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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宁波银保监局关于强化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稳定的通知

宁波银保监局关于强化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稳定的通知
(甬银保监发〔2022〕30号)


市辖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省农信联社宁波办事处,东海航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各市级保险机构:
  近期,辖内疫情呈现多源、多点、散发、频发态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复杂、任务严峻。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银保监会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扛起疫情防控的重大政治责任,进一步发挥金融服务支持保障作用,结合辖内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措施
  各机构要切实强化疫情防控的政治责任,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工作重点之一,毫不动摇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将疫情防控和业务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确保疫情期间金融服务不断档、金融支持有担当。强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自觉配合核酸筛查、流调排查、“三区”管控管理等各项工作。关注群众诉求,妥善处理疫情防控和金融服务的关系,提供有温度的金融服务。各机构纪委要跟进监督执纪,紧盯领导干部疫情防控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保障基础金融服务连续性
  各机构要严格落实24小时带班和值班制度,启动应急业务连续性工作机制。针对疫情防控的封闭管理要求,合理安排营业网点及营业时间,对暂停营业或调整营业时间的网点,要通过多渠道公告提醒,及时提供替代金融服务。加大对重点地区分支机构的金融保障,统筹资源支持“三区”内的基础金融运行。建立、启用金融服务绿色通道,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合理简化业务流程,保障客户应急需求。排查自助机具安全隐患,保障现金存取、货币兑换等基础性业务需求,确保理赔查勘等服务不掉线。对疫情防控需要等特殊情况下确需突破现有制度要求的,应在适当范围内给予免责。   三、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机构要强化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层层压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抗疫中的责任。动态掌握员工感染、隔离、管控等情况,有效防范疫情传播,加大员工关爱力度。提高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和金融支持保障能力,按要求落实好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全面落实重点场所、重点人员、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防疫要求,根据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及时跟进营业网点和办公场所防疫措施,做好场所码、双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的查验,并确保在安全防护和保持安全距离前提下有序开展业务。严控聚集性会议、活动。   四、完善疫情金融支持机制
  各机构要建立疫情防控金融服务应对预案,在资金保障、审批流程优化、保险理赔时效、减费让利等应急金融服务方面予以明确。调整信贷调查方式,运用其他非现场、数字化方式开展授信调查。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但有还款意愿、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和中小微企业,银行机构不得盲目限贷、抽贷、断贷,要灵活采取无还本续贷、变更授信品种、调整还款方式等形式,帮助做好资金接续。鼓励银行机构针对个人贷款还款难,推出延长贷款宽限期、调整还款周期、降低分期还款额等政策,给予一定的还款宽限期。鼓励扩大因疫情导致的营业中断损失保险的覆盖面。   五、主动排摸解决企业金融需求
  各机构要通过线上方式主动排摸企业金融服务需求及困难,分类建立工作台账,配套设置疫情金融服务专班,“一企一策”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解决实际问题。要通过调整区域融资政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差异化绩效考核等措施,鼓励设立抗疫专项信贷额度,重点加大对制造业、外贸业、住宿餐饮、货运物流、文化旅游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金融资源倾斜。其中,对于货车司机等因疫情影响偿还汽车贷款暂时存在困难的人群,应视情合理给予展期或续贷安排。   六、实现困难企业应急融资增量扩面
  各银行机构要继续大力推进应急融资支持机制,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生产经营暂时面临困难、经营指标出现劣变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中小企业以及劳动力密集、社会效益高的民生领域服务型的中小企业,在订单明确但缺少抵质押物或担保等第二还款来源的情况下,要主动对接并给予增量应急融资支持,满足企业订单生产的资金需求,以及企业支付员工工资、水电费用、租金等刚性经营性支出。各保险业机构要加强与银行机构的合作联动,探索创新中小企业应急融资保险类产品,有效发挥保险融资增信功能。   七、充分发挥保险社会保障功能
  各保险公司要强化保险保障作用,创新疫情防控相关保险产品供给。优化现有产品理赔标准,适当拓展保险责任。鼓励保险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在疾病险、医疗险等产品中针对感染新冠肺炎客户取消等待期(观察期)、免赔额、定点医院等限制。支持将意外险、疾病险等产品的保险责任范围扩展至新冠肺炎等。融资类信用保证保险要向受疫情影响企业适当倾斜,合理给予费率优惠、延长保险期限等支持。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加快理赔进度,缩短定损核赔时间。统筹做好人力物力调配,做好客户解释工作,对感染新冠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客户,要应赔尽赔快赔。   八、增强减费让利的主动性
  各机构要进一步在合理范围内降利率、减费用,推动中小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鼓励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减免贷款利息,对因疫情影响产生贷款逾期的客户酌情减免逾期利息、罚息和违约金。鼓励保险机构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新投保业务适度降低保险费率,允许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分期或延后缴纳保费。各分行(公司)要积极向总行(公司)争取政策支持,法人机构要尽快出台具体让利举措,体现金融担当。   九、全面提升金融服务便利化水平
  各机构要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通过更多线上非接触方式,推动解决疫情金融服务难题的新路径。积极扩大线上业务的覆盖面,引导企业和居民通过官网、小程序、手机APP等渠道办理金融业务。推动信贷领域数字化,深化大数据运用,减少线下调查和纸质材料,精准提供差异化金融支持。对需要提交纸质保险承保和理赔单证的,鼓励暂时以电子形式提交,待疫情缓解后及时补交。积极运用通过浙江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等线上渠道开展不动产抵押登记,持续提高线上办理率。针对老年人等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群体的需求,开展线上操作远程辅导,必要时启动应急服务保障机制,避免因线下营业中断造成群体金融服务阻滞。   十、积极应对当前消保新情况
  各机构要积极畅通金融消费者投诉维权渠道,优化消费者咨询、投诉处理流程,及时妥善解决客户金融难题。严格按合同约定妥善做好疫情隔离类保险产品理赔,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密切关注涉疫投诉、举报等问题,提升大堂人员履职能力,持续拓宽线上纠纷化解渠道,加强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确保人员不聚集、矛盾不升级、风险不扩散。充分发挥网点渠道、APP推送和新媒体资源优势,广泛开展疫情防控政策、金融支持政策、涉疫防诈防骗等宣传,增强全民自觉参与、自主防控意识,坚持不信谣、不传谣,强化正面引导、权威报道,保护民众钱袋、坚定抗疫信心。   十一、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各机构要发扬行业担当精神,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引导动员广大党员群众在思想上和行动上站在抗疫第一线,参加社区防疫志愿者,配合支持防疫政策,提供金融抗疫正能量。调动行业资源积极参与捐款捐物,鼓励保险机构向疫情防控一线人员捐赠保险产品。积极开展正面宣传,宁波市银行业协会、宁波市保险行业协会要主动挖掘金融领域支持抗疫的典型事例,发挥好行业性示范引领作用。对于在抗疫防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各机构应予以适当激励。
宁波银保监局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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