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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吉林市卫生局、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春季学校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及传染病防治工作检查的通知


吉林市卫生局、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春季学校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及传染病防治工作检查的通知
(吉市卫联发[2008]1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教育局,江北教育处,吉林经济开发区卫生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直属学校、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卫生及传染病防控工作,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的《关于联合开展2008年春季学校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及传染病防控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市卫生局、教育局定于3月17日至4月18日对全市学校食品、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及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联合督查。本次重点检查学校卫生设施改造、有关《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等文件的落实和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情况,请各县(市)区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做好准备工作。
  附件:学校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及传染病防控工作联合专项检查方案
吉林市卫生局
吉林市教育局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日

  附件1:
学校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及传染病防控工作专项检查方案

  为切实加强学校饮食饮水卫生安全工作管理,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杜绝校内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持正常教学秩序,吉林市卫生局、教育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学校食品、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及传染病防控工作专项检查。

  一、检查目的
  督促各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学校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监督、指导、管理工作力度;推动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转发卫生部《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文件精神,加强学校内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通过开展自查整顿工作,规范卫生管理工作各项制度建设及落实,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和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二、时间安排
  学校食品、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防治工作联合专项检查从2008年3月19日至4月18日,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自查整改阶段:3月10日至3月21日。各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对学校内食品、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和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同时将自查结果以书面形式于3月21日前分别上报当地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各地卫生、教育行政部门于4月15日前将自查总结上报市卫生局、教育局。
  联系人:王旭东  传真:2023970
  电子信箱:jlswsjjkc@sohu.com
  (二)督导检查阶段:3月21日至4月11日。吉林市卫生局、教育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地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总结阶段:4月14日至于4月18日。市卫生局、教育局对检查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予以通报。   三、检查内容
  1、学校食堂及学校内其它餐饮单位、超市等硬件设施建设、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重点复查部分学校卫生设施改造情况;
  2、《关于转发〈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的通知》(吉市教通字[2008]9号)文件落实情况;
  3、学生生活饮用水及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情况;
  4、学校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各级学校卫生保健机构人员资质情况、学校传染病防治预案等制度、小学查验新生入学免疫接种登记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卫生、教育部门要切实把学校食品、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防治工作列入学校开学伊始的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安排专项整治行动。要切实落实学校食品、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一把手负责制,卫生监督员、经营人员、工作人员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传染病的发生。
  (二)抓住重点环节,确保饮食饮水安全
  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学校集体食堂管理办法》的要求经营管理食堂,认真落实《关于转发〈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学生饮用水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保证提供给学生的食品和饮用水卫生、安全。
  (三)加强宣传教育,培养学生的健康生活行为
  卫生部门要加强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并适时邀请新闻媒体对专项行动进行报道,以期达到更好的整治效果。
  各学校要加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教育,要把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行为作为纪律加以约束,采取各种有效宣传形式,努力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教育学生尽量不食用校园周边流动商贩出售的食品,引导学生健康消费。
  (四)加强指导、紧密配合,形成维护学校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管合力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监督机构要把学校食品、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列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要按照食品卫生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管辖区域的各级各类学校的食品和饮水卫生安全管理、指导和从业人员培训。要依法加大对学校食品卫生、饮水卫生的监督、检验、监测力度,监督监测频次不得少于国家规定标准,要及时发现、纠正存在的问题,消除隐患。要严格落实监督员包片监管责任制度,对监管不力的监督员严肃追究责任并调离监督员岗位。
  各级卫生、教育部门还要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作,加强对学校周边的监督管理,消除危害学生健康的食品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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