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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卫生局关于举办全市传染病疫情现场处置技能大赛活动的通知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举办全市传染病疫情现场处置技能大赛活动的通知
(淄卫字[2010]87号)


各区县总工会、卫生局,高新区总工会、卫生处、市疾控中心: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疾病控制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技术水平,做好第22届全省运动会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提高全市传染病疫情处置实战能力,淄博市总工会、淄博市卫生局研究决定,举办全市传染病疫情现场处置技能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岗位练兵、技能大赛活动,充分调动全市疾控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学习业务知识、争当技术能手的新高潮,全面提高全市疾控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法律法规水平、专业技术能力和岗位操作技能,全力打造一支技术过硬、素质一流的传染病疫情现场处置队伍,实现“提高技能、锻炼队伍、选拔人才、树立典型”的目标,为省运会的顺利召开提供有力的疾病预防控制技术保障。   二、基本原则
  按照“立足岗位、全员参与、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这次传染病疫情现场处置技能大赛主要以应急消毒工作为重点,与岗位职责相结合,充分展示传染病疫情现场处置业务技术人员的岗位技能;与技术标准相结合,推进操作技能的规范化、标准化;与实战要求相结合,提高传染病现场处置能力。   三、组织领导及分工
  本次比赛由淄博市总工会、淄博市卫生局主办,淄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办。成立全市卫生传染病疫情现场技能大赛领导小组(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淄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制定各项操作规范、评分标准,具体负责比赛的组织实施工作。各区县参赛单位负责学习培训,组织选拔赛,并将学习培训、选拔情况及时报淄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参赛范围及组队要求
  各区县疾控中心及乡镇防保站从事传染病疫情现场处置和检验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参赛代表队在各区县层层选拔的基础上以区县为单位组队,各代表队设领队1人,正式参赛队员3人,参加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的比赛。   五、比赛内容及规则
  (一)比赛内容
  比赛内容包括传染病疫情现场应急消毒、消毒质量监测和消毒效果检验三个方面,具体详见技能大赛大纲(附件2)。
  (二)比赛规则
  1、应急装备展示:分值100分,记录团体总分。
  2、笔试:笔试规定时间90分钟,总分值100分。所有参赛队员在90分钟内完成公共部分和单项专业部分的笔试。试卷命题类型有名词解释、填空题、判断题、单选题、多选题、简答题和论述题。
  3、模拟操作:每个代表队3名选手分别参加传染病疫情现场应急消毒、消毒质量监测和消毒效果检验三个单项模拟操作,分值100分。采用现场抽题的方法,要求每个队员按题目规定的内容、要求和时间完成模拟操作,由专家现场打分。
  (三)计分规定
  1、个人计分:各选手笔试得分、模拟操作得分相加产生该单项的个人大赛名次。
  2、团体计分:应急装备展示分值和各代表队3名参赛选手个人分值相加得出该代表队的团体总分,排出团体名次。   六、实施步骤
  (一)组织准备(4月10日~4月30日)
  制定下发岗位练兵、技能大赛活动实施方案,编写技术练兵、技能大赛大纲。
  (二)岗位练兵、选拔(4月30日~5月25日)
  各区县根据实施方案和大纲要求认真组织、积极调度,全员参与,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组织好本区县的卫生应急消毒技能大赛选拔活动。
  (三)技能大赛(6月上旬)
  以区县为单位组织参赛代表队,参加全市传染病疫情现场处置技能大赛。   七、表彰
  (一)团体奖
  本次比赛设团体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优秀组织奖3个。
  (二)个人奖
  本次比赛按三个专业分别设个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三个一等奖由淄博市总工会授予“振兴淄博劳动奖章”、其余奖项由市卫生局颁发“全市卫生系统技术能手”荣誉证书。   八、总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
  开展传染病疫情现场处置技术人员技能大赛活动对有效提高队伍素质,切实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省运会疾控保障工作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推进消毒队伍建设,打造一流团队具有重要意义。各区县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这项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珍惜这次学习、提高、展示自我的机会。
  (二)加强领导
  各区县要加强领导,搞好动员,明确责任分工。结合本区县实际,制定活动方案,突出重点,真抓实练,防止走过场,流于形式,切实把本次技能大赛活动组织好,营造出学习业务、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
  (三)全员参与
  各区县疾控中心要正确处理与日常工作的关系,按照此方案的要求,采取多种多样、生动活泼的形式,开展消毒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练兵,提高队伍处置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消毒的实战能力。
  (四)公平公正
  各区县要按照技能大赛技术方案的要求自行组织初赛,切实选拔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的专业人员参加全市技能大赛。在全市技能大赛期间,各参赛代表队要服从组织,公平竞赛,严格按照标准和规则组队参加技能大赛,充分展现疾病控制队伍团结奋进、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确保技能大赛活动圆满成功。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贡献。
  (五)各区县参赛队于2010年5月25日前将决赛选手名单报市疾控中心
  联系人:刘伟,联系电话:2184550
  附件:1、淄博市传染病疫情现场处置技能大赛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淄博市传染病疫情现场处置技能大赛大纲
  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淄博市传染病疫情现场处置技能大赛
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 蓬 市总工会副主席
  孙 辉 市卫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组长:韦 国 市卫生局党委委员、工会主席
  翟慎永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成员: 于 明 市总工会技协办公室主任
