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天水市暂停车驾管业务办理及窗口交通违法处理的公告
天水市暂停车驾管业务办理及窗口交通违法处理的公告
全市广大群众: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甘肃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相关要求,天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2020年2月2日起暂停办理全市车驾管业务及窗口交通违法处理业务。现公告如下:
暂停天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及各县(区)公安局、分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窗口业务及违法处理窗口对外服务。 暂停全市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机动车检测站等社会服务网点业务受理。 暂停受理驾驶审验教育、驾驶人满分现场学习等业务,驾驶人审验教育考试、驾驶人满分学习培训及考试业务。 暂停窗口服务期间,可以通过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http://gs.122.gov.cn)或交管“12123”手机APP申请补换领牌证、6年免检合格标志、驾驶人审验(仅限驾驶人记9分以下,不含9分)教育及违法处理等业务。驾驶人未及时处理交通违法的,不会增加其他处理措施。
以上业务办理的恢复时间将视疫情控制的具体情况另行公告,因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在此,天水公安交警提醒您和家人尽量避免去人员密集场所,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做好病毒防护工作,让我们团结一致、众志成城,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狙击战。
天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1月31日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