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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东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我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的公告

东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我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的公告


各位市民朋友:
  1月2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为更好落实防控措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东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随即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现根据Ⅰ级响应有关要求,作出以下公告:

  一、全市所有节庆活动全部暂停举办。   二、博物馆、体育馆、图书馆、影剧院、景区、公园等公共活动场所全部暂时关闭。   三、大型商场做好通风消毒等预防措施,并尽量缩短营业服务时间。   四、禁止一切野生动物交易,全面关闭各类市场活禽交易区、宰杀点。   五、全面加强交通检疫,全市车站、码头、机场、高速路口、入境东营的主要道路交通关口设立检查站,全面实施体温检测、通风消毒,出入人员必须配合检测体温。   六、计划来东营的武汉游客及探亲访友人员全部劝退,凡是近期去过武汉和来自武汉现已在东营人员、有疫情较重地居住史或旅行史的人员,必须居家隔离,并主动接受所在地社区网格员、医护防疫人员体温检测。   七、各类培训全部暂停。   八、建议市民暂停外出探亲访友、暂不接待亲友来访,尽量避免外出聚餐。   九、到公共场所的市民应当采取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十、认识旅行风险,避免到有疫情的地区旅游和居住。   十一、不传谣、不信谣,自觉维护社会稳定。
东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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