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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22年银川市建设工程春季开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22年银川市建设工程春季开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银住建发〔2022〕36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建设(开发)、施工、监理企业:
  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统筹做好2022年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春季开复工及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区、市总体安排部署,为切实加强我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快速有序推进建设工程开复工,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现就做好2022年银川市建设工程春季开复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开复工程序
  所有项目在开复工之前,各参建单位要成立由各专业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检查组,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扬尘治理、疫情防控等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和整改,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依据《建设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重点对深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高支模、施工用电、消防安全及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条件进行排查。对存在问题全面整改符合要求后,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形成复工报告,于工程开复工前3天,通过“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系统”上报安全监督机构,施工现场应留存相关资料备查。各项目在开复工前要签订《2022年银川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管控目标责任书》(附件1),开办食堂的项目还需签订《2022年银川市建筑施工现场食品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附件2),存在安全隐患、未签订责任书的施工项目一律不得开复工。   二、严抓开复工疫情防控工作
  各项目要编制疫情防控专项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措施和责任人员,落实好防疫物资储备、隔离划定和隔离场所设置等,完善信息报告制度,继续抓好疫苗接种工作,加强中高风险地区和低风险地区返宁人员分类管理要求。施工现场要进行封闭管理,人员进出只设置一个出入口通行,进场人员符合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后方可进入,加强建筑工地食堂、宿舍、办公区等重点区域的疫情防控管理,对人员聚集场所每天消毒不少于两次并做好消毒台账。要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引导工作,不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   三、严格把控安全生产条件
  (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做好建设工程开复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六个一”措施落实,即制定一套复工复产方案或工作计划并严格组织实施、企业和工程项目部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进行一轮全员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培训(特别是加强对新上岗人员和转岗人员的培训教育)、召开一次节后安全生产会议对复工复产安全生产作专题部署、作出一个履行岗位安全责任承诺、以企业为单位每半年开展一次应急演练、评估。
  2.各项目参建单位要严格开复工要求,按照“六个一律”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即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一律不得开复工,质量安全标准化不达标的一律不得开复工,关键岗位人员未到岗履职及农民工实名制未落实的一律不得开复工,企业培训教育不到位的一律不得开复工,工地扬尘治理“六个标准化”不达标的一律不得开复工,未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的一律不得开复工。
  3.各企业应积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配齐管理人员,履行管理职责。进一步落实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关键岗位人员责任,严格按照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加强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考勤管理工作的通知》,从严落实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制度,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主要管理人员每月到岗时间应为合同约定的天数且不少于22天,当天进退场时间间隔累计超过4小时即为有效出勤。关键岗位人员未到岗履职的,不得开复工。
  4.各企业应严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落实,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相关学习,并列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5.各项目要严格按照《宁夏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要求,落实重大危险源管控工作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审批流程,并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
  6.各监理企业应严格按照《宁夏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监理报告实施细则(试行)》(宁建(建)发〔2019〕28号)落实监理报告制度,加强旁站监理及监理例会等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复工自查自纠,对不具备复工条件擅自施工的项目要及时报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二)有效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1.工程开复工前,各参建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全体管理人员、现场工人特别是新进场和转岗建筑工人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企业、项目部、班组对人员入场培训不得少于15学时,并留存影像资料作为凭证。未经教育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各企业、项目部要认真分析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伤亡等事故类型和成因,制定切实可行的全年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强调复工后的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切忌教育培训不切实际和“走过场”。通过培训切实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规范其安全操作行为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并将相关资料存档以备检查。   四、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各企业要认真按照《宁夏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南》要求,研究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我局将结合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督情况,开展2022年“银川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程”考评工作。   五、加快完善智慧工地信息化建设
  进一步加快推进银川市建筑施工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信息技术与施工管理深度融合,全市在建工地必须按照自治区《智慧工地建设技术标准》DB64/T1684-2020规范要求,严格落实“银川市智慧工地监控系统”安装对接工作。视频监控、扬尘监测、塔吊黑匣子系统接入银川市建筑行业管理处智慧工地监控平台。实名制考勤系统接入住建厅平台,并将数据转送行管处智慧工地平台。监控及考勤数据未实时上传的,不得擅自开复工。   六、严格落实项目人员实名制管理
  严格执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相关要求,强化落实施工现场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从开复工阶段杜绝欠薪案件的发生。严格落实项目管理人员及农民工实名制通道管理工作,严抓考勤打卡。我局将对未按要求做好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项目参建企业及个人进行诚信扣分处理。   七、不断强化建筑工地扬尘管控措施
  各企业要坚决保障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大局,不断强化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春季大风天气较多,易产生扬尘污染,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我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六个标准化”工作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围挡封闭、物料覆盖、车辆冲洗、主要道路硬化、湿法作业、密闭运输。各项目要在围挡、外架、塔吊等部位安装自动喷淋系统,并与智慧工地扬尘监测系统连接,做到扬尘报警时自动开启降尘。施工扬尘管控监督牌应明确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因地制宜做好场地排水、绿化美化等环境治理工作。按照区、市环保工作要求,3月15日前禁止各类土石方作业。   八、进一步加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建筑工地围挡要采用绿植围挡,围挡安装要牢固、美观、整洁。围挡公益广告要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垃圾分类等文明城市内容,并配有“文明健康、有你有我”标识,图文并茂,公益广告展示面积不少于围挡面积的50%(文字展示留白处算面积)。公益广告无破损、脱落,规范使用宣传用语、无错别字等现象,围挡周边环境整洁;项目要安排确定专职文明督导员对围挡、公益广告破损,工地内及周边环境卫生差,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进行督导,发现问题要立查立改。   九、积极推广新技术应用
