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文化旅游体育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关于印发《广州市文化旅游体育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指引(2022年7月版)》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 公布日期:2022.07.09
- 施行日期:2022.07.09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疫情防控
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文化旅游体育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关于印发《广州市文化旅游体育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指引(2022年7月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规定,专班综合协调组对《广州市文化旅游体育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进行了修订。相关防控措施,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和上级工作要求动态调整,此前有关规定与本指引不一致的,以本指引为准。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文化旅游体育疫情防控工作专班(代章)
2022年7月9日
文化旅游体育疫情防控工作专班(代章)
2022年7月9日
广州市文化旅游体育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指引(2022年7月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精神,压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健全完善常态化防控机制,突出抓好文化旅游体育领域的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疫情防控,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规定和市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特制定本指引。
适用范围
本工作指引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文化旅游体育领域,包括:
1.文化场所: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文化站;
2.旅游场所:A级旅游景区、旅行社、在线旅游企业、旅游问询服务中心(站);
3.住宿场所:星级饭店、民宿、非星级酒店;
4.密闭半密闭文化旅游体育场所:电影院、剧院、歌舞娱乐场所(KTV)、迷你歌咏亭、游艺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棋牌室(麻将馆)、密室逃脱(剧本杀)、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健身运动场所(室内游泳馆)、旅游景区室内部分(含旅游演出场所)、酒店的室内文化娱乐场所、游船(观光船)。 总体要求
(一)强化防控责任落实。
1.属地责任。各区落实属地责任,对属地防控工作负总责,各区文化旅游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在属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对辖区内文化旅游体育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开展常态化督促检查,确保防控工作不留死角。
2.部门责任。专班各成员单位落实部门责任,要按照“管行业就要管防控、抓业务就要抓防控”原则,按照工作职责和专班分工,指导或会同各区抓紧对各类文旅体育场所的防控工作进行部署、检查、落实,全面提档升级各项防控措施,对防控漏洞再排查,防控重点再加固,确保各类文旅体育场所疫情“零输入、零感染”。
3.单位责任。各文化旅游体育场所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主动接受属地镇街的疫情防控检查指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防护物品、设施,开展宣传教育,落实政府部门提出的各项防控措施。
4.个人责任。进入文化旅游体育场所或参与相关活动的市民游客都应协助、配合、服从政府部门(或相关企事业单位根据政府部门指导下)组织开展的防控工作,了解掌握疫情防控基本常识,密切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出行提示,合理规划线路,做好自我防护和个人健康监测。在接受有关行程询问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二)严格落实场所防控措施。
5.申领张贴通行健康码(场所码)。各文化旅游体育场所要及时主动到所属街道或穗康平台申领本场所专属的“通行健康码”(不能与所在商场、大厦共用一个场所码),督促进入场所人员扫码入场(不能以亮码代替扫码)。要主动与社区“三人小组”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在场所入口处醒目位置张贴社区“三人小组”联系牌,发生重要涉疫问题应及时报告“三人小组”。
6.加强入口查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八件套”(预约、错峰、限流、测温、扫通行健康码、戴口罩、1米线、查验防疫行程卡)管理措施,安排专人在场所入口处(包括停车场入口处)进行查验,确保100%测温、100%戴口罩、100%扫“通行健康码”。场所出口、入口应分开设置,防止未经查验进入场所。对于无法扫码的老年人、未成年人、视障听障残疾人等群体,可提前准备纸质“粤康码”或由同行人员代为扫码,相关场所也应当采取纸质登记、反向扫码等替代措施。
