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邯郸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疫情期间医保服务事项的通知
邯郸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疫情期间医保服务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冀南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广大参保单位(人员),各定点医药机构:
近期,我省石家庄市、邢台市、廊坊市的部分地区出现多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我局进一步优化疫情期间医保管理服务事项,具体如下:
特殊事项“随时办”。疫情期间,定点医疗机构新增发热门诊、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的药品和诊疗服务目录调整、医用防护用品采购等疫情防护所需紧急办理事项,开通绿色通道,实现随时申请、随时受理、随时审定。 医保业务“自助办”。参保单位可通过“网报系统”,实现工资申报、人员增减、报表打印、结算明细、退费明细查询等业务自助办理。参保人可关注“邯郸医保”微信公众号,通过网上平台,查询医保账户缴费明细、结算明细、大额承保公司等内容。 异地备案“掌上办”。异地长期居住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需进行备案的,可关注“邯郸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网上办理,实现“出院即报”,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疫情期间,有特殊原因无法完成网上备案的,视同备案。在疫情结束后,回邯手工报销符合异地就医政策的费用,执行参保地目录、参保地政策。 慢特病业务“特殊办”。一是特殊病门诊购药、转外门诊检查取消备案(审核)。特殊病患者无需换取外购单,疫情结束后,直接按相关政策进行报销。二是执行门诊慢特病“长处方”。在确保医疗安全、用药规范的基础上,门诊慢特病一次购药量最长延长至90天(药品最小包装超过规定天数的除外),最大限度减少老年人、有基础疾病、免疫力低下等人群入院取药感染风险。 就医购药“扫码办”。为阻断疫情传播,降低病毒感染风险,凡需就医购药的,可通过“邯郸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可绑定亲情账户)、支付宝城市服务等渠道开通医保电子凭证,实现扫码支付,减少与他人近距离接触。 窗口业务“延时办”。疫情期间,生育津贴申领、慢特病申报、手工报销等窗口业务延后办理。疫情结束后,可携带所需资料,到相应的医保服务大厅按照政策规定办理。确需窗口办理且不宜延后的事项,可提前电话沟通,一次性带齐所需材料,做到“快办快离”。
疫情当前,邯郸医保与您同在。让我们携手同心抗击疫情,为山河锦绣、国泰民安贡献自己的力量!
邯郸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月15日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