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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政策实施提速增效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政策实施提速增效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闽知发〔2022〕20号)


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实施“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部署,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政策实施提速增效 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积极帮助市场主体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服务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政策实施提速增效,加快纾困解难、恢复发展,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快知识产权惠企政策实施,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一)推动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奖补资金快速落地。加快推进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实施,在《福建省促进专利技术转移转化 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基础上,抓紧制定资金使用方案,发动全系统力量,积极组织开展项目征集储备,重点支持具有专利转化需求、符合相关项目支持条件、受疫情影响较大存在短期困难的市场主体,力争在中央财政资金下达一个月内启动项目实施。   (二)盘活知识产权运营项目存量资金。有关地方要积极盘活股权投资、基金等市场化方式支持的知识产权运营相关项目资金,对于到期退出的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及时协调同级财政部门统筹用于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工作,重点向直接惠企纾困的支出方面倾斜,尽快应支尽支。尚有结转资金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要切实加快资金执行进度、提升使用绩效,直接惠企的项目要先行落地,在2022年底前将全部资金执行完毕。   (三)加大知识产权惠企资金支持力度。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紧抓知识产权强市、强县及园区启动建设的重要契机,更大力度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加大知识产权工作保障力度。在知识产权项目立项、遴选和资金拨付上,要加快节奏、优化流程、便捷办理,让政策更快惠及市场主体。
  二、发挥知识产权制度效能,有效服务实体经济   (四)便利专利申请注册和权利救济。贯彻执行《专利优先审查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76号),发布福建省专利优先审查办事服务指南,建立涉及新冠肺炎防治的专利申请绿色通道,提高企业申请办理专利优先审查的便利性,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五)提高商标授权确权效率。持续开通涉疫情商品商标申请绿色通道,对已取得受理通知书的涉及疫情的商品商标申请,省局依当事人的书面请求,可以商国家知识产权局优先审查;对受疫情影响较大地区申请的有助于当地特色经济发展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地理标志产品认定、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核准等,依当地政府或权利人的书面请求,省局审查认为符合相关条件的,商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优先审查;依照《标注册申请快速审查办法(试行)》规定,支持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的申请人依法提请快速审查;支持权利人通过商标异议、驳回复审、异议复审、争议等案件程序维护合法的商标权益,对已取得受理通知书的,省局依权利人的书面请求,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提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加快审理。   (六)加快提升专利行政保护效能。聚焦知识产权代理专业服务领域,深入持续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规范化市场建设,维护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秩序。依托省内3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2家快速维权中心开展纠纷快速处理,促进知识产权纠纷高效、快速解决。联合有关职能部门,积极探索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和维权援助,为企业提供高水平专业化公益性指导服务。按照有关规定,对我省企事业单位开展海内外维权的相关费用给予后补助,切实帮助市场主体降低知识产权维权成本。   (七)加快提升商标权保护效能。围绕区域商标的特点组织开展重点商标保护,尤其要加大对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涉外商标的保护力度;加强对关系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种业、水泥和公共卫生等重点领域商标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特别是对抗疫防护用品、民生物资、农业农村领域、食品、影响青少年儿童视力相关产品等商品的商标的行政保护;聚焦农产品、加工食品、道地药材、传统手工艺品等,指导各地开展地理标志专项整治工作。对商标权利人向省局投诉的重大跨省(区、市)商标侵权案件,省局视情适时商请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全国性或区域性的专项保护行动。   (八)提增地理标志服务乡村振兴效益。支持相关市场主体依法申请地理标志商标、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支持政府主导的相关主体申请、注册以地理标志为载体的区域品牌商标;省局将充分发挥延续开展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的有利时机,提高审查效率,提升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主体的覆盖率,扩大核准使用产品的范围;深入指导示范区和重点项目建设,建立完善联系指导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升地理标志品牌影响力和产品附加值,发展壮大地理标志特色产业。
  三、加快推动知识产权价值实现,赋能企业创新发展   (九)开展专利转化运用奖补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创造。完善专利转化运用激励机制,开展专利转化运用奖补项目申报,对高校科研单位开展专利转化运用及中小微企业购买高校科研单位专利技术并实施转化的给予奖补,激发高校院所、企业专利转化活力,推动专利技术转化实施,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让创新成果惠及更多中小企业。   (十)鼓励知识产权金融创新缓解企业融资困难。各地要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集中组织政策宣讲、需求调研、银企对接等系列活动,以知识产权、信用数据为基础,综合知识产权获奖、试点示范优势称号、贷款偿还等情况,聚焦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及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领域,推动建立企业“白名单”筛选机制。充分利用普惠金融政策利好,全面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银行申报试点,加大受困市场主体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利息补贴力度。各地要多措并举、持续发力,实现全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稳中有升。   (十一)实施专利开放许可试点降低企业获取专利技术成本。各地要按照《福建省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积极开展专利开放许可试点,鼓励高校院所、国有企业筛选有市场化前景、应用广泛、实用性较强的专利技术参与开放许可,引导通过免费许可、分阶段许可等多种定价模式,降低市场主体技术获取成本和交易成本。达成专利许可后,鼓励继续为企业提供专利实施的公益性技术指导,帮助快速完成技术升级或新产品投产,加快推动复工达产。
  四、持续优化知识产权服务机制,便民利企激发市场活力   (十二)推动知识产权业务受理便利化。专利业务受理窗口要开通专利质押登记绿色通道,动态调整服务措施,畅通电话咨询和网上办理渠道,提供少跑腿、少接触的便利化服务。积极争取银行业金融机构专利权质押登记线上办理试点,提高业务办理的便利度和即时性。提升商标受理窗口全业务服务能力,各商标受理窗口要主动申请开通商标全类业务,尤其是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业务。尚未开通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窗口,要在年底前申请开通,所有开设商标质押登记的窗口,都应当设置绿色通道;各受理窗口要结合当地市场主体商标申请的具体需求,主动对接、靠前服务,出台更多便民利企措施、提供尽可能的便捷服务,充分发挥窗口的示范带动作用,助推经济平稳发展。   (十三)丰富知识产权服务供给。各地要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引导服务机构对受困市场主体提供专利商标代理援助等公益服务,切实解决实际困难。“知创福建”及各地分平台、工作站应充分发挥作用,为市场主体提供一站式、全链条服务。鼓励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保护中心、在闽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各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专利导航服务基地等载体发挥资源优势,对受困市场主体免费开放知识产权便利化服务工具。充分发挥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的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及分站作用,更好满足疫情环境下市场主体对培训的迫切需求,并根据培训绩效给予平台及分站承担单位后补助。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人才专场招聘活动,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增加见习、就业岗位。
  省局将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政策供给和信息共享,加大典型案例宣传力度,对措施得力、成效突出的地市,将在知识产权有关项目安排及资金分配时予以倾斜。各地要深入落实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细化具体措施,扎实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见效,相关政策措施出台后请抄送省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福建省知识产权局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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