7.准确识别风险人员。各场所应对照《每日风险等级提醒》(可在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中“疫情风险查询-点击查看全国中高风险疫情地区”),加强入口查验和询问,对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不得进入,并指引其立即向居住地社区报备;对7天内有低风险区〔低风险区指: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旅居史人员,应查验其来(返)穗后的核酸检测记录,若持有3天2检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两次检测需间隔24小时),则可进入。对健康码异常、体温超过37.3摄氏度和处于居家健康管理的人员应谢绝入内,并做好解释和引导工作。在本市及周边地区(如佛山、东莞等)发生本地疫情时,进入场所人员需提供“粤康码”绿码,必要时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开展核酸阴性证明查验。
8.严格落实门票预约制度。做到“能约尽约”,确保入场人员信息可查询可追踪。合理设置人员接待上限,接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各场所可对入场数量进行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控,在确保安全且未达到核定人数的75%的情况下,对于已抵达现场但未预约的市民、游客,各场所可自主调节,加强入口管理,实行实名制登记入场,避免形成人群聚集。
9.加强场内巡查力度。各文化旅游体育场所要增配人员,加大场所巡查力度,对随意摘除口罩、随地吐痰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行为进行及时劝诫,切实维护好场所内部秩序。出入口、重要参观点等容易出现人员聚集位置要配备管理人员,加强客流疏导,采取分时段、间隔性办法安排入场,防止出现人员瞬间聚集。
10.设置临时隔离留观区域。各文化旅游体育场所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临时留观区域。临时留观区域应通风良好,环境适宜,设立醒目标识及物理围蔽,避免其他人员误入;临时留观场所应配备手持测温枪、水银温度计、免洗消毒剂、防护用品、信息登记本、签字笔等。工作人员需穿戴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医用手套,与留观对象保持安全距离。
11.正确处置健康码异常人员。
根据《广州市健康码黄码人员健康管理指引》有关规定,发现健康码黄码人员时,在排除发热等症状情况下,叮嘱其戴好口罩、避免与他人接触,做好登记,并指引其尽快到就近的黄码人员核酸检测点开展核酸检测,指导其自行离开,不允许其进场。一旦发现健康码黄码人员存在发热等症状,应引领到临时隔离留观区域,并联系属地社区三人组,由属地调度专车转运至定点收治医院就诊排查。对于滞留我市需要入住酒店的黄码人员,需持有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且无发热等不适症状,各酒店登记入住后要向属地“三人小组”报备。
根据《广州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广州市各场所发现健康码红码人员处置原则(第二版)的通知》有关规定,各场所应制订处置红码人员的应急预案。当发现健康码红码人员时,按照谁发现、谁处置的要求,立即启动响应,做好个人防护,引领红码人员到临时隔离留观区域进行临时管控,同时立即向所在社区“三人小组”报告,做好现场秩序维持、信息上报、配合转运、处置后场地物品消毒等工作。
(三)加强场所通风消毒。
12.保持场所有效通风。首选自然通风,或开窗通风换气。使用集中空调系统时,应确保场所新风按最大新风量运行;使用机械通风装置的,应加强室内通风换气;做好集中空调与机械通风设施的定期清洁和消毒。
13.科学规范消毒。地面、墙壁、电梯,以及经常使用或触摸的物体表面如门窗、柜台、桌椅、门把手、话筒等部位,每天进行湿式清洁,并保持这些部位或物体表面的清洁干燥。每天至少1次,用含二氧化氯、有效溴或有效氯含量为250mg/L~500mg/L的消毒液拖擦或喷洒,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擦拭;耐湿物品必要时用含二氧化氯、有效溴或有效氯含量为250mg/L~500mg/L的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再清洗。
卫生间门把手、衣帽钩、水龙头、洗漱池、墙壁等使用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进行擦拭,30分钟后再使用清水擦拭干净。每日消毒3-4次。地面、坐便器、蹲坑、小便池等使用含有效氯1000mg/L的消毒液擦拭,30分钟后再用清水擦拭干净,全面消毒每日不少于3次。拖把、抹布等洁具使用后要及时清洗、分类存放,并用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备用。
(四)加强员工(含驻馆服务人员、外包人员、保安、保洁、物业等人员)健康管理。
14.切实掌握人员底数。各单位应准确掌握核准工作人员(包括第三方服务外包公司)的底数,实行清单管理,对人员姓名、性别、工作岗位、身体状况、旅居史、疫苗接种、核酸检测等进行登记造册,动态更新,确保工作覆盖到位,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15.加强工作人员出行管理。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开展工作人员旅居史排查,督促有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及时到社区报备,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外溢风险人员管控措施做好相应的健康管理工作。
16.及时掌握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每日上岗前应进行健康检查,测量体温,督促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异常情况的人员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医疗机构诊治排查。
