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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商贸服务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商贸服务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
(宁商通〔2020〕44号)


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指导商场、超市、宾馆、餐饮等商贸服务业企业做好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引导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我厅组织编写了商场等商贸服务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已经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参照执行。
  附件:1.商场疫情防控指南
  2.超市疫情防控指南
  3.农贸交易市场疫情防控指南
  4.宾馆酒店业疫情防控指南
  5.餐饮业疫情防控指南
  6.家政服务业疫情防控指南
  7.家电服务业疫情防控指南
  8.美发美容行业疫情防控指南
  9.洗染行业疫情防控指南
  10.物流快递和外卖人员卫生防护指南
  11.再生资源行业卫生疫情防控指南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0年3月25日

  附件1
  商场疫情防控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商场的卫生管理和健康防护。   二、经营场所运营管理
  (一)落实主体责任,商场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建立防控制度,做好员工信息采集工作。
  (二)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可通过视频滚动播放或张贴宣传材料等,加强从业人员和顾客对新冠病毒感染的风险防范认知。
  (三)加强健康管理,员工在岗期间注意自身健康状况监测,当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要及时汇报并按规定去定点医院就医。合理安排从业人员轮休。
  (四)实施人员体温检测,应当在经营场所门口设置专人对每位上岗员工和顾客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
  (五)所有员工佩戴口罩上岗,安排专人提醒顾客在进入大型商场之前佩戴口罩,注意洗手;顾客不戴口罩时,拒绝其进入大型商场购物。
  (六)保持接触距离,销售人员与顾客交谈时保持1米及以上距离,尽量不要直接接触;视情况适当控制销售大厅的顾客人员数量。
  (七)禁止组织聚集性活动,避免集体餐食,集中会议、培训、娱乐等;不得组织开展大规模促销活动、展览展示等聚集性活动;员工应当避免自发性的聚集活动。
  (八)暂停部分服务设施,暂停母婴室、儿童游乐场所、室内娱乐场所服务。商场中的酒吧、舞厅、电影院、电子游戏厅等人员密集的区域复工营业按照自治区和五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要求执行。
  (九)实行错时分桌就餐,员工应当采取错峰、打包的方式就餐,可考虑一人一桌就餐;避免聚集堂食用餐,尽量减少近距离交谈。
  (十)合理使用电梯,所有人员乘梯时相互之间注意保持适当距离;低楼层购物推荐走安全通道,较高楼层优先使用扶梯并尽量避免与扶手直接接触,高楼层乘用直梯时,不要直接用手接触按键并快进快出。
  (十一)设置应急区域,可在经营场所内设立应急区域;当出现疑似症状人员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十二)商场中涉及的餐饮、美容美发等区域按照相关行业卫生防护指南要求执行。   三、环境卫生要求
  (一)加强室内通风。在保证经营场所温度达标前提下,加强室内空气流通,首选自然通风,尽可能打开门窗通风换气,保证室内空气卫生质量符合《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 37488-2019)。
  运行的空调通风系统应当每周对开放式冷却塔、过滤网、过滤器、净化器、风口、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设备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若场所内空调无消毒装置,需关闭回风系统。
  (二)垃圾清运处理。每天产生的垃圾应当在专门垃圾处理区域内分类管理、定点暂放、及时清理。存放垃圾时,应当在垃圾桶内套垃圾袋,并加盖密闭,防止招引飞虫和污染其他食品和器具。垃圾暂存地周围应当保持清洁,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消毒。
  (三)其他卫生。确保商场地面无污水。下水道口应当每天清洁、除垢、消毒。确保公共卫生间及时清洁,配备洗手液等用品,做到无积污、无蝇蛆、无异味。   四、加强清洁消毒
  (一)加强餐饮具消毒。员工用餐场所应当保持通风换气,加强公用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餐(饮)具应当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每日对餐桌椅及地面进行清洁和消毒。
  (二)物体表面清洁消毒。应当保持环境整洁卫生,每天定期消毒,并做好清洁消毒记录。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收银台、柜台、休息区、服务台、电梯间按钮、扶手、门把手、公共桌椅座椅、公共垃圾桶、购物篮、购物车、临时物品存储柜等),可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建议每天至少在营业前消毒一次,可根据客流量增加情况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三)垃圾桶消毒。可定期对垃圾桶等垃圾盛放容器进行消毒处理。可用含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四)卫生洁具消毒。卫生洁具可用有效氯含量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或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待用。
  (五)消毒工作服。定期更换工作服;可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常规清洗。
  (六)方便顾客洗手。确保经营场所内洗手设施运行正常,在问询台和收银台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有条件时可配备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五、个人健康防护
  (一)佩戴口罩。从业人员在岗时应当佩戴口罩,与顾客交流时不得摘下口罩。顾客在商场内要一直佩戴口罩。
  (二)注意手卫生。工作人员在上岗期间应当经常洗手,可用有效的含醇速干手消毒剂;特殊条件下,也可使用含氯或过氧化氢手消毒剂;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当使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在工作中避免用手或手套触碰眼睛。
  (三)商场内的重点防护人群包括柜台销售人员、收银员、接货员、理货员、保洁员、保安等与顾客接触较多的工作人员,需要注意在上岗时佩戴手套和口罩。
