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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助力进口酒市场纾困减负若干措施的通知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助力进口酒市场纾困减负若干措施的通知
(厦自贸委规〔2022〕6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要求,以及省、市政府相关要求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减轻进口酒市场主体负担,我委研究制定了《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助力进口酒市场纾困减负若干措施》的通知,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6月1日

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助力进口酒市场纾困减负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要求,以及省、市政府相关要求部署,落实《关于印发福建自贸试验区重点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闽自贸〔2017〕2号)和《厦门自贸片区重点平台三年行动方案》(厦委办发〔2020〕1号)等文件精神,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帮助进口酒市场主体纾困减负,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支持进口酒交易平台建设
  支持厦门自贸片区进口酒交易平台的建设;进一步支持厦门自贸区数字国际酒平台的建设,推动进口酒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鼓励平台充分发挥厦门自贸片区政策优势,有效吸引外地新酒商入驻和带动厦门本地酒商整体发展。   二、降低进口酒企业仓储成本
  对实际使用经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认定的第三方进口酒仓储中心的酒商,给予每平方米每月8元仓储租金补贴,每个仓储物流中心每年补贴总金额不超过200万元。仓储租金补贴由仓储物流中心运营公司统一申请。   三、支持进口酒企业外拓市场
  对进口酒企业和进口酒交易平台参加经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认定的全国大型展会(含酒店展、地区巡展和境外展会等)、线上展会予以补助:
  1.对参与政府主导的展会给予参展企业展位费用80%补助,对参与行业专业展会给予参展企业展位费用50%补助。单个企业单一展会最高补助不超过15万元,单一展会展位费补助总额不超过70万元。
  2.对参与政府主导展会给予参展企业公共布展补助,展区集中、展位达15个以上(含)、30个以下的公共布展补助原则上不超过7万元;30个以上(含)展位的公共布展补助原则上不超过9万元。
  3.对参与行业专业展会给予招展企业每个展位0.1万元招展补助,参与政府主导的展会给予招展企业每个展位0.2万元招展补助,招展补助总额最高均不超过3万元(实体展会光地面积按9㎡/展位折算、线上展会按参展企业线上独立展示页面或链接为一个标准展位折算)。   四、加大进口支持力度
  对在厦门自贸片区实际经营且从厦门口岸报关年进口额超过50万美元的进口酒企业,给予2022年度同比进口增量奖励:
  1.啤酒、葡萄酒和白兰地增量部分按照货值给予每1美元0.02 元奖励。
  2.威士忌增量部分按照货值给予每1美元0.06元奖励。   五、提升进口酒通关环境
  继续提升厦门进口酒口岸通关环境,进一步发挥进口酒保税仓储优势,持续推进进口酒保税仓库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保税和非保税仓内互转)试点在厦门象屿保税区、厦门象屿综合保税区和厦门海沧港综合保税区落地,创新监管模式,不断提高进口酒类企业通关时效。   六、其他
  (一)以上扶持政策如与省、市、区(管委会)其他政策(含重点平台政策)重复的,除规定的叠加奖励外,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兑现。
  (二)本政策由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负责解释,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参照本措施执行。
附件:厦门自贸片区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助力进口酒市场纾困减负若干措施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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