17.全面推进疫苗接种工作。按照“应接尽接”的原则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和加强针接种,各级文化旅游体育行政部门及直属单位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各文化旅游体育经营单位要开展从业人员接种动员、宣传倡导,加快推进,实现“应接尽接”的接种目标。
18.严格落实定期核酸检测制度。对从业环境人员密集、接触人员频繁、流动性强的文旅场所从业人员(如酒店服务),每周开展两次核酸检测。必要时或按省、市防控要求加大检测频次,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密闭半密闭文化旅游体育场所工作人员的核酸检测要求,按照市新冠病毒检测工作专班印发的《广州市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方案》执行。
(五)强化组织保障工作
19.做好防疫物资储备。配备消毒剂、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非接触式体温测量工具等防护物资。鼓励采用扫码支付、电子门票等非接触服务技术手段,减少人员接触。不得拒收现金,使用和保存现金要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20.严密组织疫情防控培训和演练。各文化旅游体育场所要结合疫情防控形势,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各区文化旅游体育部门要认真落实属地责任,结合实际制定疫情防控培训计划,督导相关单位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实战能力,精准科学做好应对各种疫情形势的准备工作。
21.强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各文化旅游体育场所要要及时学习掌握并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的最新疫情防控规定和有关指引,认真完善和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制定突发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加强各类安全提示警示,提前组织风险评估,确保符合安全管理要求。加强检查督导,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等方式,深入文化旅游场所一线开展检查和督导,指导督促各有关单位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有关部门和属地政府的疫情防控规定比本指引严格的,按照从严从紧原则执行。 分类指引
各文化旅游体育场所在落实总体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好分类指引各项措施落实。
(一)公共文化场所(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文化站)
1.加强消毒清洁。对公共区域(如大厅、书刊借阅区、展厅、排练厅、培训教室、食堂、楼梯间和卫生间等)、办公区域(如办公室、会议室等),及图书报刊、桌椅、电子触摸屏、门把手、电梯按钮、服装器具等高频接触的设施设备进行定时消毒,做到消毒全覆盖,不留死角空白,并做好记录,合理设置“已消毒”公示牌。保持场所内清洁卫生,产生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清运过程中应采取密闭化运输。
2.配备防护物资。配备消毒剂、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非接触式体温测量工具等防护物资,加强洗手间的日常维护,有条件的可配备消毒设备,为公众和员工提供防护保障。
3.确保有效通风换气。首选自然通风,如使用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口和排风口的设置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定期对空调通风系统的过滤器、风口、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洁、消毒或更换。
4.加强防控宣传。各场所通过设置提示牌提示、LED显示屏播放、网站宣传等多种方式,使公众和员工充分了解和掌握疫情防控知识、支持配合防控工作。
5.做好线上线下公共文化服务。各场所要在加强疫情防控和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形式多样、规模适当的阅读推广活动、群众文艺活动、文化培训辅导和展览展示等线下服务,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动态调控机制,确保正常举办的文化活动防疫安全、规范有序。通过公共文化云、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小程序等平台,不断加强公共数字文化内容更新,积极推送更多优质数字文化资源,宣传防疫和健康知识,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6.加强人员进出管理。科学设置进出场所通道,安排专人严格管理,落实预约登记、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扫通行健康码、实名登记等制度。对不配合或干扰防疫工作的,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
7.采取人员限流措施。各场所可结合防控工作需要,确保接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75%的基础上,对入场公众数量进行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控,在确保安全且未达到承载量限额的情况下,对于已抵达现场但未预约的观众、读者,各场所可自主调节,加强入口管理,实行实名制入场,避免形成人群聚集。