  (四)接货员和采购人员传递文件或物品的前后都要洗手,传递时都要佩戴口罩;对于负责收发文件或其他用品频繁的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口罩和手套。
  (五)收银员优先采用无线扫码支付方式,有条件的商场现金收银岗位人员可配护目镜。
  (六)商场快递交接优先考虑网络下单付款和使用快递柜办理交接。
  附件2
  超市疫情防控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新冠肺炎防控期间,超市的卫生管理和健康防护。   二、超市运营管理
  (一)提高防范意识。可通过视频滚动播放或张贴宣传材料等,加强从业人员和顾客对新冠病毒感染的风险防范认知。
  (二)加强健康管理。员工在岗期间注意自身健康状况监测,当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要及时汇报并按规定去定点医院就医。合理安排从业人员的轮流休息。
  (三)人员体温监测。应当在超市门口设置专人对每位上岗员工和顾客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
  (四)引导顾客佩戴口罩。提醒顾客在进入超市之前应当佩戴口罩,回家后注意洗手;不戴口罩拒绝进入超市购物。
  (五)设置应急区域。可在超市内设立应急区域,当出现疑似症状人员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其他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处理。   三、环境卫生要求
  (一)加强通风。超市应当保持空气流通、清新,保证室内空气卫生质量符合《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37488-2019)。
  超市的集中空调应当保证供风安全,每周对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开放式冷却塔、过滤网、过滤器、净化器、风口、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设备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若超市的空调无消毒装置,需关闭回风系统。
  (二)垃圾处理。每天产生的垃圾应当在专门垃圾处理区域内分类管理、定点暂放、及时清理。存放垃圾时,应当在垃圾桶内套垃圾袋,并加盖密闭,防止招引飞虫和污染其他食品和器具。垃圾暂存地周围应当保持清洁,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消毒。
  (三)重点区域的卫生要求。确保超市地面无污水。生鲜加工区应当保持地面墙面整洁,下水道口应当每天清洁、除垢、消毒。确保公共卫生间及时清洁,自备洗手液等用品,做到无积污、无蝇蛆、无异味。   四、加强清洁消毒
  (一)物体表面清洁消毒。应当保持环境整洁卫生,每天定期消毒,并做好清洁消毒记录。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电梯间按钮、扶手、门把手、公共桌椅座椅、公共垃圾桶、购物篮、购物车、临时物品存储柜等),可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建议每天至少在营业前消毒一次,可根据客流量增加情况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二)垃圾桶消毒。可定期对垃圾桶等垃圾盛放容器进行消毒处理。可用含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三)卫生洁具消毒。卫生洁具可用有效氯含量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或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待用。
  (四)消毒工作服。定期更换工作服;可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常规清洗。
  (五)方便顾客洗手。确保超市内洗手设施运行正常,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有条件时可配备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五、个人健康防护
  (一)佩戴口罩。从业人员应当佩戴口罩上岗,与顾客交流时不得摘下口罩。顾客在超市内要一直佩戴口罩。
  (二)注意手卫生。工作人员在上岗期间应当经常洗手,可用有效的含醇速干手消毒剂;特殊条件下,也可使用含氯或过氧化氢手消毒剂;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当使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在工作中避免用手或手套碰触眼睛。
  (三)重点人群防护。收银员、售货员、理货员、保洁员、保安等与顾客接触较多的工作人员,需要注意在上岗时佩戴口罩和手套。
  附件3
  农贸交易市场疫情防控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农贸交易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人群密集场所等的卫生管理和健康防护。   二、市场经营管理
  (一)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农贸交易等市场的监管,市场开办者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建立市场销售者档案,查验并留存市场销售者的社会代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同时认真落实一日一清洗消毒的措施。非露天农贸交易等市场应根据面积、通风等条件,严格限制单位时间内人员进入数量,避免人员聚集。
  (二)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可通过视频滚动播放或张贴宣传材料等,加强市场销售者和顾客对新冠肺炎的风险防范意识。
  (三)加强健康管理。市场销售者在岗期间注意自身健康状况监测,当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要及时向市场管理人员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去就近的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合理安排市场销售者轮休。
  (四)人员体温监测。应当在市场门口设置专人对每位上岗的市场销售者和顾客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
  (五)全程佩戴口罩。顾客和市场销售者在市场内全程佩戴口罩,市场销售者与顾客交流时不得摘下口罩。顾客进入市场不戴口罩时,拒绝其进入市场购物。
  (六)注重洗手消毒。市场销售者和市场工作人员在上岗期间应当经常洗手,可用有效的含醇速干手消毒剂;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当使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
  (七)设置应急隔离区域。应在市场内设立独立的应急隔离区域,当出现疑似症状人员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其他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处理。   三、环境管理
