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汕头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关于2022年清明节期间暂停现场祭扫活动的通告

汕头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关于2022年清明节期间暂停现场祭扫活动的通告


  当前国内疫情呈多点散发、局部暴发态势,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坚决阻断疫情传播风险,避免传统现场祭扫引发人员大规模流动聚集,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清明节期间暂停现场祭扫活动通告如下:
  一、自即日起至4月10日,全市所有殡仪馆、公墓(陵园)、骨灰楼堂等殡葬服务机构暂停现场祭扫活动。宗族祠堂、寺庙塔林等场所暂停组织各类联宗祭祖、聚集祭扫、集体公祭等活动。   二、倡议外地人员尤其是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人员今年暂不返汕祭扫。殡葬服务机构要创新网络祭扫、鲜花代祭、代理海葬等新模式,为市民群众提供安全、多元、暖心的祭扫服务。   三、祭扫贵在心敬意诚,缅怀重在情萦意系。倡议广大市民群众积极践行文明祭扫、绿色祭扫新风尚。
  巩固抗疫成果,守护健康安全,需要我们携手同心。缅怀先人,感念祖德,重于心而胜于形。让我们感于心、化于行,用文明新风传承传统习俗,共同守护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汕头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
  2022年3月25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