(二)文化娱乐场所(剧院、演出场所、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密室逃脱)
1.严格营业性演出和人员聚集性活动的举办。坚持“谁主办、谁负责”原则,按规定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全体工作人员、演职人员应在活动举办前48小时内进行核酸检测。在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从严从紧控制营业性演出活动,并减少人员规模,严防聚集性风险。暂缓新批涉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活动(演职人员已在境内的除外);暂时取消演出前后的现场互动环节。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重点加强对演出场所精准防控,原则上不对全辖区、全行业实行“一刀切”。
2.加强场所防控。每天定时对公共设施设备及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进行清洁消毒,配备洗手消毒物资,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电脑的键盘和鼠标定期用75%的乙醇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
3.确保室内有效通风换气。首选自然通风,如使用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口和排风口设置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定期对空调通风系统的过滤器、风口、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设备和部件定期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4.加强消费者防护。做好预约登记检测等措施,落实预约消费、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扫健康通行码、查验防疫行程卡等制度,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在收银台、等待区等设置“一米线”,推荐非接触式扫码支付,提醒消费者保持安全距离。倡导消费者不在室内场所饮食,如确需饮食,应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场所应加强巡查管理。
5.加强员工防护。落实员工健康监测、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等措施,如出现可疑症状及时就医。注意员工个人卫生,及时洗手消毒,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对在剧院演出的演职人员,要提前做好演职人员身体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每场演出尽量压缩不必要的演职人员,做好安全防护。
6.加强防控宣传。在显著位置通过海报、滚动电子屏、告示牌和宣传栏等加强疫情防控及相关健康知识宣传。
(三)A级旅游景区
1.加强景区员工健康监测和管理。员工在岗期间严格按照《公众和重点职业人群戴口罩指引(2021年8月版)》相关要求佩戴口罩。如有员工出现发热等不适症状,应立即按照疫情防控规定到就近的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杜绝带病上岗。景区全体从业人员(含各类临时工,以及对外出租经营区域所有人员等)要在全程免疫基础上完成加强免疫。
2.做好通风换气。加强室内景点、办公场所、游客服务中心、游览场所、商业网点、公共卫生间等景区室内场所的通风换气,每天3次开窗、开门通风30分钟以上,确保空气流通。在确保设备正常使用的条件下提倡开门服务。
3.加强清洁消毒。售票窗口、体温检测仪、闸机、路椅、健身器材、栏杆、残疾人坡道扶手、商品柜台、桌椅、门把手等游客频繁接触的公共设施,使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消毒液擦拭或喷洒,30分钟后再用清水擦拭干净。每日消毒3-4次,可视游客量增加,适当增加消毒频次。每日开园前必须完成1次消毒作业。
4.严控游客数量。景区科学合理设置承载量,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严格落实门票预约制度,有效采取智慧引导等手段,科学分流疏导游客,做好游客流量关口前置管控。
5.落实实名登记。实行实名制购票,做到可查询可追踪。鼓励景区积极利用大数据和智慧手段,做好游客信息动态监测。有效提升服务适老化程度,适当保留人工窗口和电话专线,为老年人保留一定数量的线下免预约进入或购票名额
6.加强入口查验。在景区入口处分散张贴通行健康码,游客须扫码入场(不能以亮码代替扫码)。如发现健康码红、黄码人员应按规范进行处置。处置完后,景区应在当天向区文旅部门报备。
7.加强游客防护。鼓励景区采取互联网售票等方式有效减少人员接触。进入景区前进行体温检测,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保持交通、购票、游览、休息、餐饮等场所人员间距。景区要及时提醒劝诫所有进入景区人员严格按照《公众和重点职业人群戴口罩指引(2021年8月版)》相关要求佩戴口罩,除餐饮期间外,其余时间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8.防止游客聚集。购票窗口、安检入园等处设置游客排队1米线,拉开游客间距,增加门区入口和通道,加大值守力量,做好门区远端查验、分流限流和近端快速疏导,保障服务质量,严防景区“人山人海”和人员扎堆聚集。在景区内部易造成人员聚集点位采取疏导措施限制人员驻留时间和聚集数量。在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实行预约限流开放的同时,采取更为人性化的售票、验票方式,根据当天游客量的实际情况,在确保安全且未达到承载量限额的情况下,对于已抵达现场但未预约的游客,景区可自主调节现场售票,更好的为游客服务。
9.管控内部交通。对缆车、游船、电瓶车、景区巴士等内部交通工具及时进行消毒和保洁,严格控制乘坐人员密度,引导旅游者有序乘坐,保持安全距离,全程佩戴口罩。
