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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住建行业人员接种新冠疫苗工作的紧急通知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住建行业人员接种新冠疫苗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住建委、住建行业各企业单位:
  按照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和要求,为加快推进住建行业人员的新冠疫苗接种工作,落实住建行业各岗位从业人员凡符合接种条件全部进行疫苗接种,实现“应接尽接”。现将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接种疫苗人员范围
  住建行业企业(主要包括施工、监理、建设工程中介企业;勘察设计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及住房租赁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等)18-59岁无禁忌症的全体人员。   二、具体工作安排
  1.做好统计摸底报名工作。住建行业各单位要抓紧组织本单位全体人员进行统计,摸清单位人员底数,主动与所在辖区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或区住建委沟通。3月底前完成本单位人员疫苗接种报名工作。同时将本单位填报的新冠疫苗接种报名表,向区住建委报备。
  2.进行拉网式筛查。各区住建委要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住建委要求,与社区连动,对住建行业企业进行逐个筛查,不落一家,不漏一人,确保符合条件的接种人员应报尽报、应接尽接。相关企业名单经梳理后,将分批发至各区住建委。
  3.组织做好接种工作。住建行业各单位按照所在辖区的统一安排,责成专人组织本单位人员,按照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开展接种工作,严格遵守接种工作各项要求,确保4月底前全面完成接种任务。
  4.落实日统计分析制度。从3月29日开始,各区住建委要组织辖区企业报送接种情况。按照行业对口口径,在每天上午10点前,各区住建委负责将本区住建行业企业前一日接种工作情况报送给市住建委各对口管理部门,要求全面、及时、准确(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1.落实工作责任。住建行业各单位要把疫苗接种工作作为一项严肃政治任务,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或单位法人负首要责任,并明确专人做好摸底、统计、报名、组织、日报等工作。
  2.确保应接尽接。住建行业各单位全体员工,凡符合条件的要全部进行接种,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对确因禁忌或临时禁忌延期的要符合属地政府的具体要求。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或单位法人)要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并对真实性负责。
  3.加强指导督查。各区住建委要落实好属地责任,明确分管同志专门负责。市、区两级住建委、住建执法部门和相关管理单位要加强对企业疫苗接种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帮助企业联系沟通,及时做好报名、接种工作。对相关单位动作迟缓、久拖不报、漏报虚报、不按规定开展接种的,要对企业和负责人严肃处理,并纳入企业诚信管理。
  4.建立联动机制。市住建委成立新冠疫苗接种工作专班,推动全行业疫苗接种工作,各区住建委要明确分管领导,成立专班,确定各行业联络人员(详见附件2),补充联系表,并于3月29日与接种统计情况一并报送。
  附件:1.住建行业企业人员接种新冠疫苗情况表
  2.住建行业接种新冠疫苗工作联系表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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