  (一)加强通风。非露天农贸交易等市场应当保持空气流通、清新,保证室内空气卫生质量符合《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 37488-2019)。使用集中空调的市场应当保证供风安全,每周对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开放式冷却塔、过滤网、过滤器、净化器、风口、空气处理机组、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设备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若市场的空调无消毒装置,需关闭回风系统。商户使用个体空调的,参照集中空调管理。没有使用集中空调的市场,采取定期自然通风。
  (二)垃圾处理。每天产生的垃圾应当在专门垃圾处理区域内分类管理、定点暂放、及时清理。垃圾应当存放在垃圾袋内,并扎紧垃圾袋。垃圾暂存地周围应当保持清洁,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消毒。
  (三)重点区域的卫生要求。确保市场地面无污水。生鲜加工区应当保持地面墙面整洁,下水道口应当每天清洁、除垢、消毒。确保公共卫生间及时清洁,配备洗手液等用品,做到无积污、无蝇蛆、无异味。   四、加强清洁消毒
  (一)一日一清洗消毒。应保持环境卫生,每天在营业结束后进行清洗消毒。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门把手、公共桌椅座椅、公共垃圾桶等),可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清洗和消毒的次数,可根据客流量情况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市场销售者在每日收市后,必须把摊位内全部垃圾污物清除干净,用水将台面、地面、下水沟渠和店面周边地面清扫、清洗干净,对清洁后的台面、工具、砧板用具、档口地面进行消毒,用清水把消毒后的器具、台面、砧板等冲洗干净。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贸交易等市场每周要进行至少1次大扫除和消毒。在“一日一清洗消毒”的基础上,对重点区域进行彻底大扫除,不留死角。清洗干净后可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全面喷洒消毒,消毒剂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冲洗干净。
  (二)垃圾桶消毒。定期对垃圾桶等垃圾盛放容器进行消毒处理。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三)消毒工作服。市场销售者定期更换工作服;可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常规清洗。
  (四)方便顾客洗手。确保市场内洗手设施运行正常,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有条件时可配备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五)卫生洁具消毒。卫生洁具可用有效氯含量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或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待用。   五、开展灭鼠除虫
  (一)抓源头管好垃圾。市场管理者承担市场灭鼠除害的主体责任,确保市场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控制水平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加强农贸市场垃圾管理,垃圾运输车和手推式垃圾收集车等要密闭存放、运输,提高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水平。
  (二)安装防鼠、防蚊和防蝇设施。市场管理者要完善农贸市场病媒生物防治设施;市场地面硬底化,沟渠要疏通,坑洼地面要填平,墙洞地缝要堵抹,下水道和沟渠面要密闭,下水道口要安装防鼠设施;加工、销售、存放直接入口食品场所的房间要配备纱窗、纱门、风帘机、纱罩、玻璃柜等防蝇设施;市场内及周边要按相关要求安置毒鼠屋。
  (三)控制病媒生物密度。每半月投放毒鼠饵料1次,减少鼠密度;每周巡查一次,清除各类小容器积水,检查市场内花卉店铺积水,减少蚊虫孳生。每天清理垃圾,减少蝇类密度。   六、加强措施落实
  (一)日常的清洁消毒工作由农贸交易市场经营者实施,对大型农贸交易市场的消毒工作可委托专业消杀公司进行。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做到实施清洁消毒有计划、有记录。疾控机构要做好消毒与个人防护的技术指导工作。
  (二)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可采用购买专业有害生物防制公司服务与市场管理者协同相结合的方法,重点是清理卫生死角,消除鼠、蝇、蚊、蟑螂等病媒生物孳生场所。
  (三)如发现有禽畜类大量生病或死亡等异常情况,市场销售者不应擅自处理病禽(畜),应向市场管理者反映,立即关闭工作场所,并及时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附件4
  宾馆酒店业疫情防控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宾馆、酒店、招待所、旅店等的卫生管理和健康防护。   二、场所管理
  (一)公共区域。
  1.只保留大堂正门通行,封闭其他出入口。在大堂入口实行进门测体温防疫健康码制度,可采取安置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或人工持非接触红外线额温计等方式进行测温,必要时进行复测。
  2.严格执行扫码进入的规定。张贴“我的宁夏”小程序二维码,没有防疫健康码的人员扫码后申领健康码,符合通行要求方可进入店内。入口处安排专门人员引导、辅助不会操作人员进行登记。
  3.公共场所原则上使用自然通风,尽可能打开门窗,加强通风换气,建议每日通风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有条件的可以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以加强室内空气流动。如安装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参照《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南》做好空调通风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
  4. 对公用扶手、公共门窗把手、电梯间、公共卫生间、公共垃圾桶等公共设施进行预防性消毒,物体表面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 mg/L~500 mg/L)擦拭,作用时间30分钟,再用清水擦净。
  5.公共卫生间应及时增配手消毒剂等防护物品,确保其充足到位。公共区域及客房内垃圾桶要做到每日保洁及消毒。
  6.有内设餐厅的,餐饮具可用煮沸、蒸汽、紫外线消毒柜或用有效氯浓度为500mg/L消毒液浸泡30分钟消毒。桌布等用品应高温洗涤,做到一客一换。禁止举办大型聚集活动。
  (二)房间区域。
  1.注意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客房需保证每日通风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中央空调具备新风功能,需关闭回风、使用全新风运行;一旦发生疫情,立刻关闭中央空调;如无新风功能,需关闭中央空调。无窗房型停止售卖。
