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正常开展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接收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关: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发文字号:沪规划资源行〔2021〕64号
- 公布日期:2021.02.25
- 施行日期:2021.02.25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疫情防控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正常开展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接收工作的通知
(沪规划资源行〔2021〕64号)
本市各级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部署,按照我局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有序开展规划资源管理各项工作的要求,即日起,本市各级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同时,在低风险地区正常开展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接收和催交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2月25日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