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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节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节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0年2月11日)


  当前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阶段,根据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以及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做好节后机关事业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健康防护手册的通知》和省委组织部转发的《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积极主动履职有效发挥作用的通知》,结合省自然资源厅工作实际,现就做好节后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对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各级党委(党组)、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坚定不移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厅机关各处室和所属事业单位要迅速采取多种有效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切实领会精神实质,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紧密结合职能职责,明确任务,压实责任,落深落细,通过扎实有效工作,推动党员干部全面贯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让党旗在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
  厅机关党委要及时发出倡议,号召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在战“疫”中走在前、作表率,激励引导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挺身而出、英勇奋斗、扎实工作、经受住考验;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紧贴工作实际,组建疫情防控党员志愿服务队,广泛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及时解疑释惑,不信谣不传谣,协助做好就餐劝导、体温检测、佩戴口罩、交通疏导等。各单位要关心关爱患病、进行医学观察、被采取隔离等措施的干部职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沟通联系,提醒严格遵守防控规定,积极配合治疗和观察。厅办公室要严格落实防控要求,统筹安排人员力量,扎实做好进出办公场所人员的健康管控、办公环境清洁消毒、食堂和就餐卫生管理等工作。   二、加强人员监测和防护
  (一)1、疫情期间,凡到过或经过武汉市、湖北省1月20日以后返闽的人员;2、1月20日以后与武汉市、湖北省人员接触过的人员;3、疫情期间,凡到省外、国外探亲和旅游1月20日以后返闽的人员;4、1月20日以后,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或与确诊、疑似病例接触过的人员。
  上述四种情况人员,须向本处室领导报告并报厅办公室、机关党委,并居家观察14天,居家观察期间可采取网上办公的方式开展工作。观察期结束后,无不适应症状的,经请示所在处室领导和厅办公室同意后正常上班。
  (二)借调和跟班见习人员暂不安排上班,由各处室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另行通知。
  (三)上班人员按规定落实个人防护要求,上班期间应佩戴口罩,谈话交流时保持适度距离。   三、加强办公场所管理
  1.加强进出单位办公场所人员的健康管控。厅机关由物业负责落实人员体温检测、佩戴口罩等措施,体温未超过37.2℃的方可进入办公楼,非公务来访人员不得进入。
  2.加强办公环境清洁消毒。厅机关物业每日须对门厅、电梯、楼道、会议室、卫生间、洗手池水龙头等公共区域及设施进行消毒,用250-500mg/L有效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以上,消毒过后用清水擦拭,每日组织不少于4次的循环消毒。
  3.中央空调系统和单体式空调暂停使用。
  4.疫情期间,尽量不集中开会,确需开会要缩短会议时间,参会人员须佩戴口罩,保持开窗通风;会议结束后物业单位须对场地、家具、茶具用品等进行消毒。
  5.加强公务用车消毒管理。厅机关车队负责对公务车辆内部及门把手每日上午用75%酒精擦拭消毒,使用公务用车时,驾驶员和乘坐者须佩戴口罩。在厅机关办公楼外的单位必须按照上述要求执行。   四、加强食堂和饮食卫生管理
  1.疫情期间,为避免聚集就餐的情况,厅机关食堂暂时停止提供早餐、晚餐供应;2月4日起,工作日午餐,实行简约配餐,由机关食堂提供快餐式盒饭,各处室在前一个工作日下午下班前将就餐人员数量和名单通过微信报厅办公室。
  2.各处室工作日午餐时间派1名人员到厅机关三楼食堂领取快餐,工作人员须位于办公区域分散用餐,禁止聚集就餐。
  3.厅办公室要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每日进行人员健康检查,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炊具严格按程序消毒,确保卫生健康。
  在厅机关办公楼外的单位参照上述措施执行。   五、加强个人卫生防护
  1.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确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2.进入办公区域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的方可进入办公区域工作。
  3.工作期间不准随意串岗、串门。
  4.注意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多饮水,正确佩戴口罩。
  5.出现乏力、发热、干咳等呼吸道感染症状,应第一时间向本处室领导报告并报办公室、机关党委,并积极配合做好隔离观察和医疗救治工作。
  6.2月3日上午,各处室和事业单位组织上岗工作人员如实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健康信息报告单》(居家观察人员由所在单位组织网络填报),各单位于2月3日下午下班前报厅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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