  2.每天对房间内家具、家电设施,以及洗脸池、浴缸、淋浴房、马桶等设施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 mg/L~500 mg/L)擦拭,作用时间30分钟,再用清水擦净。每天至少一次。推荐使用紫外线至少照30分钟(如有)。
  3.客房内床上卧具、毛巾等公共用品应按相关规定严格消毒,一客一换,必要时可采买密封客耗品。每日对布草存放点、清洗消毒间等工作间做紫外线消毒处理不低于30分钟;喷洒1:30稀释的84消毒液不少于2次。   三、人员管理
  (一)加强对住宿人员、从业人员每日健康监测。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可疑症状,应按相关规定及时报告,并按规定就近前往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二)住宿人员、从业人员进入宾馆(酒店)前均需测量体温进行登记,并佩戴口罩,用过的口罩需集中弃置指定的垃圾桶中统一处理,不可随意丢弃。
  (三)营业期间,从业人员应全部佩戴口罩,做好员工个人防护。经营单位从事消毒的人员须经过培训方可上岗。
  (四)经营单位可采取宣传海报、滚动字幕等方式加强健康教育,告知当前疫情进展情况、进行风险提示及提高个人防护技能。
  (五)若发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者,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在记录信息及时报告后要求就近前往定点医院的发热门诊就诊,并按规定做好后续防控工作。   四、信息记录管理
  (一)使用《中国酒店客房防疫自律公约自检表》作自查自纠。
  (二)酒店人员及住客、访客的异常信息及时上报社区卫生防疫部门。
  (三)主动为住客提供就近发热门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收治医疗机构、以及交通路线信息。
  (四)接受消费者防疫安全监督及投诉建议,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五)配合社区卫生防疫部门相关工作,最大程度承担社会责任。
  (六)配合酒店预订平台,对因疫情导致的消费者预订取消和变更做好处理。
  附件5
  餐饮业疫情防控指南
  一、适应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新冠肺炎防控期间,餐饮市场主体的卫生管理和健康防护。   二、人员管理
  (一)员工管理。
  1.掌握员工近期外出情况(所到区域、是否去过医院、是否接触疑似患者、是否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相关症状),并汇总登记,员工应予配合并不得隐瞒与疫情有关的情况。如当地对疫情期间员工档案管理及报送有明确要求的,应予积极配合并按当地规定登记、报送。
  2.要求所有员工上下班途中正确佩戴口罩。员工集体在宿舍住宿的应每天对宿舍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清洁消毒和通风管理。非集体住宿的员工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采取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上下班。
  3.员工每天进入经营场所(工作区域)前,应安排专门人员给员工检测体温,体温正常方可入内工作,并进行洗手消毒。若员工体温超过37.3℃,有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就近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向辖区有关部门报备。
  4.制定疫情期间员工档案管理制度,档案记录应包括但不限于每日出勤人员姓名、身体状况、工作岗位等。
  5.在岗员工需配戴口罩上岗,并及时更换口罩。
  6.员工除戴口罩外、还应加强洗手及消毒频次,尤其注意在工作前、操作后、如厕后等严格洗手,切实加强个人安全防护。
  7.建议员工每人有两套工服以便交替使用。每天要对工服进行洗涤和消毒,确保不会造成潜在的交叉污染风险。白色工服,在洗涤完以后可使用有效氯浓度为250~500 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不少于一小时,然后取出漂洗自然风干,或者采用煮沸的形式在100℃的沸水中煮15分钟,然后拿出晾干。有色工服只能采用煮沸的方法进行消毒。
  (二)顾客管理。
  1.就餐区域入口处宜设置体温检测设备,对到店消费者进行体温测量,发现有发热(体温超过37.3℃)、感冒、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应劝离并提醒其根据自身情况就医。
  2.严格执行健康码管理。顾客进店时出示健康码、测体温。
  3.顾客进店就餐要保持安全距离,实行分餐制,除就餐时全程佩戴口罩。
  4.实行单人单桌。   三、用具管理
  (一)确保餐用具严格清洗消毒后使用。餐用具清洗干净后,可采用以下消毒方法:
  1.完全浸泡在水中煮沸10分钟以上;
  2.用洗碗机清洗消毒,洗出的餐用具表面温度需达到71℃以上,同时洗碗机最后漂洗温度达到82℃以上(或达到洗碗机厂家规定要求);
  3.使用红外线热力消毒柜消毒,将红外线的热力消毒温度设定在120℃以上10分钟,以确保达到消毒效果;
  4.使用有效氯浓度为250 mg/L以上的含氯消毒液,浸泡5分钟以上;也可以使用二氧化氯的消毒剂(100~150 mg/L),浸泡10~20分钟;
  5.选择外购消毒餐具时,需检查清洗消毒企业的资质,并保留同批次餐具的合格证明或者检测报告。
  (二)厨房内使用的食品加工工具、盛放食品的器皿在每次工作结束后及时清洗消毒。
  (三)餐厅里使用的布草(桌布、客人毛巾、后厨使用的抹布等),可高温蒸煮15分钟以上进行消毒,或在75℃热水中洗涤30分钟以上。
  (四)对外送餐食的保温箱、物流车厢及物流周转用具每天清洁消毒。其中外送保温箱建议每天消毒不少于3次,其他每天不少于1次。
  (五)对冷冻冷藏和保鲜设备应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并确保清洁卫生。
  (六)店内应配备有抑菌作用洗手液和手部消毒化学品。所需清洁消毒用品及器具应划定专门区域摆放,对于酒精等易燃消毒用品应注意防火安全。   四、环境管理
  (一)在用餐场所的显示屏显示或明显位置张贴公告和防护知识海报,正确宣传引导告知所有进店顾客需配合和注意事项。
  (二)加强就餐场所和加工场所的空气流通,维护通风和空净系统的正常运转,加大通风换气量,确保营业空间内具有当前条件下最高的换气频次。加大对通风和空气过滤装置进行调试与清洁消毒的力度,增加过滤器的清洁消毒和更换频次。
  (三)具备条件的就餐场所可以减少桌椅摆放、加大就餐者之间空间距离。
  (四)加强对就餐区域、人员通道和洗手间等场所的消毒灭菌,并每日公示消毒情况;洗手间应配备洗手池及洗手液、消毒液等;每日对洗手间内物体表面使用含氯消毒液浓度250~500 mg/L进行擦拭,每日不少于一次。未配备洗手间及洗手池的单位应配备免洗手部消毒液。有条件的企业可把水龙头改为非接触式水龙头,避免接触。
  (五)在客人入座后再摆放餐具,对所有的客人做到一客一餐,即使客人落座但没有使用餐具,在收餐时候也要撤下台。
  (六)对厨余垃圾要尽可能使用加盖式垃圾桶并使用垃圾袋,按照垃圾分类处置要求进行分类处置,当日垃圾需及时清理。使用过需废弃的口罩、手套应该放在密闭容器内,一天工作结束以后,使用有效氯浓度为500 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在垃圾上,对垃圾消毒后置于有害垃圾中丢弃。每天工作结束以后,对垃圾桶进行彻底的清洁消毒,可使用有效氯浓度为500 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晾干后使用。
