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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满洲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第12号——关于恢复部分公交线路及出租汽车运营的公告

满洲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
(第12号)


  按照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复工复产部署要求,为保障市民出行,自2020年2月24日0时起,恢复部分公交线路及出租汽车运营,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恢复开通公交线路
  1路:扎区岗楼-满市南区停车场
  运行时间(早6:30-8:45,15:15-18:00)备注:6:30-7:00每半小时1班;7:00-8:45每15分钟1班;15:15-18:00每15分-20分1班。
  5路:应急管理局-市医院
  运行时间:早8:00、9:00中午11:00、12:00下午16:30、17:30对发。
  8路:宏丰木业-市政府
  运行时间:宏丰木业(8:20、8:30、11:00、13:55、16:30、16:45),市政府(9:00、9:15、12:00、17:20、17:35)。
  9路:应急管理局-市政府
  运行时间:应急管理局(8:20、8:30),市医院(11:00、13:50、16:30、16:45),市政府(9:10、9:20、12:05、17:25、17:40)。
  公交车实载人数不得大于核定载客人数的50%。公交车每趟次返回起点或终点场站后,用消毒液擦拭扶手杆、拉环、投币箱、座椅、地板、边窗玻璃、上下客门等乘客重点接触部位。   二、恢复开通出租汽车
  出租车实行“单双号”交替出车,即2月24日出租汽车车牌号码尾号为双号的出车运营。在运营期间严禁拼客,载客人数不得超过2人。客运出租车辆每完成一趟次乘客运输,通过擦拭、喷洒等方式对车厢内所有部位进行消毒。并定时定点到指定消毒点进行每日不少于2次车辆消毒。   三、相关要求
  相关公交、出租车企业是疫情防控的责任主体,要做好车辆消毒和司乘人员防护工作。乘客乘坐公交、出租汽车时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乘坐公交上车后自觉分散乘坐或站立,保持一定距离,服从驾驶员及公司监管人员的疏导和工作安排;乘车尽量实行无接触支付,防范使用现金接触导致交叉感染,否则驾驶员有权拒绝乘车。
  满洲里市其他公交线路及长途旅客运输班车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逐步恢复运营,相关信息将通过市内各类媒体及时进行公布,敬请广大市民给予理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
满洲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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