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关: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文字号:黔人社通〔2020〕11号
- 公布日期:2020.02.05
- 施行日期:2020.02.05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招工与就业 疫情防控
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黔人社通〔2020〕11号)
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决策部署,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疫情防控是当前头等大事。各级人社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风险意识,密切关注和研判疫情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就业工作带来的冲击和影响,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搬迁群众、贫困劳动力特别是9个未摘帽深度贫困县以及剩余贫困人口超过1万人的3个拟摘帽县的贫困劳动力、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安全健康及合法权益,坚定信心,科学应对,同步做好疫情防控和公共就业服务,努力确保就业形势稳定。 大力开展线上招聘。要按照人社部及省厅关于优化就业服务推进2020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活动的最新部署以及当地党委、政府有关防疫的工作安排,科学合理有效地安排招聘活动,将线下活动转为线上,集中开展互联网招聘,大力推广远程面试,着力打造“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的服务模式。要充分发挥好中国公共招聘网、中国就业网和贵州公共招聘网(http://gzggzpw.gzsrs.cn)、“贵州就业帮”手机APP及各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平台作用,特别是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大贵州公共招聘网使用及宣传力度,鼓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登录、求职、招聘。全省招聘服务平台域名网址详见附件。 全面推行“不见面”办理。疫情防控期间,要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手段,实行以“不见面”非直接接触服务为主,全面推行“网上办、掌上办”就业服务,非必须现场办理的业务尽量选择网上办理,引导群众通过“贵州就业帮”手机APP及各地公共就业服务线上服务渠道进行就业失业登记等业务办理。条件允许的地方,也可以通过远程、邮寄等方式进行办理,对于确需当面办理的急件快件,各地可采取预约等方式,在符合消毒防护管理相关规定的环境下安全、高效地进行办理。对因为疫情防控工作导致相关材料无法提供,影响业务办理的涉及民生的急件要件,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可采取承诺制的方式予以先行办理,待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及时核实、补充相关材料,无法按规定核实或补齐材料的,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不断加强网络培训力度。在疫情防控期间,各地要暂停各类线下职业培训工作,积极引导各类劳动者通过贵州广电网络“农民全员培训视频点播系统”,居家点播观看学习疫情防控知识和技能知识。各市(州)、县(市、区、特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开展线上培训,可将合格的线上培训机构,纳入各地补贴性培训机构目录,明确培训学时和资金补贴等培训政策。 促进安全有序转移就业。各级人社部门要依托贵州劳动力培训就业信息系统,精准掌握返乡农村劳动力技能水平、就业需求、返岗意愿等,利用东西部扶贫协作和省内对口帮扶工作机制等,做好就业岗位储备。要及时通过线上平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或短信等多形式多渠道做好岗位精准推送工作。要积极宣传就业创业政策,鼓励各类企业积极吸纳农民工就业,引导返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创业。同时,根据疫情进展情况,适时发布外省市企业复工、用工等信息,引导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先联系单位,在了解当地疫情防控形势、复工时间等要求后,协商确定返岗时间,错峰出行,分批有序到岗;同时合理安排节后出行方式,做足出行防护。 切实加大宣传和防护力度。各级人社部门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做好网络招聘活动、业务经办流程、就业政策等相关信息的公告、宣传,引导企业和求职者依法依规有序开展招聘求职、业务经办,多渠道满足企业用工和劳动者求职需求;要及时发现并宣传人社系统在疫情防控中涌现的先进典型,激发广大人社干部抗击疫情、共克时艰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战胜疫情的强大合力。要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服务窗口等人员易聚集地点作为防控重点区域,切实落实消毒、通风、清洁等防疫防控要求,有条件的地方要协调卫生防疫部门在现场设置体温测量点,对入场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发现身体不适特别是出现发烧症状的,要立即按规定进行隔离并送医疗机构诊治。要关心关爱窗口工作人员,指导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做好自身安全保护。 认真做好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各地要密切关注疫情对就业形势的影响,及时制定预案,防范化解风险。紧盯节后集中求职、集中用工的重点时段,持续跟进企业招用工状况和劳动力市场供求变化,采取调剂用工等针对性措施满足企业用工需求,开展劳动力流向分析比较,为做好后期就业工作提供基础支撑。同时,各地要将抗击疫情稳定就业工作中的亮点、存在问题和就业影响、政策建议及已经出台的应对疫情稳就业政策措施及时上报我厅。
联系人:涂 菁 杨旭阳
电 话:0851-86814628
邮 箱:641398609@qq.com
附件:全省招聘服务平台域名及网址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2月5日
2020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