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关: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重庆市卫生局)
- 发文字号:渝卫办疾控发〔2014〕293号
- 公布日期:2014.12.31
- 施行日期:2014.12.3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卫生综合规定 疫情防控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渝卫办疾控发〔2014〕293号 2014年12月31日)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委、北部新区社发局、万盛经开区卫生计生局,市疾控中心: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疫情通报,近期传染病发病处于上升趋势,而冬春季节是流行性感冒、麻疹、风疹等呼吸道传染疾病的高发季节。为切实加强我市今冬明春传染病防制工作,降低发病率,及时控制局部暴发疫情,按委领导要求,现就做好我市今冬明春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区县(自治县)要高度重视冬春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及时研判本地区重点传染病疫情趋势,制订切实可行的防控工作方案,及早部署各项防控工作。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主动加强沟通与协调,完善部门间信息通报与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主动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动员社会参与,扎实做好今冬明春传染病防控工作。 切实加强培训监测工作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信息的审核和技术指导,切实落实各类传染病报告要求,提高传染病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特别是基层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传染病诊断和救治水平,重点提高对埃博拉出血热等传染病的认识,接诊有高热、出血等症状的患者时,要注意询问流行病学史,发现可疑病例及时报告,及早采取隔离治疗等防治措施。 切实做好重点传染病的防控措施
(一)加强流感的防控工作
加强以学校为重点的流感样病例疫情监测、报告和处置工作,做到100%的采样监测;哨点医院要做好流感样病例的采样送检工作,及时发现优势毒株;各地区根据疫情形势,按照计划免疫接种要求,在流行来临之前做好疫苗的接种工作。
(二)加强人感染H7N9禽流感和埃博拉病出血热等新发传染病防控工作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力度,及时发现可疑病例,采样送检;密切关注国际国内人感染H7N9禽流感和埃博拉病出血热疫情动态,做好人禽流感环境监测和埃博拉疫区来渝人员的追踪健康、健康监测。
(三)加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
医疗机构要做好手足口病的诊断、报告与救治工作,早期识别重症病例,预防重症和减少死亡病例的发生。 切实加强健康教育
各区县(自治县)要结合当前的疫情形势,明确宣传重点,制订有针对性的宣传方案,将个人卫生行为的养成和疾病防控工作相结合,组织发布科学防病知识。要开展全人群预防冬春季重点传染病健康知识宣传,教育群众特别是农村群众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做好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按照医院感染管理的有关要求,落实各项措施,防止医院感染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