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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阜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医疗机构部分诊疗活动的通知

阜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医疗机构部分诊疗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阜阳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事业局,市直医疗机构,安医大附属阜阳医院:
  根据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医疗机构部分诊疗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第二人民医院承担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集中收治功能,留观发热病例由各县市区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二、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只保留必要的急诊、留观、发热、便民、儿科、产科等门诊,并严格落实院感防控措施。   三、医疗机构要严格掌握入院指征,暂停择期手术。   四、目前在院的住院患者,符合出院指征的原则上全部出院;确需住院治疗的,实行封闭式无陪护管理,对于确需陪护的,医院要严格管理,严防交叉感染。   五、不具备急诊急救功能的民营医疗机构(包括个体诊所)全面停诊。
  恢复诊疗时间按疫情发展情况另行通知。
阜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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