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阿盟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阿左旗交通运输局关于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期间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的通告

阿盟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阿左旗交通运输局关于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期间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的通告


  2020年1月25日12时,内蒙古自治区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遏制病毒蔓延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支队将联合阿左旗交通运输局卫生防疫部门在春节日常交通执法巡查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力度,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严禁非法营运车辆载客拉人。高速交警支队将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行动,一经发现,将从严从重处罚。对非法营运车辆载客造成疫情扩散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追究责任。   二、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在任何网站、微信群、朋友圈发布顺风车、车找人等信息,一经发现将一律视为从事非法营运行为,严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三、呼吁广大群众减少外出,不去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请戴口罩选乘经过消毒措施的合法营运车辆,不要乘坐非法营运车辆。   四、希望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营运车辆,众志成城,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举报电话:0483-12328、0483-8770756、0483-8355110。
阿盟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
阿左旗交通运输局
2020年1月30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