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恢复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办理的公告
- 制定机关: 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公布日期:2020.04.12
- 施行日期:2020.04.12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住房制度改革 疫情防控
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恢复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办理的公告
尊敬的公积金缴存职工:
按照中央、省、市应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疫情防控期间公积金中心不断优化业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紧紧围绕职工群众需求和期盼,通过网上办、预约办、快速办等多种服务形式,确保疫情防控和服务群众两不误。
为更好的满足广大职工家庭贷款需求,自2020年4月12日起,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恢复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预约业务,缴存职工可通过我中心网上营业厅、手机APP、微信公众号自主选择时间、地点、经办银行预约办理个人贷款业务,预约成功后请务必携带好相关要件准时前往办理。
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广大职工群众在办理贷款过程中做好自身防护。同时,严格遵守服务大厅的疫情防控规定,配戴口罩、扫龙江健康码、测量体温,保持安全距离,积极配合中心工作人员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4月12日
2020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