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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厦门市体育局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厦门市体育局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区文旅局(体育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近期全国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根据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的部署和要求,结合体育系统工作实际,现就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区体育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我市面临的疫情防控形势,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克服各种侥幸、麻痹心理,决不能有任何松劲懈怠;要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持续抓紧抓实抓牢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二、强化人员管理。各区体育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切实落实人员管理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人员外出审批管理,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有本土病例的城市;员工从省外返厦的,要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并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对从中高风险地区入(返)厦人员落实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要做好单位员工和体育训练单位师生员工的日常健康监测,有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的要及时就医,复课复工时要查验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要做好单位员工常态化下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和“适时抽检”工作,特别是体育训练单位师生员工的“适时抽检”工作。体育训练单位要加强外来人员管理,严格执行教育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   三、强化场所管理。各有关单位要落实办公场所人员进出登记管理、测温、戴口罩、重点区域定期消毒等防控措施;我市室内体育场馆、体育经营和培训机构等场所要落实好人员进出扫码登记(健康码和行程码)、测温、戴口罩、人数控制和重点区域定期消毒等措施。   四、强化赛事管理。暂缓举办马拉松等人群聚集性大型体育赛事活动和跨省、跨市性质的体育赛事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本市居民参加的中小型聚集性体育赛事活动。确需举办的,要落实好赛事活动方案、疫情防控方案和相关应急处置方案的,并报相应体育主管部门备案后,按要求举办。200人以上活动应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   五、强化督导检查。各区体育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属地原则”“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辖内和本单位所属的室内体育场馆、体育经营机构、体育线下培训机构等场所,各级各类体育赛事活动的督导检查,对于防疫措施落实不力的场所和赛事活动,要立即停止赛事活动和场所经营行为。
厦门市体育局
  2022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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