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关于加强金融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 制定机关: 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
- 发文字号:吉金局联字〔2021〕2号
- 公布日期:2021.01.21
- 施行日期:2021.01.2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银行综合规定 疫情防控
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关于加强金融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吉金局联字〔2021〕2号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