风险情况引导科学有序出行,防止“一刀切”,有力有序做好综合运输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   (十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积极宣传减少人员流动、减少旅途风险、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人员防护的有效做法,引导公众错峰避峰出行,减少不必要出行,特别是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要以场站等交通服务设施和窗口为载体,及时发布疫情防控要求、安全提示。要加强先进典型报道,挖掘交通一线职工坚守岗位、做好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的感人事迹。   (十五)落实信息报送。各地要加强信息统计,安排专人及时报送运输数据、节前和春节7天情况分析。市公路与运输中心、港航中心等相关单位从1月14日开始预报,每天上午9时前网络报送上日运输统计信息;市交通执法队及时上报春运执法检查数据。春运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总结,书面材料2月25日前上报市交通局春运办。
  春运值班电话兼传真:89189089(春运期间使用),夜间89189099(传真)。邮箱:nbjtw@163.com。
  联系人:张怡,联系电话:89189020。
宁波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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