  (七)自行或配合物业增加电梯的消毒频次,对扶手电梯的扶手等部位要加强消毒,对轿厢式电梯要张贴戴口罩提示语,并尽可能减少单次乘坐人数,降低密闭空间内病毒传播的可能性。
  (八)如发现有疑似或确诊病例消费者在店内就餐过,应第一时间暂停营业,并开展终末消毒(对店内进行一次彻底消毒)。   五、食材管理
  (一)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供货商采购原材料,严格执行食材进货查验。
  (二)落实采购各环节索票索证制度并存档记录,尤其是对肉及肉制品做好索证索票工作,不采购或使用病死、毒死及死因不明的禽畜动物肉类及肉制品。
  (三)禁止经营、贮存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不在餐饮经营场所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不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动物。
  (四)食品、非食品、食品相关产品、化学品,要分开存放,放在不同的区域。干货产品要隔墙离地10公分存放。散装食品拆包装以后,要留存产品原始包装信息,确保做到可追溯。
  (五)食物成品、半成品和原材料分开存放。如需冷藏或冷冻储存的,尽量储存在不同的制冷设备中,如条件所限,成品和半成品需放在同一制冷设备中的,尽量由上往下依次存放蔬菜、海鲜、畜肉类(猪牛羊)制品及禽肉类(鸡鸭鹅)制品,鸡鸭鹅类制品要放在最底层,并确保不要有交叉污染。
  (六)冷藏食品在0~8℃储存,冷冻食品在-15℃以下储存,或依据食品规定储存条件储存。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加强对原材料的常温、冷藏、冷冻储存环节管理,确保原材料保持新鲜;坚持通过覆盖储存(如使用保鲜膜等方式)防止食材交叉污染。   六、加工管理
  (一)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加工制作食品。
  (二)做到加工工具分开。可使用有颜色的系统将刀具分开,盛放食品的容器分开,确保海鲜类、肉类、蔬菜使用不同的工具器皿进行加工储存,避免交叉污染。
  (三)对食品原材料如海鲜类、肉类、蔬菜进行分池清洗,避免交叉污染。
  (四)菜品需烧熟煮透,烹调制作菜品时的中心温度应达到70℃及以上。对于需要再次加热食用的菜品,加热时中心温度达到70℃及以上。
  (五)传菜过程中,传菜员工必须佩戴口罩和手套,并在菜品上加一个盖子或者使用保鲜膜罩住菜品,确保菜品在传菜过程中不被污染。上菜的员工也要佩戴口罩,戴手套,覆盖在菜品表面的盖子或保鲜膜不要提前剥离,等放到客人的桌子上再揭开。应给客人提供公筷、公勺便于分餐时使用。
  (六)制作外卖食品时应在厨房内装盒完毕,并确保冷菜保温在8℃以下,热菜保温在60℃以上。   七、配送管理
  (一)配送员在配送过程中应高度注意防护及配送安全,全程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并参照使用说明定期更换,关注周边是否有患呼吸道疾病症状的人员,并在疫情期间尽可能保持距离,避免飞沫传染。
  (二)配送员应做好送餐箱、配送交通工具等的消毒,尤其是盛放食物的送餐保温箱,应在平时清洁消毒要求的基础上增加消毒频次,必要时可随身携带含氯消毒产品或含75%乙醇的消毒产品进行消毒处理。
  (三)建议使用封签对配送餐品进行密封。建议增加外卖信息追溯卡标明制作人、装餐人和送餐人姓名和体温状况。
  (四)配送过程中,尽可能采用无接触配送的形式,避免因面对面接触存在的传染隐患。
  (五)平台配送管控部门要密切关注外卖配送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及配送情况,尤其注意医院、隔离等区域配送员的身体状况,为其提供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并制定预案应对各类突发状况。
  附件6
  家政服务业疫情防控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家政企业的卫生管理和健康防护。   二、运营管理
  (一)协调保障刚需。家政企业积极协调保障刚需用户家庭,以本地和外地留宁的家政服务人员为基本队伍合理调配。
  (二)加强疫情防治宣传。对家政服务人员开展疫情预防知识和防治措施的卫生健康教育培训,包括洗手、防护用品使用、经营环境消毒、通风、预防飞沫传播等内容。
  (三)配备必需物资。按照疫情防护需求,确保疫情防控物资配备到位,包括口罩、消毒液、酒精、专用抗菌洗手液或免洗消毒洗手液、防护手套等。
  (四)加强返宁人员管理。家政企业做好数据记录,持绿色健康码或健康通行卡,体温检测正常、无疑似症状方可上岗。   三、人员防护
  (一)加强健康监测。家政服务人员在岗期间注意自身健康状况监测,当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时,要及时汇报并按规定去定点医院就医。
  (二)坚持佩戴口罩。提供服务时要全程佩戴口罩。戴口罩前应保持手部卫生,佩戴时应全部遮盖口鼻处,双手压紧鼻两侧的金属条,使口罩与面部紧密贴合。当口罩污染或潮湿后应及时更换。
  (三)注意手部卫生。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掌握正确的洗手方法,勤洗手,洗手时使用洗手液或香皂,使用流动水洗手。
  (四)保持良好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打喷嚏或咳嗽时用手肘部或纸巾遮住,不要用手接触口、鼻、眼。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弃置于有盖垃圾箱内。   四、注意事项
  (一)入户及时消毒。自备分装瓶,装好消毒液,做好必要消毒工作。进入雇主家门时在门外换鞋或穿上鞋套,用准备好的分装瓶对门把手进行消毒后再进门。进门后及时清洗双手。
  (二)做好通风清洁。住家家政服务人员应做好雇主家庭室内清洁,勤开窗通风。
  (三)避免交叉感染。与雇主家庭共同用餐时,实行分餐制。
  (四)履行必要告知。与雇主沟通时尽量保持1米以上距离。主动告知雇主返宁时间、行程等信息,并按照隔离要求做好各项防护措施。雇主应为住家家政服务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便利条件。
  附件7
  家电服务业疫情防控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家电服务企业的卫生管理和健康防护。   二、日常管理
  (一)企业每日采集从业人员疫情控制期间的身体健康状况信息并登记汇总。
  (二)身体健康状况信息良好的从业人员每天上岗前,应检测体温,并进行洗手消毒。在超过 37.3℃的情况下,应询问是否有相关接触史,观察是否有发热、咳嗽、呼吸不畅等疑似症状,立即按规定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三)建立从业人员每日健康登记制度,每日上岗前进行检查登记汇总,包括体温状况,工装及工具清洁消毒,防护用品佩戴及其他个人卫生要求。
  (四)从业人员上班期间应时刻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交流,保持勤洗手,坚持在工作前、操作后、进食前、如厕后严格洗手。
  (五)减少或者避免聚集性会议,尽量通过非接触方式进行沟通。
  (六)根据经营场所的实际情况,进行人员、物品的流向设计,尽量保证人员和物品相互隔离。   三、规范上门服务行为
  (一)应佩戴口罩和手套;一次性物品不可重复使用,其他非一次性物品需每天清洗消毒。所穿工作服要及时洗涤、消毒。
  (二)上门途中和服务期间,服务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和手套。工具设备要在上门前和上门后分别进行清洁消毒。
