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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汕尾市林业局关于要求全市各级自然保护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汕尾市林业局关于要求全市各级自然保护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1月23日,广东省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进一步切断病毒传播途径,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特通知如下:

  一、即日起我市各级自然保护地暂停开放,在自然保护地内不得组织任何群众性活动。   二、各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要加强野外巡护巡查工作,防止在辖区内发生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行为。   三、加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巡护管护,避免人与野生动物的近距离接触。一旦发现野生动物异常或死亡等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并配合做好样品的采集、送检和无害化处理工作,确保科学有效处置。   四、做好应急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汕尾市林业局
2020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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