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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野生动物市场监管的通告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野生动物市场监管的通告


  为了贯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加强野生动物市场监管、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现通告如下:

  一、全市各类农贸市场、超市、餐饮、电商平台经营者严禁以任何形式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关闭活禽交易市场。   二、严禁经营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禽产品。   三、对全市各类农贸市场、经营场所要彻底清洁、消毒,确保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安全。   四、严厉查处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的违法广告。严厉查处发布有关疫情防控的虚假广告。
  以上内容,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如发现违法行为,请拨打举报电话:12315 12345进行举报。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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