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对各区县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对各区县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
(淄卫字[2009]320号)
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市属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各区县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强化医疗机构依法履行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责任意识,提高传染病防控能力,全力做好当前季节性流感和甲型H1N1流感等传染病防控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于11月下旬组织对各区县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进行传染病防治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检查目的
查找各区县、各单位在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防治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进一步强化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依法履行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各项防治措施,规范我市各类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有效地预防各类传染病的发生、传播和扩散。 检查内容与方法
1、检查内容: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传染病管理及报告质量。详细内容见附表。
2、检查方法:采取听汇报、查看现场、查阅资料和座谈等方式进行,检查结束后进行汇总分析,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检查范围及时间安排
各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个区县检查2处综合医院。每区县检查时间为一个工作日。
博山11月30日,淄川12月1日;高青12月2日;桓台12月3日,临淄12月4日,高新区12月7日,沂源12月8日,周村12月9日,张店12月10日。
附件1、淄博市疾控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考核标准
2、淄博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考核标准
附件1
淄博市疾控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考核标准
检查项目 | 分值 | 标准要求 | 检查方法 | 得分 | |
一、组 织领导(15分) | 成立重点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 3 | 有单位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 查阅有关文件资料 | |
召开重点传染病防治及网络直报工作会议,部署工作意见或计划 | 3 | 总结上年度的工作,传达上级单位有关文件精神,部署当年的工作 | 查看有关会议通知、签到簿及会议材料 | ||
传染病防治经费使用 | 3 | 上级下拨的防治经费专款专用 | 查看拨款文件和经费支出单据 | ||
传染病防治工作督导、检查 | 3 | 对辖区内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每年定期进行两次督导检查,并不定期指导,及时进行反馈 | 查看检查通知、通报、记录 | ||
人员培训 | 3 | 每年对辖区内医疗单位的传染病防治业务人员至少进行1-2次培训 | 查看有关培训资料 | ||
二、疫情管理(25分) | 传染病审核情况 | 5 | 传染病报告审核及时、无重卡(审核不及时1次扣1分,重卡1张扣1分,扣完为止) | 根据网络直报质量评分 |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质量 | 5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及时准确、规范完整(初次报告、进程报告、结案报告齐全) | 根据突发事件相关信息报告情况评分 | ||
疫情分析 | 5 | 每月进行疫情信息的分析,历年疫情资料保存完整 | 查看当年疫情分析资料 | ||
网络直报工作检查督导 | 10 | 每年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传染病网络直报至少检查2次,覆盖率100% | 查看通知、记录等有关资料 | ||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20分) | 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动队 | 3 | 成立机动队、应急队伍中人员配备合理 | 查阅相关资料、查看人员名单 | |
药品储备 | 3 | 储备一定数量的药品和器械等 | 查看库存物品或物品清单 | ||
消杀药械和个人防护用品的准备 | 6 | 准备一定数量的消毒剂、杀虫剂、消杀器械、个人防护用品 | 查看库存物或储备清单 | ||
检验用品的准备 | 5 | 实验室必须配备霍乱快速诊断试纸、增菌液和培养基、及其它重点传染病检验常规培养基、诊断血清以及采样工具 | 检查实物 |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情况 | 3 | 反应迅速,调查处理及时准确得当 | 查看有关传染病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处理资料 | ||
检查项目 | 分值 | 标准要求 | 检查方法 | 得分 | |
四、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防制(20分) | 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相关方案、指南培训、学习 | 5 | 对本单位及辖区内医疗单位的传染病防控业务人员至少进行1-2次培训 | 查看培训通知、培训记录和签到簿 | |
聚集病例调查 | 5 | 发现手足口病、流感样病例聚集情况后立即开展相关流行病学调查及处置。 | 查看相关记录及流调表格及调查报告 | ||
手足口病病例标本上送数量及质量 | 3 | 流行季节每月最少需采集5例首次就诊的普通病例标本,少于5例全部采样 | 按流行季节6个月计算;送检质量结合实验室反馈综合评定 | ||
手足口病监测工作开展情况 | 4 | 手足口病个案调查率≥80%,及时完成个案数据库和标本数据库的录入工作,及时开展疫情分析 | 根据每周数据库更新情况及工作记录总结评分 | ||
健康教育宣传 | 3 | 用三种以上形式(如电视、广播、宣传画、传单、黑板报、街头宣传等)宣传防治知识 | 查看宣传材料、宣传活动记录(录像、照片等) | ||
五、其他传染病防制(20分) | 承担省、市传染病监测任务 | 3 | 配合省市完成当地重点及多发传染病监测任务 | 根据日常配合工作情况评分 | |
霍乱疫源检索报表 | 5 | 定期对重点人群、重点食品、2-3处饮用水源进行霍乱弧菌检测;检索结果每月10日前及时上报 | 查看采样单、检测记录和检验报告,与市的报表核对 | ||
出血热疫点调查处理 | 4 | 对新出现、再出现出血热疫点和爆发点,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疫点处理率达100% | 查看相关记录及工作总结 | ||
开展布病疫点监测 | 3 | 对新发疫情立即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 查看相关记录及工作总结 | ||
及时上报犬咬伤报表 | 5 | 根据山东省狂犬病检测实施方案要求,每月5日前及时上报监测报表。 | 查看报表存根(预防接种汇总表、预防接种月报表) | ||
应得分 | 100 | 实得分 |
附件2
疾控机构对二级及以上医院督导检查标准(传染病部分)
