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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晋城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停车管理的通告

晋城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停车管理的通告


  为了加强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我市部分小区和停车场实行了严格的管控措施,限制本小区业主车辆出入,禁止业主车辆进入小区停放,部分社会停车场的关闭导致大量车辆停放在小区周边主次干道。随着我市相关行业逐步复工复产,居民日常生产生活有序恢复正常,车流人流增长迅速,市区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已严重影响到我市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存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应急救援隐患。为加强市区车辆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所有社区(小区)不得限制本社区(小区)业主车辆进出。   二、全市所有具备停放条件的社区(小区)应当允许业主车辆进入地下车库和停车泊位有序停放,不得无故禁止业主停车。   三、商业及社会停车场要向社会公众开放停车业务。   四、鼓励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免费向公众提供停车服务。   五、小区业主车辆进入小区和地下车库时,应当自觉遵守社区(小区)防控疫情相关规定,驾驶人员及所有乘车人员要主动出示人员健康码。   六、业主车辆停放时应当按位停车,不得妨碍其他车辆通行,不得占用小区内消防通道和应急救援通道。   七、小区业主在小区周边停放车辆时应当按照公安交警施划的停车泊位按箭头指示方向停车。对不按车位乱停乱放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晋城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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