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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毕节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临时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全流程网办的通知

毕节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临时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全流程网办的通知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为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我市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业务申请在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线下服务,全面推行网上办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新办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业务
  (一)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通知业务全流程网上审批,用人单位可在审批通过后自行通过系统打印相关材料。
  (二)已获批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但取消工作计划的外国人,可由用人单位在业务系统提出工作许可通知注销申请。
  (三)申领外国人工作许可预审通过后,请将相关资料邮寄至毕节市科学技术局四楼外国专家科(邮寄费用需自行付费),并附回邮地址和联系方式,办理结果通过邮政快递免费送达。(邮寄单位:毕节市科学技术局四楼外国专家科,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桂花路8号外国专家科,邮政编码:551700)
  (请注意,只有申请领证才需邮寄相关资料至毕节市科学技术局四楼外国专家科)   二、关于外国人工作许可证转聘、延期、变更、注销业务
  毕节市疫情防控期间,用人单位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转聘、延期、变更、注销业务一律采取不见面审批。具体流程如下:
  用人单位申请办理上述业务时,无需到窗口核对材料原件。在业务系统中“其他附件”一栏上传《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不见面审批承诺书》(见附件),其中应包括申请编号、申请人信息、申请办理的业务类型等内容,承诺如实提交材料,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办理转聘业务,请留下邮寄地址和联系方式,办理结果通过邮政快递免费送达。
  办理注销业务,单位需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寄回(邮寄单位:毕节市科学技术局四楼外国专家科,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桂花路8号外国专家科,邮政编码:551700)。
  (办理转聘、延期、变更业务不需邮寄工作许可证)   三、关于劳动关系解除证明材料
  疫情防控期间,用人单位与外国人协商一致需解除双方劳动关系,但外国人无法在解除关系证明书上签字的,可提供双方邮件或微信聊天记录,或者提供解除关系证明书电子签,并加以情况说明,由申请单位在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提出工作许可证注销业务申请。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督
  我单位将对不见面审批的业务依法加强监管。用人单位应确保提交的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并积极配合做好事中事后监管的核查工作。经核查,对提供虚假材料或不能提供要件原件的,相关情况录入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列为失信单位,不再适用承诺审批。以欺骗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依法取消行政决定。   五、实施期限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具体结束时间以我市疫情防控部门公告为准,另行通知;如有疑问,请联系毕节市科技局外国专家科,咨询电话:8223503;15934789263。
  特此通知。
  附件: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不见面审批承诺书
毕节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2月6日

  附件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不见面审批承诺书》模板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不见面审批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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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单位 填写聘用单位名称 聘用的外国人基本信息:姓填写外国人姓(大写)填写外国人名(大写)护照号(填写外国人护照号),性别填写外国人性别,国籍填写外国人国籍,出生日期填写外国人出生日期,出生地填写外国人出生地,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填写申请编号填写业务类型业务,申请不见面审批。本单位承诺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自愿接受相关行政处罚决定,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是否申请邮寄:填写“是”或者“否”
  邮寄地址:填写详细邮寄地址
  联系人: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人手机:填写联系人手机
(聘用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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