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吉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关于印发《省地矿局机关疫情防控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关于印发《省地矿局机关疫情防控方案》的通知
(吉地矿局发〔2020〕7号)
机关各处室、局物业管理中心:
《省地矿局机关疫情防控方案》经省地矿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吉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2020年2月14日
2020年2月14日
省地矿局机关疫情防控方案
为更好地做好省地矿局机关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吉林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疫情防控指南(1.0版)的通知》(吉卫明电〔2020〕99号)要求,制定如下方案。
适用时间及对象
适用于此次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应急响应期间。适用对象为省地矿局机关。 责任主体
省地矿局机关履行法人主体责任,应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成立省地矿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制定防控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确保防控责任落实到人到岗。 指挥体系
1.省地矿局机关成立疫情防控指挥部,由邴诚同志任总指挥,李国栋、李军两位同志任副总指挥。
2.省地矿局机关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实行“零报告”制度。(责任部门:办公室;责任人:刘忠屹)
3.省地矿局机关要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坚持“外防输入、内防扩散、严防输出”,并主动与街道社区、公安、卫生健康形成“联动机制”。(责任部门:办公室;责任人:刘忠屹) 报告制度
1.省地矿局机关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填写个人健康信息报告(见附件1),掌握真实准确健康信息,不得瞒报、漏报。(责任部门:人事处;责任人:王大刚)
2.省地矿局机关组织复工人员上岗前进行体温测量,由局物业管理中心实施,如实登记,并实行健康日报告制度,汇总后报属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抄送属地卫生健康机构。(责任部门:办公室;责任人:刘忠屹)
3.省地矿局机关实行外来人员体温检测和来访登记制度,由局物业管理中心实施,对发热和异常症状的来访人员及时向办公室报告,由办公室向属地卫生健康机构报告,并做好隔离。(责任部门:办公室、物业管理中心;责任人:刘忠屹、刘兆义) 排查管理
1.省地矿局机关要构建与社区、公安部门、卫生健康机构信息共享机制,由局办公室主任刘忠屹同志作为疫情防控联络员,保持与上述部门信息畅通,及时联络。(责任部门:办公室;责任人:刘忠屹)
2.省地矿局机关由办公室牵头配合公安部门、通信管理部门、卫生健康机构,利用大数据核查,分析研判等手段,开展人员健康信息筛查。(责任部门:办公室;责任人:刘忠屹)
3.省地矿局人事处负责组织排查填报复工人员疫情排查统计表(见附件2)。(责任部门:人事处;责任人:王大刚)
4.省地矿局机关有外省非湖北旅居史但没有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的人员,实行居家单独隔离14天,其他应进行隔离情形人员,依照指南相关规定执行,由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组织实施。(责任部门:机关各处室;责任人:各处室负责人) 弹性办公
省地矿局机关除必须在岗的人员(负责机要、文件收发、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必须按照时限完成、紧急工作等)情况外,其他人员原则上采取弹性工作制,提倡居家远程办公、网络办公。(责任部门:机关各处室;责任人:各处室负责人) 用餐管理
1.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暂停食堂集体就餐,实行盒饭制,避免职工集中用餐。
2.食堂和餐饮工作人员必须严格落实行业卫生管理要求,特别是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3.要每日对就餐场所及相关设备设施进行严格消毒,并建立消毒登记制度;要保证食堂安全卫生,保持食品加工、包装、储备等场所环境整洁,确保食材不受污染;要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件。
(责任部门:办公室、物业管理中心;责任人:刘忠屹、刘兆义) 防护管理
1.要做好防护物资准备,包括但不限于口罩、酒精、洗手液等防护用品,配备红外线测温仪等。
2.要对会议室、卫生间、走廊等公共区域和楼梯扶手、门把手等公共设施定期进行消毒,设置废弃口罩垃圾箱,对垃圾及时分类清理。
3.督促职工在公共场所全程佩戴口罩,鼓励步行或乘坐私家车上下班。
4.做好工作场所通风换气和规范消杀工作,保持环境清洁。
5.做好职工防护知识培训,提升职工自身健康管理能力。
6.原则上不召开人员集中的会议,尽量采取视频会议方式。
(责任部门:办公室、物业管理中心;责任人:刘忠屹、刘兆义) 宣教管理
1.要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主动联系属地卫生健康机构,利用电子显示屏、微信工作群、短信通知等多种方式,宣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
2.要组织工作人员利用学习强国、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等平台,学习疫情防控知识,提高疫情防控意识。
3.要主动发声,正面引导工作人员不传谣不信谣。
(责任部门:直属机关党委;责任人:富秀丽) 应急管理
1.省地矿局机关要做好疫情防控管理工作,明确责任、明确流程,加强风险研判和隐患排查,将工作做实做细。
2.在局机关办公楼101室设置隔离室,一旦发现有发热、咳嗽、发力等新冠肺炎相似症状人员,应立即将其转至临时隔离室,及时联系属地卫生健康机构处理,并协助做好流调工作。(责任部门:办公室、物业管理中心;责任人:刘忠屹、刘兆义)
3.应急物资保障由省地矿局机关自行解决,确有困难协调属地政府或省级政府物资保障部门统筹调配解决。(责任部门:办公室;责任人:刘忠屹)
附件1.个人健康信息报告表
2.复工人员疫情排查统计表
附件1
个人健康信息报告表
编号:
姓名 |
| 性别 |
| 婚否 |
| 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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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型 |
| 学历 |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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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 医保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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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 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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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备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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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后省外旅居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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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接触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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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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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过敏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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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签字):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2
复工人员疫情排查统计表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