  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不断提高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新开工项目必须按照《关于在银川市房屋建设工程领域推广使用外架钢板网防护的通知》有关要求,及时安装外架钢板网加强现场防护。对未按要求使用外架钢板网的项目,取消施工企业质量安全标准化考评优秀等次、项目标准化工地考评等考评资格。   十、强化危险化学品管理
  各项目参建单位要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分类、分开存储规定,强化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管理,全面梳理建立建筑工地存在的危险化学品存放、使用风险隐患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完成时限,并对危险化学品存放、使用风险隐患进行研判治理,确保建筑施工领域危险化学品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十一、做好项目部临时党支部申报工作
  为进一步发挥党组织在加强项目管理、维护稳定、安全生产、化解信访矛盾等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关于在银川市建设行业中建立健全企业党组织加强社会稳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为期6个月以上的工程、工作项目等,都应当成立党支部。项目部临时党支部由建设、施工、监理、劳务等各方参建主体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农民工党员组成。新建、续建的建筑施工项目部应按要求摸排党员人数,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填写资料上报至银川市建筑行业管理处。
  请各参建企业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做好本年度春季开复工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近期我局将对建设工程开复工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根据《宁夏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对未进行复工前自查自纠的,按照D-1-4-13扣除施工企业诚信分100分,对未按开复工程序复工的,按照D-1-4-17扣除施工企业诚信分100分;监理单位未严格监督复工的,按照E1-3-08扣除监理企业诚信分200分。其他未严格落实开复工要求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将违法违规行为移交综合执法等部门进行查处,综合运用诚信扣分、媒体曝光等方式严肃处理。
  附件:1.2022年银川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管控目标责任书
  2.2022年银川市建筑施工现场食品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2月23日

  附件1:
  银川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管控目标责任书
  二〇二二年
  2022年银川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管控目标责任书

  为进一步明确扬尘管控目标责任,确保项目严格执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宁夏回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宁夏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标准化实施指南》、《银川市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治理整治标准》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好扬尘治理各项措施,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一、施工现场应采用绿植围挡实行封闭式管理,市区主要路段工地应设置封闭式围挡高度2.5米,一般区域1.8米。围挡材质要求坚固、稳定、统一。施工单位应当对围挡进行定期维护,保持整洁、美观。公益广告面积不低于50%,并符合相关规定。   二、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防止起尘。推广使用钢板、装配式可循环使用的场地硬化铺装材料,硬化后的地面不得有浮土、渣土。   三、施工工地现场出入口处地面必须硬化处置并设置车辆冲洗装置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池设施;车辆驶出工地前,应将车轮、车身冲洗干净,不得带泥上路。渣土运输车辆应安装密闭化装置。   四、建筑材料、构建、料具应按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堆放,布置合理;施工工地内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应密闭存放或及时进行覆盖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土方、长期存放或超过一天以上、临时存放的土方必须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或采取绿化、固化措施。   五、施工现场应根据作业内容、规模配备足够的雾炮、洒水车等降尘设施。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基础上,鼓励采用架体喷淋、塔吊喷淋、道路喷淋等防尘抑尘措施。   六、出现5级以上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土方开挖、回填、运输和拆除施工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并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防尘措施。拆除工程应采取湿式作业法,配备洒水设备,边拆边洒,降低扬尘危害。
  银川市建设领域各企业、项目要严格落实扬尘管控措施,履行建设、监理、施工企业管理责任。银川市建筑行业管理处将通过日常及专项检查、企业标准化考评、标准示范化工程评选等方式对文明施工、扬尘管控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与企业、 项目评先选优、诚信管理挂钩。
  项目名称:
  银川市建筑行业管理处        建设单位(盖章)
  执法监察大队
  (盖章)             签字:
  监理单位(盖章)          施工单位(盖章)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银川市建筑施工现场食品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二〇二二年
  2022年银川市建筑施工现场食品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为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管理目标责任,确保项目严格执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好食品安全管理各项措施,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一、以食品药品安全区创建为主题,工地在绿植围挡上以PVC字体及海报形式加制至少4条宣传标语,提高对银川市食品药品安全区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   二、明确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健全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并严格执行原料验收、人员管理、生产加工、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相应的考核奖惩机制,确保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实处。   三、严格规范食堂餐饮服务许可,建设单位应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在建建筑工地开设食堂的,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市场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督促施工单位在合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   四、切实加强食堂日常安全管理。一是建筑工地食堂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追溯制度要求,通过正规渠道采购合格食品,建立进货台账及索票制度。对食堂采购、贮存、加工中容易造成食物中毒的重要环节严格监控。二是要配备符合卫生标准的给水、排水、食品冷藏等设施设备,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体检合格证明上岗,每年开展一次以上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三是确保食堂环境定期清洁,具备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配备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和有效消毒设施,消毒池不得与其他水池混用,消毒人员必须掌握基本知识,餐饮具消毒要符合相关要求。四是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管部门的相关行业要求。建设单位应组织以预防食物中毒为主自查自纠,定期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及时解决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消除可能存在食物中毒的各种安全隐患,制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每年开展一次食品安全应急演练。
  银川市建设领域各企业、项目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措施,履行建设、监理、施工企业管理责任。银川市建筑行业管理处将通过日常及专项检查、企业标准化考评等方式对食品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与企业、项目评先选优、诚信管理挂钩。
  项目名称:
  银川市建筑行业管理处        建设单位(盖章)
  执法监察大队
  (盖章)               签字:
  监理单位(盖章)          施工单位(盖章)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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