10.加强防护知识宣传。景区主入口醒目位置设立告示牌,提示游客遵守相关防控要求和注意事项,正确佩戴口罩、测体温、园内活动不扎堆、不聚集、不随地吐痰等内容。
(四)住宿场所(星级饭店、民宿、非星级酒店)
1.设置临时安置客房。酒店应在相对独立区域设置带独立卫生间的临时安置客房,临时安置客房优先设置在一层,具备独立进出通道的,可单设进出大门,与酒店大堂实现物理隔离。临时安置客房用于安置健康码黄码,且持有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无发热等不适症状的人员,登记入住后酒店要向属地“三人小组”报备。临时安置客房产生的垃圾按重点管控生活垃圾处理。
2.建立入住登记制度。制定实施入住客人(包括长包房的入住客人)健康监测制度,建立健全入住客人健康监测台账,做到有据可查、有迹可循。为客人办理入住手续时,应及时告知客人如出现发热等症状,应立即向酒店报告,酒店应及时将发热客人情况上报社区“三人小组”。
3.建立在住人员排查信息日报告制度。每日开展在住人员排查,发现健康码红、黄码等重点人员,应立即向属地社区报告,并配合社区分类落实隔离转运、“四个一”等防控措施,红、黄码人员由社区“三人小组”按规定进行处置。处置完后,酒店应在当天向区文旅部门报备。
4.科学用餐。加强对循环使用餐具的高温消毒或使用一次性餐具。餐厅实行自助、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加大餐厅、茶室内餐桌间距,保证客人之间相距1米以上,尽量避免面对面就餐。餐厅饭店一桌一消,客人用餐完成并清洁桌面后,用75%的酒精或有效氯含量为250mg/L~500mg/L的消毒液对桌椅进行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再用清水擦拭干净。餐厅饭店的地面在客人离开后使用有效氯含量为250mg/L~500mg/L的消毒液拖擦或喷洒,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拖擦干净,每天2-3次,若人员出入频繁可适当加大消毒频次。
5.加强场所防控。落实客房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制度,严格做到客房日用品“一客一换一消毒”。加强公共场所管理,防止大堂或大厅人员聚集。
6.加强活动管理。承办会议、培训等聚集性活动,应严控人员规模和时长,严格落实测温、扫码验码、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等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严防聚集性风险,持续做好环境通风消杀、员工健康管理、定期核酸检测等工作。
7.加强员工防护。落实员工健康监测、测量体温、佩戴口罩、防控培训等措施。疫苗接种按照“应接尽接”的原则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和加强针接种。工作人员上岗期间必须保持清洁卫生,严格洗手消毒,时刻佩戴口罩。
8.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餐厅、员工食堂和后厨张贴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材料;指定专人负责指导、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按照有关要求配备垃圾桶,保持垃圾桶完好和整洁美观;与有资质的收运单位签订垃圾分类收运合同,生活垃圾不得混装混运。
因疫情防控需要,被用作隔离用途的酒店,执行市转运隔离专班相关工作规定,不执行本指引。
(五)旅行社、在线旅游企业
1.加强风险研判。对旅游产品进行安全风险评估,选择具有相应资质且符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供应商、合作商,确认防疫要求,做好线路设计、产品对接和预订等工作。控制组团规模,根据自身运营能力和供应商、合作商接待能力,提前发布组团人数等产品防疫要求,合理确定团队人数,提倡小规模旅游团队。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继续暂停出入境团队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2.严格控制跨省团队旅游活动。对出现中高风险区的县(市、区、旗)和直辖市的区(县),立即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进出该地的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将旅游专列业务纳入跨省旅游“熔断”机制统一管理。对已出现确诊病例,尚未划定风险等级的,参照中风险区处理。严禁组织未落实实名登记的团队出游。密切关注目的地疫情防控形势,一旦发生疫情,第一时间主动启动“熔断”机制,及时调整或终止旅游规划和行程。严格控制旅游团队规模,提醒团组游客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全程正确佩戴口罩。
3.严格落实人员排查和健康管理。各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要认真摸查已在涉疫地区的旅游团队情况,妥善做好因疫情滞留在外省旅游团组人员的安抚工作。对即将返程的旅行团,要及时掌握涉疫团队游客数量、返粤时间、交通方式、抵达地点等信息,并及时向文旅部门和社区报备。
4.加强场所管理。完善企业内部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办公场所和旅行社服务网点卫生清洁、消杀和通风等工作。配备数量充足且符合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标准或相当防护级别的口罩、体温检测设备、洗手液、一次性手套、消毒用品等防护用品。
5.加强宣传引导。严格落实团队旅游各项制度和规范,依法签订旅游合同,明确各方权责。要开好行前说明会,提示游客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强化风险提示,主动宣传疫情防控知识,特别是加强冬春季游客健康知识宣传。
