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支撑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课大数据产品和解决方案征集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关: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布日期:2020.02.29
- 施行日期:2020.02.29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疫情防控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支撑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课大数据产品和解决方案征集工作的通知
保税区、高新区、华侨试验区经发局,各区县工信局,各有关行业协会: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支撑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课大数据产品和解决方案征集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办函〔2020〕1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的通知文件要求,积极组织辖区内大数据企业申报,并对推荐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于3月3 日(星期二)前下午下班前将《大数据产品和解决方案推荐表》《大数据产品和解决方案详细介绍》(一式三份)和电子版(U 盘或光盘)报送我局(数字产业与工业互联网科,联系电话:86862771)。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2月29日
2020年2月29日
附件:
1.粤工信办函[2020]15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支撑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课大数据产品和解决方案征集工作的通知(略)
2.工信厅信发函[2020]3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支撑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课大数据产品和解决方案征集工作的通知(略)
3.大数据产品和解决方案推荐表
4.大数据产品和解决方案详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