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关: 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发文字号:锡卫疾控〔2017〕3号
- 公布日期:2017.03.20
- 施行日期:2017.03.20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卫生综合规定 疫情防控
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锡卫疾控〔2017〕3号)
各市(县)区卫生计生局(委),各市属医疗机构、市疾控中心:
为有效防范肠道传染病疫情的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进一步加强全市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联防联控机制
肠道传染病疾病发病急、传播快、传染性强、危害性大、极易在学校、托幼机构、流动人口聚居地等重点单位和地区引起暴发性流行。2016年,全市发生多起由手足口病、诺如病毒、伤寒、副伤寒等病原体引起的肠道传染病暴发疫情,尤其是伤寒、副伤寒暴发疫情,波及范围广、持续时间长、发病人数多,给社会经济和群众健康带来较大影响。各地要充分认识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传染病防治体系建设和防控工作组织领导,结合辖区内肠道传染病发病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方案,做到职责细化、分工明确、措施到位,确保防控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开展。各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宣传、教育、农业、检疫、食品及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日常防控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联动。要会同教育部门共同落实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的健康教育和疫情防控措施,向食品安全监管等部门提出加强餐饮行业、集体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和肠道传染病防控措施建议,严防霍乱、肠出血性大肠杆菌感染性腹泻、伤寒副伤寒、诺如病毒等急性肠道传染病通过食物、水、食物加工原材料等传播,严控在学校、集体单位等重点场所扩散。 加强疫情监测,及时掌握疫情动态
各级医疗机构要进一步规范腹泻病门诊设置,严格按规范落实腹泻病门诊运行管理和病人收治筛查等各项要求,认真开展肠道传染病监测报告,进一步提高临床医务人员对肠道传染病的敏感性,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例应按照要求及时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疫情动态监测,每日至少4次审核和分析传染病病例报告情况,定期深入医疗机构开展肠道传染病主动搜索,准确把握和分析疫情动态,及时科学地进行疫情预测、预警。要加强对学校、托幼机构、建筑工地和饮食服务从业人员、流动人口等重点地区、人群的疫情监测和管理,指导学校、托幼机构等重点单位做好缺勤登记、病例报告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各地要严格按照相关监测方案要求,组织实施以霍乱、手足口病、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等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监测工作。霍乱、伤寒与副伤寒等肠道传染病历史高发地区要按相应方案强化监测工作,开展腹泻病例病原学监测和托幼机构、学校、流动人口、饮食服务从业人员等重点场所和人群病原体情况监测,开展海水产品及养殖场所的病原学监测,掌握辖区内肠道传染病优势病原体的基线特征,为精准制订防控策略提供科学依据。 加强培训演练,及时有效处置疫情
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定期组织辖区医疗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控业务培训,做到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全覆盖,全面提高各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基层防疫人员对霍乱、伤寒、手足口病、肠出血性大肠杆菌和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等常见肠道传染病疫情的敏感性,明确疫情报告、流行病学调查分析、采样和实验室检测等防控要求,并组织开展针对性的疫情处置模拟演练,全面提升突发疫情综合处置能力。
各地要认真做好肠道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准备,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组织、人员、物资、技术“四落实”。一旦接到疫情报告,要及时组织开展调查处置,认真做好疫源调查追踪、病例主动搜索和密切接触者观察随访工作,协调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做好疫点、疫区的处置工作,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 加强健康教育,全面开展环境整治
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台、电台、报刊和微信等多种宣传途径,多形式、广覆盖开展肠道传染病防治知识的群众性普及教育。尤其要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餐饮服务单位、流动人口聚居区、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和人群的健康教育和宣传引导,提倡健康的饮食和卫生习惯,增强全民防病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各级爱卫办要结合健康城市、健康社区等建设工作,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广泛动员群众,组织开展以预防肠道传染病,清除卫生死角为重点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加强供水卫生管理和饮水卫生监测,加大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力度,全面清理露天粪坑和旱厕,做好外来人员聚居地临时公厕的卫生管理,严格人畜粪便管理和无害化处理,进一步净化城乡环境,从源头上切断肠道传染病的传播途径。 加强工作督导,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督查指导,定期组织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及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等开展技术指导和督查,包括传染病监测、疫情报告和处置、肠道门诊规范运行等,及时发现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并落实整改措施。
各地要根据疾病监测情况和疫情防控动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提出传染病防控工作建议,做好防控措施实施情况和有效性的督导评估,并及时反馈信息,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3月20日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