6.加强出团防控措施。要做好游客信息采集、健康档案、检测登记,要求游客报名时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出示健康码并在出行前再次核验。加强对游客出行中的体温检测,游客乘坐汽车等交通工具应全程佩戴口罩,严格执行景区和文化娱乐场所“限量、预约、错峰”等措施,主动配合接待单位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7.做好员工监测。建立《员工健康记录表》,每日进行体温检测,及时掌握员工健康状态、出行轨迹等情况。员工疫苗接种按照“应接尽接”的原则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和加强针接种。
(六)电影院
1.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应急预案,建立疫情联动机制,加强与属地社区、电影主管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的联系,发生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2.做好员工健康监测。建立《员工健康记录表》,每日进行体温检测,及时掌握员工健康状态、出行轨迹等情况。员工疫苗接种按照“应接尽接”的原则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和加强针接种。
3.预约售票。推广在线实名制购票及电子票,推荐非接触式扫码支付,尽量减少直接接触。电影放映原则上每场上座率不得超过75%。
4.专人值守。入口处要安排专人值守,观众扫码入场,健康码异常、体温37.3度以上者不得进入。进入影院必须全程科学佩戴口罩。影院应设立唯一出入口,在观众入场和离场时实行分流管控。
5.现场巡查。安排专人不间断监督提醒观众全程科学佩戴口罩,观影期间不得饮食,保持安全距离。
6.合理排片。加大排片时间间隔,延长场间休息时间,不同影厅错时排场,避免进出场发生观众聚集。
7.物资配备。要配备足够防护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洗手液、测温设备等防疫防护物资,为员工和观众提供必要防护保障。入口处及卫生间等场所应配备口罩、消毒或洗手液(肥皂)等防护用品。
8.清洁消杀。每场放映结束后要对影厅进行充分清洁与消杀。大堂、卫生间、走廊、电梯、疏散通道等公共区域每天不少于2次清洁消毒。3D眼镜等物品每场消毒一次。清洁消毒要有专人负责并做好登记。
9.通风换气。确保环境通风换气畅通,空调系统按最大新风量运行,对空调通风系统的过滤器、风口、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设备和部件进行定期性清洗、消毒或更换。
10.垃圾处理。在公共区域设置垃圾箱和口罩专用回收箱,保持垃圾箱清洁,定时进行消毒处理,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和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11.宣传教育。通过海报、电子屏、宣传栏及映前放映宣传片等方式,宣传疫情防控健康知识。
12.应急处置。影院应自主或联合物业单位设立隔离观察间,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现场管理,配合疾控部门采取隔离措施并进行流调和全面消毒等工作,及时关闭场所,严防疫情扩散。
(七)旅游问询服务中心(站)
1.开展日常安全排查。对公共活动区域、安技防设备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物资安全。
2.加强消毒清洁。对服务设施设备进行定时消毒,做到消毒全覆盖,不留死角空白,并做好记录,合理设置“已消毒”公示牌。电子触摸屏每天用75%酒精棉球擦拭消毒不少于4次。有条件的可在无人时用紫外线灯消毒,照射时间至少1小时。
3.确保有效通风换气。首选自然通风,加强通风换气,增加通风频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如使用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口和排风口设置符合卫生要求;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定期对空调通风系统的过滤器、风口、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4.加强防控宣传。要通过电子显示屏、宣传标语、广播喇叭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使公众和员工充分了解和掌握疫情防治知识、支持配合防控工作。
5.做好员工监测。建立《员工健康记录表》,每日进行体温检测,及时掌握员工健康状态、出行轨迹等情况。员工疫苗接种按照“应接尽接”的原则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和加强针接种。
6.做好安全保障。要配备消毒剂、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非接触式体温测量工具等防护物资。有条件时可在咨询台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加强与所在地卫生、防疫部门的联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完善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有条件的中心(站)应设立应急处置区域、临时隔离点或医疗救助点。
7.落实物资保障工作。配备充足的口罩、非接触式测温设备、消毒液、洗手液等防控物资。独立设置的室内咨询中心(站)入口处应配置体温检测设备,并配备专人开展相关检测登记工作。
旅游景区内设的问询服务中心参照本指引执行。
(八)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
1.加强组织领导。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成立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遵照国家和本市疫情防控规定,制定新冠疫情防控方案及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压实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政策,发生问题做到及时发现、迅速报告、妥善处置。
