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宁波银保监局办公室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冬春季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宁波银保监局办公室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冬春季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甬银保监办发〔2021〕5号)
市辖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省农信联社宁波办事处,东海航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各市级保险机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慈溪市龙山镇伏龙农村保险互助社、慈溪市龙山农村保险互助联社:
近日,宁波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冬春季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甬防办〔2021〕2号,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明确从严从实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现将《通知》转发至全辖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请认真贯彻落实:
提高思想认识,层层压实疫情防控责任
在当前的疫情防控形势下,各银行保险机构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全面紧起来、严起来,做好打硬仗的思想准备和行动准备,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一是强化风险意识,杜绝麻痹思想和懈怠心理。各银行保险机构要深刻认清当前疫情防控所面临的压力与考验,增强忧患意识、底线思维,带领本单位、本系统强化如履薄冰的警觉,保持慎终如始的状态,从严从紧从实做好冬春季和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二是压实各层级疫情防控责任。各银行保险机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本单位、本系统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压实各层级、各岗位疫情防控的共同责任,做到明责、担责、尽责,确保疫情防控要求贯彻到每一个基层网点、落实到每一名员工。三是增强疫情防控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各银行保险机构要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加强春节期间24小时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如遇突发疫情必须第一时间上报情况,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落实应对处置措施。 严守疫情防线,坚决打赢冬春季疫情防控攻坚战
各银行保险机构要严格落实公共场所防控要求,按照《宁波市冬春季室内外人员聚集性活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进行科学防疫,牢牢守住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防线。一是从严加强营业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切实履行营业场所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人员进入银行、保险公司营业场所及办公区域的测温、亮(扫)码、戴口罩以及日常清洁、通风消毒、间隔排队、减少集聚等防疫措施,做好异常情况的登记和报告,严格防范营业场所聚集风险。二是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加强对大型会议、群体性活动的规范化管理,认真开展疫情防控风险评估,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尽量减少室内外聚集性活动。所召开的会议要严格控制人数和规模,做好疫情防控方案,按照规定完成报备、报批工作。三是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加强人员春节期间休假出行活动管理,取消春节期间非公务出境活动,减少不必要的省外出行,未经批准不出市,提倡“留甬过年”。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工作人员的日常健康监测,牢固树立每个人都是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使银行保险机构每一名员工都成为落实群防群控措施的表率和模范。 做好预判应对,持续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服务
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切实增强使命意识,履行社会责任,做好疫情从严从紧防控期间金融服务保障工作。一是做好春节期间对社会公众的服务保障。各银行保险机构要提前研究提倡“留甬过年”对金融服务需求带来的影响,做好应对举措,确保春节假期服务“不打烊、不断档”。二是继续深化落实防疫复产支持政策。继续做好银保监会、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帮扶中小企业共渡难关、支持外贸企业渡难关稳订单拓市场等各项惠企帮扶政策,继续实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政策,做好政策过渡衔接和资金安排。三是加强重点领域金融保障。加强与我市重大项目、“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的龙头企业、重点外贸企业的对接,做好项目储备,强化资金保障。深入做好金融服务“三农”领域疫情防控、农产品生产保供和春耕备耕工作,加大保险保障支持力度。
宁波银保监局办公室
2021年1月19日
2021年1月19日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冬春季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甬防办〔2021〕2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