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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湘西自治州柑橘黄龙病防控实施方案》和《湘西自治州稻水象甲疫情普查和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湘西自治州柑橘黄龙病防控实施方案》和《湘西自治州稻水象甲疫情普查和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州直有关单位: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州农业委员会制定的《湘西自治州柑橘黄龙病防控实施方案》《湘西自治州稻水象甲疫情普查和防控实施方案》予以转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7日

湘西自治州柑橘黄龙病防控实施方案
(湘西自治州农业委员会 2018年11月)

  柑橘黄龙病是世界柑橘生产上的毁灭性病害,称为“柑橘癌症”,是国内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系我省一类疫情。2018年3月,柑橘黄龙病在永顺县勺哈乡首次被发现,为全面普查我州柑橘黄龙病发生及危害情况,及时有效地做好柑橘黄龙病防控工作,确保我州柑橘生产安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依据《植物检疫条例》和《湖南省农业植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按照“属地管理、联防联控”的原则和“部门引导、果农参与、整体推进”的要求,切实提高全州柑橘黄龙病防控能力,保障柑橘产业安全、健康、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控制柑橘黄龙病危害,全州柑橘面积普查率达到100%,对普查出的病株确诊率达到100%,对普查出的感病苗圃和柑橘苗销毁率达100%,对已确诊的病株砍挖销毁率达到100%。   三、工作重点
  (一)切实强化柑橘木虱监测预警。柑橘黄龙病是由柑橘木虱传染的一种特殊的细菌性病害。目前,柑橘木虱在我州暂未发现,但决不能放松对柑橘木虱的监测预警。要建立柑橘木虱监测监控网络体系,定期监测发生动态,做好虫情预报,发现柑橘木虱后应及时上报。
  (二)全面开展普查工作。8县市应及时开展柑橘黄龙病病害普查,组织专业队伍展开地毯式检查,不漏一园一户,弄清柑橘黄龙病发生地方、发生面积,普查时应重点关注柑橘苗圃。建立普查疫情发生和防控台帐档案,对病树病苗做好明显标示,对疑似病株要及时采样送检,及时掌握疫情发生动态趋势。
  (三)建立常态化病株清理机制。对于从外地引入的染病苗木,要彻底挖除并烧毁。对于成年病株,发现一株砍除销毁一株,补栽无病毒大苗一株。
  (四)大力推广柑橘无病毒苗木。加强对柑橘种苗繁育基地管理工作。母本树及砧木、出圃苗木必须经植检部门检疫,从源头上杜绝病苗的生产,通过检疫确诊无病毒的苗木方可出圃。依法查处带病育苗大田露天基地。推广种植无病毒苗木。强化苗木市场《植物检疫合格证》的管理,对销售带病种苗的,要追查种苗来源,追究相关责任,确保市场供应优质无病壮苗。
  (五)依法开展柑橘种苗检疫执法。在柑橘苗木调运关键时期,各县市农业部门要组织辖区植物检疫人员开展柑橘种苗检疫执法检查专项行动,严肃查处无植物检疫证书繁育、调运和销售柑橘苗木的行为,防止柑橘黄龙病因人为因素远距离传播。新开园或老园补种必须从无病苗基地引入种苗。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力度,增强防控意识。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宣传车、宣传栏、宣传画、标语、通告、手机短信、微信、科普资料、专家访谈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柑橘黄龙病对柑橘产业发展的危害,以及防控工作的严峻性、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和可行性,全面增强广大群众防控柑橘黄龙病的意识。
  (二)加大培训力度,普及防控知识。建立州、县市、乡镇(街道)层层培训机制,实现对基地果农培训的全覆盖,同时培训一支柑橘黄龙病防控技术推广骨干队伍。开展高密度、全覆盖的技术培训,确保技术培训不漏园、不漏户,全面提升我州柑橘黄龙病防控技术水平。抢抓关键时期组织培训,在春、夏、秋三次新梢生长和冬季清园等柑橘黄龙病防控的几个关键时期,组织柑橘黄龙病防控技术骨干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培训,传授柑橘黄龙病、木虱田间症状识别与防控知识,规范防控药剂的使用,全面提高全州防控柑橘黄龙病的技术水平。加强科研院校合作,邀请植保专家现场开展防控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重点加强发生区技术人员和果农柑橘黄龙病田间症状的识别、普查方法、砍树销毁要求等方面的技术培训和防控指导。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柑橘黄龙病危害严重,橘树一旦染病,在3~5年内将丧失结果能力,甚至枯死,严重的还会导致毁园。各地在思想上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要时刻提高警惕,千万不能掉以轻心,打好打赢这场柑橘黄龙病防控持久战。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州政府牵头,州农业部门强化技术指导和督导,县(市)政府负总责,县(市)农业部门具体抓,相关部门通力协作的防控工作机制。各县(市)人民政府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农业局长为副组长,农业、交通、水运、邮政、公安、科技、财政、林业、工商等相关单位为成员的柑橘黄龙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各县市农业局,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三)强化经费保障。各县市要组织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确保柑橘黄龙病普查及防控工作经费落实到位。柑橘黄龙病防控工作经费要专项用于宣传发动、技术培训、监测预警、疫情调查、检疫执法、病株铲除及统防统治等疫情防控工作。
湘西自治州稻水象甲疫情普查和防控实施方案
(湘西自治州农业委员会 2018年11月)