2.严格控制培训人数和时间。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和场地条件限制,错时错峰合理安排培训场次和每班人数,确保培训现场学员之间保持安全距离,防止出现培训场所学员和家长大量聚集等情况。停止举办家长会和家长开放日等活动。不为参加培训的学员及相关人员提供住宿服务。
3.加强人员管理。对员工、外聘培训老师和学员的健康进行全员摸底调查,落实全员健康全覆盖监测。强化员工、外聘培训老师健康教育培训。实行每日健康监测制度,进行体温监测登记。积极动员,有序组织接种疫苗,做到“应接尽接”,全员全程接种疫苗和接种加强针免疫;对符合新冠疫苗接种条件的外聘培训老师,应督促其及时全程接种疫苗和接种加强针免疫,做到培训老师“应接尽接”、“应快尽快”。
4.教学区实施“封闭式”管理。严控人员进出,除员工、培训老师、学员外,禁止其他人员进入培训场所。做好进出通道的管控,所有进出培训场所人员均须落实扫通行健康码、体温检测等流程,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一律不得进入机构内。
5.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培训过程中师生及在场其他人员均应正确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等级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因培训需要确需摘口罩时,应注意人与人之间保持安全距离并注意通风。
6.建立缺课登记追访制度。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掌握所有未正常到岗到课的员工、外聘培训老师和学员的健康状况,对缺勤、请假、早退的员工和学员,落实专人每天做好电话、网络访问,了解其身体状况,进行情绪安抚,提出健康建议,并记录、汇总相关情况。
7.严格落实环境清洁消毒工作。每天对培训场所进行预防性消毒。办公和培训场地要按规定保持足够的清洁与消毒频次,做好清洁消毒工作记录和标识。实施消毒处理时,操作人员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要妥善保管消毒剂,明确标识,避免误食或灼伤。
8.加强场所通风。培训场地应具备良好通风条件,严禁安排学员在密闭环境下学习和活动。在楼宇办公场所、餐厅、电梯、地下室等相对封闭空间,要保持良好通风状态,控制人群密度,避免交叉感染。
9.设立临时隔离观察室(隔离观察区)。发现员工、外聘培训老师和学员出现发热等疑似症状的,应及时在临时隔离观察室(隔离观察区)进行隔离,由培训机构督促协助发热人员做好个人防护,不乘坐公共交通,迅速前往就近的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诊疗。
10.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定专人负责指导、监督生活垃圾分类;垃圾桶标识应符合《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的规定,并保持垃圾桶完好和整洁美观。
(九)棋牌室(麻将馆)
1.做好口罩、消毒液、洗手液、消毒纸巾、测温仪和应急药品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落实经营者责任,加强对工作人员健康培训。
2.工作人员疫苗接种按照“应接尽接”的原则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和加强针接种,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
3.对进入棋牌室(麻将馆)的顾客进行体温检测、扫通行健康码、查验防疫行程卡,体温和健康码正常者方可进入。无智能手机或健康码的老年顾客要进行身份登记和7天内行程情况登记。
4.降低棋牌室(麻将馆)的顾客数量和停留时间,原则上每间棋牌室(麻将馆)上座率不得超过75%,牌桌之间的距离应保持一米以上。
5.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全程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顾客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等级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
6.增加对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如卫生间门把手、桌面台椅、麻将和公共垃圾桶等)的清洁消毒频次。
7.加强环境通风。定时开窗通风,每次不少于30分钟,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8.正确使用空调。首选自然通风。如使用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口和排风口设置符合卫生要求;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定期对空调通风系统的过滤器、风口、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9.保持公共区域、电梯、服务台等区域环境整洁卫生,及时清理垃圾。
10.公共卫生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时可在电梯口、服务台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
11.注意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
12.当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十)健身运动场所(室内游泳馆)