  (三)出入封闭管控的服务场所时,严格执行自治区有关防控要求。
  (四)服务个人家庭消费者时,上门前应与消费者确认上门时间及地点;要事先了解消费者健康情况,与消费者确认居住地是否处于封闭管控,保证能够正常出入。
  (五)前往医院等特殊环境服务场所的上门服务人员,要按医院等特殊服务部门的要求进行维修人员的个人防护,听从指挥安排。
  (六)上门服务人员应加强手部卫生措施,随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   四、设备及环境管理
  (一)配备测温仪,对所有进入企业的人员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
  (二)加强工作场所的通风、消毒和清洁卫生。
  (三)工作场所每日至少开窗自然通风2次,每次30分钟以上;不能开窗通风或通风不良的,可使用电风扇、排风扇等机械通风方式;必要时使用循环风空气消毒机消毒,应持续开机消毒。
  (四)对各个出入口、工作区、会议区、休息区、库房等进行清洁消毒。
  (五)在显著位置处张贴病毒防控宣传材料,提示人员佩戴口罩。
  (六)对口罩、手套等常用防疫用品进行集中回收处置管理。   五、注意事项
  (一)宣布疫情解除前,非紧急情况,个人家庭用户与家电服务企业尽量避免或减少上门服务请求。疫情防控期间或疫情解除之前,停止使用中央空调系统。
  (二)暂缓上门服务的,消费者可接受企业提供的家电替代品、远程、可视化等服务。
  (三)确需上门服务,消费者应如实反映身体状况,家人如有发烧及疑似症状的,上门服务人员可拒绝提供上门服务。
  (四)上门服务人员因社区封闭管理,不允许进入的,暂缓上门;可以进入的,报备社区居委会、物业等相关上门服务信息,保证服务人员可以正常进出社区。
  (五)服务人员上门服务期间,消费者应全程佩戴口罩及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消费者不佩戴口罩的,可以拒绝服务。
  (六)上门服务过程中,消费者应保持与服务人员1米以上距离进行交流。
  (七)上门需求的消费者要配合企业呼叫中心对家庭健康情况的了解,如实告知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状况。
  附件8
  美发美容行业疫情防控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新冠肺炎防控期间,美发美容行业企业卫生管理和健康防护。   二、日常管理
  (一)要全面了解采集员工假期动态并登记汇总。
  (二)要求所有员工对病情不得隐瞒,如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及时报备,就近就医,暂不返岗。
  (三)准备防护物资,包括:医用外科口罩、医用消毒水/酒精、洗手液等防护用品,配备体温计、一次性用品等。   三、经营服务规范
  (一)各经营单位,要做好员工防护知识培训。要求所有员工上班途中正确佩戴医用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二)员工每天进入工作区域前,应检测体温,并进行手消毒。若员工体温超过 37.3℃,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三)上岗必须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坚持在工作前、操作后、进食前、如厕后严格洗手,接待顾客应双方佩戴口罩。
  (四)各经营单位应对服务设备和设施在常规消毒清洁的基础上增加消毒的频次,所有的用品包括客服,毛巾、理发用具应一客一消毒,必要时可使用一次性消耗品。
  (五)疫情期间可减少服务类目,需长时间在店操作的例如烫染、护理等可酌情暂停,尽量避免客户长时间逗留。
  (六)在服务过程中,应减少与顾客不必要的交谈并取得理解。
  (七)废弃口罩放进塑料袋密封后投入垃圾桶内,每天两次使用 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尽量使用带盖垃圾桶。
  (八)各经营单位应减少或者避免聚集性会议。可通过微信等方式进行沟通。如果必须会议,员工应佩戴口罩,进入会议室前洗手消毒。开会人员间隔 1 米以上。
  (九)后勤人员工作时须佩戴口罩,并与人保持 1 米以上安全距离。保洁人员工作时须佩戴一次性橡胶手套,工作结束后洗手消毒。安保人员须佩戴口罩工作,并认真询问和登记,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十)必要时,可适当缩减营业时间,但应在明显位置张贴公告,告知消费者并取得理解。   四、设备及环境管理
  (一)各经营单位每日须对门厅、楼道、操作区域、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等公共部位进行消毒,使用喷雾消毒两次,根据情况可适当增加到四次。每个区域使用的保洁用具要分开,避免混用。保持环境清洁,及时清理毛发和垃圾。
  (二)保持经营场所内空气流通。保证空调系统或排气扇运转正常,定期清洗空调滤网,加强开窗通风换气,建议有条件的经营单位增加移动式紫外线消毒灯,每天在营业前对经营场所进行30 分钟空气消毒。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备正常使用。
  (三)加强对座椅设施、美发美容器具及座机电话等店内设施消毒,每客一清洁,用 75%酒精擦拭两次。一次性用品要保证充足,不得重复使用。
  (四)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经营场所发生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后,应关闭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在当地疾控部门的指导下,对集中空调系统进行消毒和清洗处理,经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五、顾客管理
  (一)营业期间严控入店人数,尽量采取预约制服务,避免人群聚集。要求顾客进店须全程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正常方可进入店铺。
  (二)向员工和顾客做好宣传引导工作,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在店铺张贴正确科学的防护知识海报。
  附件9
  洗染行业疫情防控指南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新冠肺炎防控期间,洗染企业(包括生活衣物洗染和公用、医用纺织品洗涤服务)的卫生管理和健康防护。   二、经营管理要求
  (一)洗染企业应制定应急预案,并做好员工培训。
  (二)应做好工作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建立相关情况报备制度。对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人员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备,并督促员工到定点医院就诊。
  (三)应开展疫情预防知识和防治措施的卫生健康教育培训,包括洗手、环境消毒、通风、预防传播等内容。
  (四)生活衣物的服务流程应符合《衣物清洗服务规范》(SB/T 11204-2017)的要求。公用纺织品洗涤质量应符合《公用纺织品清洗质量要求》(GB/T 35744-2017)的要求,经营管理应符合《公用纺织品清洗服务规范》(SB/T 11205-2017)的相关要求。医用纺织品洗涤的管理要求和洗涤质量应符合《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WS/T508-2016)的相关要求。   三、环境卫生要求
  (一)服务场地要求。
  1.生活衣物洗染企业。
