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机构名单的通知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机构名单的通知


各市(地)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医疗机构:
  为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的核酸检测、诊疗服务等有关工作需要,现公布全省492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机构名单(截至2021年12月15日),其中:医疗机构348家(含4家军队医疗机构)、疾控机构124家、第三方检测机构20家。上述单位的检测结果和龙江健康码、国务院客户端查询结果均应予以互认。
  附件:
  1.医疗机构名单
  2.疾控机构名单
  3.第三方检测机构名单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2月16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