  孟 玲 市卫生局法监科科长
  崔 峰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李 娟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会主席
  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孟玲、崔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淄博市传染病疫情现场处置技能大赛大纲

  举办全市传染病疫情现场处置技能大赛,是为了展示我市疾控系统消毒队伍在传染病消毒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消毒处置工作中的专业能力,推动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消毒、消毒质量监测检验工作进一步规范开展。技能大赛领导小组根据全市传染病疫情现场处置技能大赛的有关要求,组织有关专家,结合应急消毒工作实际,制定了本次技能大赛大纲,供各参赛队伍参考。
  第一部分 传染病疫情应急消毒
  1 疫源地消毒的有关定义
  1.1 疫源地
  1.2 疫源地消毒
  1.3 随时消毒
  1.4 终末消毒
  2 疫源地消毒标准
  2.1 随时消毒卫生标准
  2.2 终末消毒卫生标准
  3 各类传染病疫源地消毒处理原则
  4 疫源地消毒基本要求
  4.1 组织执行与人员
  4.2 时限要求
  4.3 装备要求
  4.4 技术要求
  5 常用消毒方法
  6 常用消毒剂的特性
  7 终末消毒工作程序
  8 喷雾消毒器的使用
  9 穿脱隔离衣(防护服)等个人防护技能
  10 消毒液的配制
  11 终末消毒的操作
  12 疫源地消毒效果评价:采样方法与样品处理
  13 消毒记录的填写
  14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重大传染病防控、消毒隔离和职业防护等知识
  第二部分 消毒效果检验
  1 菌液及菌片制备方法和活菌培养计数操作技术
  2 残留消毒剂的除药原则及去除方法,中和剂鉴定试验的试验分组及操作程序
  3 细菌及真菌定量杀灭试验的方法及结果评价规定
  4 消毒剂模拟现场和现场消毒鉴定试验方法和评价规定
  5 空气及水的消毒效果鉴定试验方法
  6 灭菌与消毒器械消毒功效鉴定试验的相关要求及评价规定
  7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抑菌剂检验项目的选择依据及相关要求
  8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及抑菌剂抑菌效果的评价依据
  9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抑菌剂抑菌效果的检测技术及不同检测方法的适用范围
  10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生产环境卫生标准及其检测方法
  第三部分 消毒质量监测
  1 医源性感染暴发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
  2 医院感染重点科室监测的主要项目及采样方法
  2.1手术室:空气、灭菌医疗用品、医务人员手、灭菌设备
  2.2监护室:空气、呼吸器具、湿化瓶、医务人员手
  2.3血透室:透析器具、透析水、透析机
  2.4口腔科:使用中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溶液、口腔手机、灭菌设备
  2.5内窥镜室:内窥镜及其附件、使用中消毒/灭菌溶液、注水瓶水
  2.6烧伤病房:空气、医疗用品、医务人员手
  2.7层流病房:空气、物体表面
  2.8产房与母婴同室:空气、护理台面、医务人员手、使用中手消毒液
  2.9注射室、治疗室:使用中皮肤消毒液、医务人员手
  2.10传染病门诊与病房:物体表面、使用中口表与手消毒液
  2.11检验科与血库:使用中剩余标本消毒液、血标本操作台
  2.12供应室:压力蒸汽灭菌器、环氧乙烷灭菌器
  2.13污水处理:排放水
  2.14其他感染相关科室
  3 有关仪器的使用方法
  3.1风速仪
  3.2噪声仪
  3.3照度计
  3.4微小气候测定仪
  3.5紫外线照度计
  3.6压差计
  4 有关检验方法
  4.1热力灭菌效果监测
  4.2医疗机构各种诊疗场所中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的消毒灭菌效果监测
  4.3灭菌物品的无菌检验
  4.4常用消毒液有效成分测定
  4.5使用中消毒液染菌量测定
  5 疫源地消毒效果的微生物学评价及采样方法
  6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抗(抑)菌产品生产环境的检测项目、采样方法、评价依据及评价标准
  7.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消毒效果监测评价
  第四部分 参考工作资料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3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4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5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6 《消毒管理办法》
  7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8 《医疗机构传染病预分诊管理办法》
  9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10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
  11《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12 《疫源地消毒总则》
  13 《全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规范》
  14 《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
  15 《消毒技术规范》
  16 《卫生部消毒产品检验规定》
  17 《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
  18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
  19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20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21 《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
  22 《血液透析器复用操作规范》
  23 《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
  24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附件《人禽流感消毒、院内感染控制和个人防护技术方案》
  25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GB15979-2002
  26 《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卫生标准》GB15980-1995
  27 《消毒与灭菌效果的评价方法与标准》GB15981-1995
  28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
  29 《医院洁净手术部建设技术规范》GB 50333-2002
  30 《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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