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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银工信发〔2020〕16号)


各县(市)区工业主管部门,各工业园区,各科室,各民爆销售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银川市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落实自治区工信厅、银川市安委办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工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就加强当前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党中央及自治区、银川市决策部署,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各县(市)区工业主管部门,各工业园区要充分认清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要求上来,提高整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贯穿工作始终。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银川市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各项安全防控措施,坚决杜绝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持安全生产良好环境,为当前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贡献。   二、突出重点领域,统筹做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疫情期间安全监管。各县(市)区工业主管部门,各工业园区指导辖区企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摸排抓准重大风险,治理重大安全隐患,消除事故隐患。统筹防控应急物资保障,全面掌握应急物资保障综合情况,及时了解防控应急物资需求动态,协调做好防控应急物资供应、储备、调拨等工作,保障应急工作正常进行。督促指导企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强化疫情期间安全生产管理,坚决将疫情堵绝企业之外,防止人心浮动发生安全事故。   三、严密防控民爆物品销售企业安全风险。加强民爆行业监管,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和可能导致事故的安全风险。督促民爆企业通过信息化、远程视频监控等方式,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民爆销售企业重点做好疫情防控、产品库存管理、销售人员值班值守交接等工作,将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与疫情期间员工安全管理有机结合,加强车辆、人员出入检查、防疫消毒等工作,做到精准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   四、提前部署,严格审查,做好复产复工准备。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制定复产复工及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及时调度,对生产线工艺流程、专用设备设施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进行全面检查和测试,防范因仓促开工、突击生产等引发安全事故。做好企业复产复工后员工交通、食宿、隔离等防疫防控工作,做到正确使用防护用具和用剂,确保员工疫情防护全覆盖。严格落实复产复工安全审查程序,各县(市)区工业主管部门、各工业园区要指导监督企业开展复产复工前疫情防控、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工作。对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彻底,不具备复产复工条件的,坚决不予开工复产。各民爆销售企业要将复产复工疫情防控情况和工作方案及时报送属地工信部门和我局。   五、强化主动担当,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工业主管部门、各工业园区要压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监督责任,坚守岗位,主动担当,把投身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作为检验党员干部初心使命、责任担当的试金石和磨刀石,作为识别和评价干部政治素质、宗旨意识、全局观念、担当精神的重要内容,通过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把当前安全生产防控各项工作落实下去,责任到人,全力以赴抓好工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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