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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深圳市卫生局、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紧急通知

深圳市卫生局、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卫生局、教育局,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学校:
  春夏季节是传染病的高发季节,且易在学校和托幼机构发生流行。虽然近期我市周边少数地区出现暴发流感疫情,但我市传染病疫情监测系统运作正常,目前尚未出现传染病疫情暴发流行的趋向。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有效预防控制暴发流行,保护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健康,现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必须高度重视学校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加强对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和完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责任人,建立和完善预防控制传染病各项管理制度。
  二、落实晨检制度,加强疫情监测各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加强每日晨检工作,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和早处理。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定期对医疗机构进行传染病疫情的主动搜索,及时掌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降低漏报率。各学校和托幼机构在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同时,要按照医疗卫生机构的要求,对患病学生采取暂停上学,接受隔离治疗等措施,将疫情控制在萌芽状态;如发生暴发疫情或新病例持续不断等情况,要根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出的疫情控制措施,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在一定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停止人群密集的活动、停课等措施,严防疫情扩散。
  三、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各级医疗机构和各学校及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疫情,特别是学生群体性发病等情况,要立即向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要提高学校和教职员工的疫情报告意识,防止瞒报、漏报、缓报。
  四、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落实预防控制措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对学校和托幼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及时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整改。要依法查处在传染病预防与控制中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对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要实行责任追究制。
  五、大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要大力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广大学生的防病意识。要组织开展面向全校的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在校学生的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及时组织相应的科普宣传。让每一位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等生活习惯。
深圳市卫生局
深圳市教育局
二○○八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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