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住建厅等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
- 发文字号:宁发改规发〔2020〕3号
- 公布日期:2020.07.21
- 施行日期:2020.07.2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房屋租赁借用 疫情防控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住建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发改规发〔2020〕3号 2020年7月21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住建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