  应当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首选自然通风,尽可能打开门窗通风换气,也可采用机械排风。如使用空调,建议适当增加换风功率,提高换气次数,并注意定期清洁处理滤网,排风管道应保持清洁。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应关闭回风通道。
  加强垃圾的分类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加强垃圾桶等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可定期对其进行消毒处理。可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衣物收、付,存放和加工等功能区域应划分有序,并有明显的标识。消毒后的衣物要进行包装并与待洗衣物采取隔离封闭措施。
  2.公用、医用纺织品洗涤企业。
  公用、医用纺织品洗涤厂区必须分别独立设置。经营服务场所室内应通风、干燥,周围环境卫生、整洁。公用纺织品洗涤企业宜自然通风。使用室内机械通风换气的,换气次数应达到10次/小时,最小新风量宜不小于2次/小时,必要时进行空气消毒。医用纺织品洗涤企业污染区室内通风换气次数宜达到10次/小时,最小新风量宜不小于2次/小时。污染区安装空气消毒设施,定期进行空气消毒。洗涤区间要严格划分洁净区和污染区。医用纺织品洗涤工厂两区之间的隔离屏障及保障设施必须适时检查,处于良好状态。严格落实洗涤织物流转遵循从污到洁的原则,工作中工作人员不得从污染区穿梭到洁净区。应设置工作人员、织物接收与发放的专用通道。应保证洁净区空气洁净。医疗纺织品洗涤企业洁净区采用正压排气,保证气流由高清洁区向低清洁区流动。加强垃圾的分类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加强垃圾桶等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可定期选用有效消毒剂(例如,≥1000mg/L含氯消毒剂、70%-75%酒精)对其表面、周围区域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
  (二)服务设施要求。
  1.生活衣物洗染企业。
  应做到设施表面清洁消毒。应保持经营环境整洁卫生,每天定时消毒,并做好清洁消毒记录。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门窗、扶手、衣物收发台、收银台、沙发、电话、洗手池、水龙头、卫生间等容易受到污染的设施,可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每日应对洗涤、整烫等机械设备和相关用具进行有效消毒。洗涤机械每次使用后要进行清洁消毒;整烫用具在使用完毕后须用消毒液或酒精棉球对工具的内外面进行擦拭消毒;服装包装机每天使用消毒液或酒精棉球对设备进行擦拭消毒。
  对于洗衣车间、贮衣间,密闭后可采用物理法进行空气及物体表面消毒。安装紫外线消毒灯(安装容量按房间体积≥1.5w/m3计算),照射时间不少于30分钟;采用臭氧发生器(臭氧发生浓度应≥20mg/m3),作用时间30分钟。
  对于较大的水洗车间,密闭后在无人条件下,可用过氧乙酸溶液等有效消毒剂按防疫部门要求进行消毒。对于水洗织物和皮革制品要采用物理和化学消毒并用的方式进行消毒,以保证消毒效果。对于干洗织物和皮革制品的消毒应按以下程序操作:在四氯乙烯或石油溶剂干洗时在干洗剂中应加入相应的灭菌剂,同时经石油加灭菌剂干洗后的织物和皮革制品还需进一步进行紫外线或臭氧灭菌消毒。
  消毒作业要严格、细致、科学地按规程实施。要充分考虑尽量避免消毒和预防措施可能对织物或皮革制品等造成的损害。应确保洗手设施运行正常,专用抗菌洗手液或免过水消毒洗手液,有条件时可配备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2.公用、医用纺织品洗涤企业。
  每天工作结束后,应选用有效消毒剂(例如,≥1000mg/L含氯消毒剂、70%-75%酒精)对设备表面、地面进行喷洒消毒。提供食宿的企业,每天还须对员工宿舍和食堂等公共区域进行喷洒消毒。
  脏污和洁净织物分别由专用包装容器盛装,每天使用后要清洗、消毒,并由专人记录。每天班前、班后对操作台面、机器设备、地面等进行物体表面擦拭或消毒剂消毒。在纺织品洗涤量较多时,需进行2-3小时定时消毒,以确保环境卫生安全。
  要保持纺织品周转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空气流通,每天送货前、送货后对室内物品进行消毒并由专人记录。织物收、发车辆与运输车辆应使用密闭车辆运输,每天进行使用前后的消毒处理并由专人记录。消毒作业要严格、细致、科学地按规程实施。要充分考虑尽量避免消毒和预防措施可能对织物造成的损害。   四、服务人员消毒要求。
  (一)生活衣物洗染企业。
  服务人员上、下班应佩戴口罩,尽量避免出入不必要的公共场所,做好自身防护工作;进入经营场所前,需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可入内工作,并进行洗手消毒。若体温超过37.3℃,应回家观察休息,必要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上岗时应佩戴口罩和手套;一次性使用手套不可重复使用,其他重复使用手套需每天清洗消毒。建议穿工作服并保持清洁,定期洗涤、消毒。可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常规清洗即可。
  前台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应减少与顾客不必要的交谈并取得理解。上门取送人员应与消费者确认预约取件时间及地点,上门时应佩戴口罩及企业服务标识,无特殊需要不得进入房间。
  服务人员应加强手部卫生措施,随时进行手部清洁。可用有效的免过水消毒洗手液。特殊条件下,也可使用含氯或过氧化氢手消毒剂;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使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然后消毒;建立每日健康检查制度,每日上岗前要对个人身体状况和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包括有无疑似病状和与传染性疾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情况,手部清洁、工装清洁消毒、防护用品佩戴及其他个人卫生要求。未按要求进行防护的人员和与工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区。
  (二)公用、医用纺织品洗涤企业。
  员工上、下班应佩戴口罩,尽量避免出入不必要的公共场所,做好自身防护工作;每天进入工作区域前,应安排专门人员给员工检测体温,体温正常可入内工作,并进行洗手消毒。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感冒、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疑似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上岗须穿工作服,现场收发和污染区车间员工还须正确佩戴手套,防护服、帽子等,必要时佩戴护目镜;手套每天清洗消毒,工作服应保持清洁,定期清洗消毒。
  收发人员在收发过程中,应快收快送,不在人流密集的场所逗留、不在医院病区或酒店风险区域中穿梭。收集脏污织物的过程中应尽量减少抖动,感染性织物和脏污织物进行分类收集,感染性织物包装应有明确标识。收发运送过程中脏污织物不能裸露在空气中,以免造成织物对环境的污染和洁净织物的二次污染。收发、分检、洗涤过程中每完成一个工作环节操作,应及时正确地进行手部清洗与消毒,要求使用专用抗菌洗手液或免过水消毒洗手液,遵循七步洗手法进行手部清洁卫生。摘手套后或接触干净纺织品前均需洗手。
