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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洛政办〔2022〕4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22年4月27日

洛阳市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发展若干措施

  为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帮助企业有效应对疫情影响,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根据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强化惠企政策落实
  建立惠企政策落实工作台账,定期对国家、省、市已出台的减税降费、减免缓缴社会保险费、减免租金及融资支持、援企稳岗、用工服务等助企纾困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对未落实到位的列出清单、挂牌督办,确保企业应享尽享。7月底前建成运行惠企政策精准推送、“免申即享”服务平台,实现政策主动推送、精准匹配、快速兑现。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政数局等“万人助万企”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提供便捷疫情防控服务
  开展核酸检测采样预约服务,对27类重点人群中的涉企人员定期免费核酸检测。建立健康码申诉绿色通道,及时高效提供转码服务。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政数局   三、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
  开通资金拨付绿色通道,市级以上专项资金由市财政直接拨付企业。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已明确补助对象、金额的,市财政在5个工作日内下达市级或县区有关部门;未明确的,市财政在接到部门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分配下达。市级或县区有关部门在收到市财政资金5个工作日内拨付企业。健全资金监控体系,加强资金下达、支付、发放情况监控,对未按期拨付的,由市财政在后期款项中予以扣除,确保资金拨付及时、渠道顺畅、惠企利民。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四、提高还贷周转金使用效率
  开通还贷周转金网上办理,企业还贷周转金可免费使用5个工作日,最长使用不超过30日,每笔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因疫情管控无法办理业务产生的滞纳金予以减免。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五、降低政府性融资担保费率
  7月底前组建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县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实现全覆盖。建立代偿补偿、保费补贴机制,对单户1000万元以下、费率不超过2%的小微企业、“三农”、“双创”及重点扶持产业的融资担保业务,给予10%风险补偿,费率最高补足至2%;出台政府性融资担保绩效评价、尽职免责办法,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年底前支农支小业务占比达80%以上,费率降至1%以下。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金融工作局   六、设立“外贸贷”风险资金池
  采取政银企合作方式,设立规模3000万元的“外贸贷”资金池,建立信用保险和风险补偿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对外贸企业提供纯信用融资,降低贷款利率,提高放贷效率。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金融工作局   七、建立小额工程款项履约资金池
  对于政府投资项目,由市属平台公司对企业缴纳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集约账户进行统一管理,撬动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建立工程款项资金池。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的,由市属平台公司从资金池中先行垫付,解决项目验收后小额工程账款拖欠问题。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人社局、国资委、金融工作局   八、助力企业信用修复
  对疫情期间出现的失信行为进行审慎认定,确因疫情不可抗力导致的,不计入失信记录。已纳入信用记录的,可申请信用修复。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场监管局   九、实施培训补贴等稳岗政策
  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采取“订单式”培训,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预付50%的培训补贴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上缴的工会经费实行全额返还。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总工会   十、减缓缴存住房公积金
  疫情期间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的企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可降至5%;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最长1年。
  责任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十一、开展助企用工服务
  建立人社政策、用工需求、问题解决“三个清单”,实施“产业+线下+线上+直播带岗”联合招聘,组织用工企业采取进校园、入乡村等多种形式进行招工,年底前开展“助企用工”对接200场以上,提供就业岗位不低于25万个。设立招聘绿色通道,对用工难、招工难的企业提供“一对多”“多对多”重点帮扶。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十二、助推企业产销对接
  分部门、分行业组织开展企业精准对接活动,每月组织4场,覆盖中小企业1000家以上。放宽工业产销对接联动平台注册条件,全年新注册企业800家以上,引导企业常态化开展网上对接活动,对合同金额超过10万元的企业给予采购额1%的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十三、鼓励农产品“洛采洛销”
  发挥农业产业协会作用,对滞销量较大的生鲜农产品,联系深加工企业优先收购。鼓励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等,优先采购本地农产品。鼓励企业通过电商平台销售农产品,对利用第三方电商平台销售本地农产品、同城年销售额达50万元以上的,给予销售额1-2%的奖励;对通过自建电商平台销售本地农产品、同城快递费用超过30万以上的,按照实际快递费用的10%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商务局   十四、支持餐饮住宿企业恢复发展
  通过第三方平台发放300万元餐饮住宿消费券(不含企业、平台配赠),帮助企业吸引客流、提高营收,促进消费潜力释放。对2022年上半年限额以上餐饮、住宿企业税收前5名每家奖励10万元,6至10名每家奖励5万元。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   十五、加快释放线上消费潜力
  对应税销售额1亿元以上的电商企业在洛新设立的独立法人机构,按实际使用办公面积给予80%的首年度房租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电商企业税收超50万元以上的,按2022年增值税月均纳税额的市级留成部分,给予2个月的奖补。对在洛注册的独立法人快递企业、年发货达3000万单以上的,按照年新增发货单量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补贴。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邮政管理局   十六、推动物流企业纾困解难。
  建立重点企业“白名单”,引导企业疫情期间采用大型物流公司保障运输,优先使用本地物流运力,解决企业运力下降等问题。每月组织全市200家物流企业与金融机构至少开展1场银企对接,联合金融机构推出符合运输企业特点的动产质押类贷款产品,帮助企业畅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金融工作局   十七、保障重点物资运输通畅
  落实通行证制度,实行网上办理、即接即办、应发尽发。推行入洛货车司机提前报备制度,分类精准实施闭环管理,在主城区高速出入口设立货运车辆专用通道,保障持证车辆顺畅上下高速。优化核酸检测服务,实行智能化快速查验,实现“即采即走即追”。5月底前新建3个“司机之家”,缓解司机“就餐难、停车难、如厕难”等问题。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卫健委、公安局   十八、开展拖欠企业账款专项清理
  市县两级成立清理拖欠账款工作专班,针对未清偿的账款逐项制定清偿计划,力争年底前应还尽还、能清则清、及时“清零”;对个别难度大、年底前无法完成清欠的,制定分期解决办法,尽早完成“清零”任务。市委督察委将对清欠工作进行督查,对底数不清、进度缓慢的县区和部门进行通报。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十九、实施工程建设招投标专项整治
  4月底试运行网上中介服务超市,6月底正式上线。建立中介机构清出机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规范招标代理和中介机构执业行为,严厉打击代理合同低于成本、不正当手段承接业务、明招暗定、虚假招标、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确保招投标依法合规。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政数局、财政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十、畅通惠企政策通道
  按照政策类别,梳理政策办理流程图,推行政策落实“一企一单”,主动上门服务,强化“一对一”政策宣讲解读,提高企业政策知晓率。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短视频、微信小程序等方式,推广政策事项办理途径和方法,确保政策直达企业和各类市场主体。
  责任单位:市政数局等“万人助万企”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1年,如遇上级法律法规和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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