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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柳州市科学技术局、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柳州市应急科技项目立项审批“绿色通道”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柳州市科学技术局、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柳州市应急科技项目立项审批“绿色通道”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柳科计字〔2020〕8号)


各相关单位:
  为健全和完善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管理制度,发挥科技创新在应对突发事件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加强应对突发事件相关领域的科技研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技术能力,推进突发事件尽快得到及时、有效、合理处置,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决定印发《柳州市应急科技项目立项审批“绿色通道”工作规程》,请遵照实施。
  附件:柳州市应急科技项目立项审批“绿色通道”工作规程(试行)
柳州市科学技术局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柳州市财政局
2020年2月25日

  附件
  柳州市应急科技项目立项审批“绿色通道”工作规程(试行)

  为健全和完善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加快应急科技项目立项实施,加强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相关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提高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改进应对重大突发事务的技术装备,提升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技术平台服务能力,推进重大突发事件尽快得到及时、有效、合理处置,参照自治区应急科技项目立项审批“绿色通道”工作规程(试行),特制定柳州市应急科技项目立项审批“绿色通道”工作规程。
  第一条 【定义】柳州市应急科技项目(以下简称“应急项目”)立项审批“绿色通道”,是指对符合条件的应急科技项目采取高效审批立项实施的一种创新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应急项目包括针对重大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在应急处置、风险防控、预警监测等方面开展的基础理论研究,以及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新产品、新装备的研发、应用、试验、推广等项目。   第三条 【主要原则】应急项目通过“绿色通道”立项审批主要遵循简化材料、快速审批、成果导向的原则。
  简化材料。应急项目申报原则按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流程办理,可先免交查新报告、财务审计报告等材料,实行缺项审批。
  快速审批。针对重大突发、应急事件特事特办,优先受理、快速评审研究、快速联合会商、缩短公示时间,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容缺受理到合同签订的审批工作。
  成果导向。项目立项采用承诺制,承担单位承诺按规定时间提交可快速高效应用的研究成果,对已有初步成果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实施期限。应急项目要求快速反应,尽快完成,根据不同应急事件在专项科技项目申报指南中具体规定,项目获准立项并签订合同后的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半年。   第四条 【资助方式】应急项目资助原则上以后补助方式为主,由承担单位先行投入资金组织开展研究开发活动,取得成果、按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补齐材料并通过验收后,给予相应补助。
  特殊情况下,各类重大突发事件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的重大及以上级别或《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的Ⅱ级(重大)及以上级别的,可根据实际需要,由企事业单位提出研发项目立项申请,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市科技局与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协商一致,报市政府审批后,可给予不超过项目申请资助研发经费50%的启动经费。项目完成后按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补齐材料,通过验收后拨付剩余经费。   第五条 【审批流程】应急项目立项审批包括以下流程:
  1.市科技局及专业机构优先受理、审核应急项目申请。
  2.市科技局主管业务科室(需要组织专家论证的项目,要在组织专家论证后)提出应急科技研发项目立项方案,提交市科技局班子审议后,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会签上报市政府审批。
  3.涉及拨付启动经费的项目,项目立项和经费申请同步报批。
  4.经市政府审批通过的项目,在科技局官方网站上公示2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程序予以立项实施。   第六条 【签订承诺书】立项实施的应急科技研发项目,除要签订项目合同外,还需签订研发成果承诺书。待项目完成、产出成果、验收通过后,再拨付资助科技经费。   第七条 【试行期】本规程自发布日起施行,试行期两年。柳州市科技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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