1.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纸巾、消毒液、测温仪和应急药品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对工作人员健康培训。担负教学培训、竞技训练等任务的单位要高度重视运动员、学生群体疫情防控工作,提醒教练员、领队、辅导员切实加强所属运动员、学生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严格外出审批,做好疫情防控安全提醒。
2.做好工作人员健康监测、疫苗接种和核酸检测等工作。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并按当地规定定期进行核酸检测;工作人员疫苗接种按照“应接尽接”的原则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和加强针接种,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教育运动员、学生要加强个人健康检测,有不适症状要第一时间主动报告,不得隐瞒迟报,及时就医排查。
3.对进入体育场工作人员和观众进行体温检测和核验健康码,体温和健康码正常者方可进入。体温异常者,建议及时就医,就医途中正确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
4.严格环境消杀。做好训练场馆、课室、集体宿舍、餐厅等场所环境消杀工作,定期开窗通风,与其他区域尽量相对封闭。确保有效通风换气。定时开窗通风,每次不少于30分钟。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5.正确使用空调。首选自然通风。如使用集中空调,应在开启前检查设备确保运行正常,确保新风取风口与排风口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空调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加强对冷却水、冷凝水等卫生管理,定期如使用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口和排风口设置符合卫生要求;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定期对空调通风系统的过滤器、风口、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6.保持环境清洁卫生,每天定时对公共设施设备及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走廊、扶梯、座椅、公共卫生间及手经常触摸的地方等)进行清洁消毒,并做好记录。定期对消毒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和抽查。
7.公共卫生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时可在电梯口、收银台和服务台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
8.室内泳池要加强对泳池水、淋浴水和更衣室等卫生管理以及淋浴室的通风换气。销售泳衣或者租赁游泳相关器材的商店要做好清洁消毒。
9.保持公共区域、电梯、收银台和服务台等区域环境整洁卫生,及时清理垃圾。设置口罩专用垃圾收集箱。实行预约购票,控制入场人数。鼓励采取扫码支付等非接触方式付款,提醒观众保持安全距离,并在收银台、等待区等设置“1米线”。
10.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
(十一)游船(观光船)
1.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纸巾、消毒液、测温仪和应急药品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对工作人员健康培训。
2.工作人员疫苗接种按照“应接尽接”的原则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和加强针接种,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
3.按照《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七版)》相关要求,严格执行码头候船厅和游船清洁、消毒、通风、隔离留观区设置规定,严格落实游客测温、扫通行健康码、全程配戴口罩,落实进站旅客100%测温、100%扫通行健康码、100%佩戴口罩要求。
4.采用预约购票等方式控制市内观光船的乘客数量。在乘船期间,安排乘客分散就座。
5.增加对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如桌椅、扶手和公共垃圾桶等)的清洁消毒频次。每一批乘客下船后,应进行全船清洁消毒。
6.确保有效通风换气。首选自然通风,宜停止使用全封闭的游船。
7.正确使用空调。应在开启前检查设备确保运行正常,确保新风取风口与排风口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空调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加强对冷却水、冷凝水等卫生管理,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定期对空调通风系统的过滤器、风口、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8.保持公共区域等环境整洁卫生,及时清理垃圾。公共卫生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时可在公共区域或咨询台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
9.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全程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戴一次性手套;乘客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等级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10.通过宣传折页、海报和微信公众号等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