(表1)
项 目 | 内 容 | 内容 | 方 法 | 评分标准 | 备 注 |
一、传染病诊疗管理(250分) | 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100分) | 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科室设置情况 感染性疾病科室的设置门诊登记资料完整性(25分) | 查阅文件,有预防保健科或相关组织,负责预防保健和疫情管理 查阅文件,是否设置感染性疾病科,看现场,设置是否合理 查看最近一个月门诊日志,随机抽取10个病例,看每一病例登记是否包括9个基本项目 | 10例门诊登记病例各项目完整得满分,否则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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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报告率(30分) | 从内科、儿科、皮肤科、传染科、妇科各抽取5名传染病病例,与传染病报告卡及网络直报系统进行核对,看是否有漏报。 | 每漏报1例扣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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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及时率、准确率(25分) | 在核对是否漏报的同时,记录诊断日期与报告日期,用两个时间之差判断是否及时,判断标准为法定工作日时间间隔<12小时,法定节假日<24小时。 | 有1例报告不及时扣3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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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炎、菌痢等主要传染病诊断符合率(20分) | 分别查阅10张传染病报告卡,检查填写项目,查看10例肝炎和菌痢病例的检验登记,计算其诊断符合率 | 肝炎、菌痢诊断符合率90%以上得分,80%-90%得分,<80%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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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专用门诊设置(80分) | 门诊选址、布局、通风、排风、消毒隔离措施符合要求(25分) | 查看呼吸道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及肝炎门诊,现场看门诊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 门诊选址、布局、通风、排风、消毒隔离措施全部符合要求的得分,否则一项不符合要求,扣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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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登记率(15分) | 查看上述专科门诊病人登记情况 | 病人登记率为100%得分,<100%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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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医师、护士专科诊疗护理知识知晓率(15分) | 询问专科医师、护士专科诊疗护理知识,调查知晓率 | 专科医师、护士专科诊疗护理知识知晓率全员合格得分,否则,1人1项内容不合格扣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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肠道门诊开设时间(10分) | 查看肠道门诊记录,确定其开设时间是否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得起止时间开设。 | 肠道门诊开设时间符合要求得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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肠道门诊拥有专用设施符合率(15分) | 调查现场,查看肠道门诊拥有专用设施符合率 | 肠道门诊拥有专用设施符合率在90%以上得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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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表1)
项 目 | 内 容 | 指 标 | 方 法 | 评分标准 | 备 注 |
一、传染病诊疗管理(250分) | 传染病预检、分诊(70分) | 预检分诊场所设置合理,工作制度健全(30分) | 调查现场,查看预检分诊场所设置是否合理,工作制度是否健全 | 预检分诊场所设置合理,工作制度健全,得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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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没有呼吸道发热病人和肠道传染病病人就诊(20分) | 调查现场,查看呼吸道发热门诊和肠道门诊有无普通病人就诊 | 普通门诊没有呼吸道发热病人和肠道传染病病人就诊,得分,否则发现1例扣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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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道发热门诊和肠道门诊没有普通病人就诊(20分) | 调查现场,查看普通门诊有无呼吸道发热病人和肠道传染病病人就诊 | 呼吸道发热门诊和肠道门诊没有普通病人就诊,得分,否则发现1例扣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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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项 目 | 内 容 | 指 标 | 方 法 | 评分标准 | 备 注 |
二、重大传染病的专病管理(70分) | 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 (70分) | 不明原因肺炎报告情况抽检(50分)非流感监测点(70分) | 从呼吸内科和儿科住院日志中二个月内找出10例诊断为肺炎的病例(若不足10例,有几例算几例),与不明原因肺炎诊断标准核对,看是否为漏报。 | 每漏报1例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扣10分,漏报3例及以上本项不得分;报告卡填写不完整每例酌情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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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感监测哨点医院监测情况(20分) | 从呼吸内科和儿科治疗(观察室)记录,查阅10例发热记录,看是否漏报。核对监测记录和报表是否完整、相符。查阅看是否有漏报。(非监测医院此项不扣分) | 每漏报1例扣5分,填报不完整扣1分,报表和监测记录不相符出现1例扣5分,未采样扣4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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