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交通建设工程节后复工备案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交通建设工程节后复工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参建单位:
为落实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突出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根据《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实施企业提前复工报备制度的通知》(粤防疫指办明电〔2020〕11号)和《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实施企业复产复工报备制度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决定对我局所监管的交通建设工程节后复工实行报备审核管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复工条件
各项目应严格做好复工前的疫情防控准备工作,做到防控机制到位、员工排查到位、设施物资到位、内部管理到位,并符合下列规定方可申请开工:
(一)建立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制定疫情防控方案,明确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和责任人员。现场疫情防控措施符合《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疫情防控组关于严格落实企业复产复工报备工作的补充通知》(深肺炎防控组〔2020〕7 号,以下简称《通知》)以及《深圳市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及复工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要求。
(二)制定从业人员(含管理人员和劳务工人)分批进场专项方案;通过“深圳市实名制与分帐制管理平台”公众号进行扫码报告实名登记信息和健康排查信息。
(三)参建各方对复工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完成安全隐患整改,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复工程序
(一)自查。参建各方应根据各自职责,对照复工条件开展复工前的全面自查符合相关要求,并填写《项目复工自查及申请表》(详见附件1)。
(二)申请。施工单位经自查符合复工条件的,分别报项目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核,审核通过后,向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提交备案申请。工地人数在300人以上(含300)的项目,应同时向所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工地人数在300人以下的项目,应同时向所在街道疫情防控领导机构报备。报备需提交《项目复工自查及申请表》(附件1)和《复产复工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等材料。
(三)核查。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收到项目复工申请后,我局建设管理处按照《通知》及《工作指引》要求,组织质监站、建设、施工等单位配合区相关部门防控专业人员现场核查,对项目是否具备复工条件进行核查并填写《项目复工审核表》(详见附件2),经核查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复工。 受理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受理节后复工备案机构为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受理电话
0755-82563105。
特此通知。
附件:1.项目复工自查及申请表
2.项目复工审核表
3.复产复工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
2020年2月5日
附件1:
项目复工自查及申请表
项目名称 |
| 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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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 监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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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象进度 |
| 工程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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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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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人数: | ||||
复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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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人数: | ||||
自查内容 | 结论 | |||
疫情防控管理体系 | 是否成立疫情防控指挥部,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制定疫情防控专员,落实相关责任人,职责清晰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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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措施 | 施工现场是否配备体温检测仪、口罩、消毒用品等医用防护用品,严格按照卫生防疫要落实体温监测、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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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场人员管理 | 施工总包单位对所有进场人员,并逐一排摸和登记造册是否来自、去过、经由重点地区,是否曾与病例人员接触。是否通过“深圳市实名制与分账制管理平台公众号”进行扫码登记人员信息及健康排查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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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封闭管理 | 所有出入口是否落实封闭管理要求,对进出人员进行测温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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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安全宣传 | 施工现场通过张贴宣传画、教育培训等各种手段充分可选宣传防疫知识、宣贯防疫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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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到岗履职 | 施工现场关键岗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机械员、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员)已到岗,防疫专岗人员已就位、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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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 是否按照《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进行安全检查并符合复工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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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结论 | □是□否符合复工条件,□同意□不同意申请复工。 日期:2020年 月 日 | |||
建设单位 (盖章) |
| 监理单位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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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盖章) |
| 疫情防控专员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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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 |
| 检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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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项目复工审核表
项目名称 |
| 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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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 监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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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象进度 |
| 工程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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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内容 | 结论 | ||
自查情况 | 项目是否组织自查,自查结论是否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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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管理体系 | 是否成立疫情防控指挥部,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制定疫情防控专员,落实相关责任人,职责清晰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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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措施 | 施工现场是否配备体温检测仪、口罩、消毒用品等医用防护用品,严格按照卫生防疫要落实体温监测、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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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场人员管理 | 施工总包单位对所有进场人员,并逐一排摸和登记造册是否来自、去过、经由重点地区,是否曾与病例人员接触。是否通过“深圳市实名制与分账制管理平台公众号”进行扫码登记人员信息及健康排查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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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封闭管理 | 所有出入口是否落实封闭管理要求,对进出人员进行测温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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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安全宣传 | 施工现场通过张贴宣传画、教育培训等各种手段充分可选宣传防疫知识、宣贯防疫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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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到岗履职 | 施工现场关键岗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机械员、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员)已到岗,防疫专岗人员已就位、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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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 是否按照《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进行安全检查并符合复工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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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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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结论 | □是□否符合复工条件,□同意□不同意复工。 日期:2020年 月 日 | ||
检查审核人员 |
| 检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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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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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生产经营需要,我单位按照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提交复产复工备案。我单位承诺,复产复工后,将切实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加强职工健康监测,完善相应设施设备,提供卫生用品和隔离观察场所,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重点场所消毒,把各项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落实落细。同时,我们将按要求定时报送疫情防控情况,并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如出现不符合规范的情形导致出现确诊病例,将依法依规承担有关责任。
法定代表人:
时 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