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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苏州市体育局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体育局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苏州工业园区宣传和统战部,苏州高新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各机关处室、直属单位:
  近期,我省出现境外输入关联疫情,根据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紧急通知》、市委常委会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2021年第3号通告精神,为做好全市体育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思想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
  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长期性,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底线思维,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以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践行初心使命,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厌战情绪、松劲心态,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采取最坚决、最果断、最严格、最有效措施强化应急处置,扎实细致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牢牢把握疫情防控工作的主动权。   二、做好公共体育场馆疫情防控
  (一)对所有进入公共体育场馆的工作人员和顾客进行体温检测、健康码核验,体温、健康码有异者,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处置。要定期对测温设施设备进行检查,保证正常使用。
  (二)工作人员工作期间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戴一次性手套。顾客要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
  (三)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并建立健康档案,如出现可疑症状及时就医。重点岗位工作人员,每周做一次核酸检测,按照“应接尽接”原则,工作人员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四)做好电梯、公共卫生间、公共座椅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保持大堂、电梯口、前台等区域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公共卫生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时可在大堂、电梯口、前台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
  (五)确保有效通风换气,温度适宜时,尽量采用自然通风加强室内空气流通。如使用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口和排风口是否保持一定距离,对冷却塔等进行清洗,保持新风口清洁;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加强对冷却水、冷凝水等卫生管理,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六)公共体育场馆要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并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实战演练,确保发生紧急情况能够快速、正确应对。   三、做好大型体育赛事活动疫情防控
  (一)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压实单位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严控大型聚集性活动。原则上全市暂停群众性体育比赛活动。大型体育赛事,必须具备四个方案(疫情防控方案、安全风险防控方案、应急处理方案、赛事组织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需举办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要控制规模,从严落实报备制度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二)体育赛事组委会要有疫情防控机构,并由专业人员参与。要和附近的医疗机构建立绿色通道,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
  (三)体育赛事要详细排查有没有来自或经停中高风险地区的裁判员、教练员、运动员,如有发现,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处置。
  (四)要对比赛的场地器材、设施设备,比赛住宿酒店、比赛用车辆等进行消毒消杀,保证安全卫生使用。严格控制现场观众人数,原则上不开放观众,确须开放的,严控人数并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应防疫工作。   四、做好社会经营性体育场所疫情防控
  (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市(区)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本地区的社会经营性体育场所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管、指导。
  (二)社会经营性体育场所的入口测温验码、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设施设备消毒消杀、通风换气等工作,参照公共体育场馆实施。   五、做好值班值守和疫苗接种工作
  (一)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安排好值守工作,保持通讯畅通,快速应对突发情况。根据甲类传染病管理要求,及时准确规范报告疫情信息,坚决禁止谎报、瞒报、漏报、迟报。
  (二)要把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作为当前疫情防控中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加以推进,加强组织动员、宣传引导,让体育行业更多人员接种,提高接种率,确保“应接尽接”。
苏州市体育局
  2021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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