  稻水象甲是严重危害水稻的一种害虫,该虫属全国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为封锁控制稻水象甲疫情,保护我州水稻生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策略和目标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强化责任,严密监测,全面掌握疫情动态,及时扑灭新发区零星疫情点,切实降低发生区虫口密度和危害程度,有效阻断疫情传播蔓延扩散。   二、疫情普查
  (一)普查时间
  普查工作从每年4月中下旬至8月底。
  (二)普查范围
  全州水稻种植区,以普查稻田为主,兼顾邻近稻田的边埂、沟渠、荒地、山坡、林地等场所杂草丛生处。各个县(市)应调查主要水稻种植乡镇(街道办事处),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调查3~5个水稻连片种植区。
  (三)普查方法
  采取访问、踏查与详查相结合,以观察识别典型危害状“取食斑”和成虫为主,兼顾调查幼虫、蛹土茧的方法进行。
  1、访问调查:向水稻种植户、乡镇(街道办事处)农技人员、农资经销商等相关人员询问是否似在存疑稻水象甲活动、危害等相关信息。如有疑似情况,则对相关区域开展重点踏查。
  2、踏查:在水稻连片种植区,重点沿道路、村寨附近田埂步行目测巡查稻田。(1)查找叶片上有无典型的稻水象甲“取食斑”症状;(2)查找叶面上是否有无稻水象甲成虫;(3)调查水稻根部是否有稻水象甲幼虫。
  3、灯光诱集:在稻水象甲成虫发生盛期时,查看当地主要水稻种植区域所设置诱虫灯中是否有稻水象甲成虫。   三、综合防控措施
  (一)农业防治
  重发生区稻田实施水旱轮作,原则上轮作3年以上;水稻收割后,稻草全部焚烧或者实行灭虫处理,及时铲除稻田周边杂草;加强肥水管理,合理施用氮肥,推广浅水栽培;冬前翻耕,减少越冬成虫。稻田秋耕灭茬可大大降低田间越冬成虫的成活率。
  (二)物理防治
  4-10月份,在疫区设置杀虫灯诱杀成虫,每30-50亩安装1台,有效降低虫口密度。在拔秧移植时,清洗秧根,降低秧苗上携带稻水象甲幼虫的数量。
  (三)化学防治
  根据稻水象甲主要危害水稻秧田和本田特点,采取“狠治越冬代成虫,兼治第一代幼虫,挑治第一代成虫”的防治策略。成虫防治适期为越冬代成虫迁入稻田高峰期和第一代成虫羽化高峰期。幼虫防治适期为幼虫危害高峰期。
  1、秧田防治。主要防治越冬代成虫。越冬代成虫迁入秧田的高峰期一般在5月中下旬,可选用对甲虫类害虫有效的药剂进行防治。如亩用40%三唑磷乳油100毫升、25%吡虫啉水分散粒剂30克、48%乐斯本乳油80毫升、20%丁硫克百威乳油40毫升,以上药剂任选一种,同时也可用氯虫苯甲酰胺、丁虫腈、醚菊酯等药剂,兑水30千克喷雾。
  2、大田防治。主要防治成虫和幼虫。①成虫防治:水稻秧苗移栽后5~7天和成虫羽化高峰期(一般在7月中旬至8月初)是本田成虫防治适期,防治用药同上。②幼虫防治:防治适期为幼虫危害高峰期。幼虫高峰期一般在6月初至6月下旬,抓住上述两个时期开展防治,防治用药同上。每次防治7-10天后,检查防治效果,未达标的要及时补治。
  (四)检疫措施
  1、严禁将发生区的稻草(包括做包装或铺垫材料)、秧苗、新收稻谷(收后3个月内)和其他干鲜寄主(如芦苇等)、土壤、带土苗木运出发生区。
  2、在发生区不将稻草晒在江河边、溪滩及公路两侧,也不抛弃于河、溪、江中;未发生区不向发生区调用稻草、秧苗、新收稻谷。
  3、发生区加强封锁防治力度,把虫量压至最低限度,逐步加以扑灭,边缘地带,想方设法扑灭;未发生区与发生区接壤地带,加强监测,一旦发现,立即扑灭。
  (五)生物防治
  稻田杜绝高毒高残留农药使用,保护蟾蜍、青蛙、鱼类、麻雀、螳螂、蜻蜓和蜘蛛等捕食性天敌。也可采用稻田养鸭、养鱼等模式进行生物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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