  在疫情期间,洗涤流程上要严格按照WS/T508-2016《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中高温热洗涤方法对织物进行消毒处理,将水温提高到75℃、时间≥30分钟或80℃、时间≥10分钟或A0值≥600。感染性织物每次投放洗涤设备后,应立即选用有效消毒剂(例如,≥2000mg/L含氯消毒剂)对其设备舱门及附近区域进行擦拭消毒。织物烘干温度不低于60℃,平烫温度不超过180℃,确保烘干出风口和熨平机最后一个烫滚在105-110℃以上,确保纺织品干燥度。   五、来访人员要求
  来访人员应持绿色健康码或健康通行卡,配合进行体温测量,如实反映身体状况,如有发烧及疑似症状不应进入工厂、门店;进入工厂和门店时应佩戴口罩及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公用、医用纺织品洗涤企业的来访人员经确认无异常情况后,需消毒后再进入洁净区。   六、追溯机制
  生活衣物洗染企业的前台服务人员收取衣物除按常规要求填写洗衣凭证外,应增加消毒处置情况项目的填写,并且明确到具体责任人,确保服务流程可追溯到人、到岗,有据可查。公用、医用纺织品洗涤企业每天、每单不同单位(机构)纺织品的收、发及洗涤加工班次安排及消毒、质检,须有纸制或电子版本记录。确保服务流程可追溯到人、到岗,有据可查。公共服务区域视频覆盖应符合《公共安全重点区域视频图像信息采集规范》(GB 37300-2018)的相关要求。
  附件10
  物流快递和外卖人员疫情卫生防护指南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新冠肺炎防控期间,物流企业及司机、快递和外卖人员的卫生管理和健康防护。   二、运营管理要求
  (一)物流快递公司和送餐用工单位要做好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建立每日体温监测制度,并做好登记,加强员工防护知识培训,并为员工提供口罩和免洗手消毒剂等防护用品。做到“进出登记有台账,逢人逢车必检验” “作业场所需通风,车辆设备必消毒”。
  (二)外出提供服务时,物流司机、快递和外卖人员应佩戴口罩,保持手卫生,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尽量减少使用厢式电梯,减少与顾客的接触机会。
  (三)保持良好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打喷嚏或咳嗽时用手肘部或纸巾遮住,不要用手接触口鼻眼。口鼻分泌物或吐痰时用纸巾包好,弃置于有盖垃圾箱内。
  (四)物流司机、快递和外卖人员要持绿色健康码或健康通行卡,体温正常才能上岗,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用工单位应督促其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   三、日常清洁及预防性消毒
  做好交通工具和物品箱的清洁工作,并采取预防性消毒措施。配送结束后,对物体表面(如车身、把手、坐椅、物品箱等),采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有效的消毒湿巾进行擦拭;对座椅套、毛巾等纺织物应保持清洁,并定期洗涤、消毒处理。
  附件11
  再生资源行业卫生疫情防控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再生资源市场(回收站点)等的卫生管理和健康防护。   二、市场经营场所管理
  (一)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再生资源交易等经营场所的监管,市场开办者和回收站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建立市场买卖双方档案,查验并留存市场销售者的社会代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同时认真落实一日一清洗消毒的措施。再生资源交易等场所应根据面积、通风等条件,严格限制单位时间内人员进入数量,避免人员聚集。
  (二)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可通过视频滚动播放或张贴宣传材料等,加强市场销售者和顾客对新冠肺炎的风险防范意识。
  (三)加强健康管理。市场经营场所出入人员注意自身健康状况监测,当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要及时向市场管理人员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去就近的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
  (四)人员体温监测。应当在市场(站点)门口设置专人对经营者和顾客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
  (五)全程佩戴口罩。顾客和经营者在市场内全程佩戴口罩,经营者与顾客交流时不得摘下口罩。顾客进入市场不戴口罩时,拒绝其进入市场购物。
  (六)做好手部卫生。经营者和市场工作人员在上岗期间应当经常洗手,可用有效的含醇速干手消毒剂;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当使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
  (七)设置应急隔离区域。应在市场(站点)内设立独立的应急隔离区域,当出现疑似症状人员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其他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处理。   三、环境管理
  (一)加强通风。市场(站点)应当保持空气流通、清新,保证室内空气卫生质量符合《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 37488-2019)。
  (二)垃圾处理。每天产生的垃圾应当在专门垃圾处理区域内分类管理、定点暂放、及时清理。垃圾暂存地周围应当保持清洁,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消毒。
  (三)重点区域的卫生要求。确保市场地面无污水,下水道口应当每天清洁、除垢、消毒。确保公共卫生间及时清洁,配备洗手液等用品,做到无积污、无异味。   四、加强清洁消毒
  (一)一日一清洗消毒。应保持环境卫生,每天在营业结束后进行清洗消毒。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门把手、公共桌椅座椅、公共垃圾桶等),可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清洗和消毒的次数,可根据客流量情况适当增加消毒次数。每周进行至少1次大扫除和全面消毒。
  (二)垃圾桶消毒。可定期对垃圾桶等垃圾盛放容器进行消毒处理。可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三)方便顾客洗手。确保市场内洗手设施运行正常,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有条件时可配备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四)卫生洁具消毒。卫生洁具可用有效氯含量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或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待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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