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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张家口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市机关办公楼防疫期间后勤保障工作措施》的通知

张家口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市机关办公楼防疫期间后勤保障工作措施》的通知


各科室、局属企事业单位:
  《市机关办公楼防疫期间后勤保障工作措施》已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贯彻落实。
张家口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0年2月1日

  市机关办公楼防疫期间后勤保障工作措施

  为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有关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制定疫情防控具体措施:

  一、个人防护工作
  1.保安、保洁、消防、会务、餐厅、车辆、维护维修等一线服务人员一律实行晨检,每天测量体温,佩戴口罩上岗。
  2.春节前外出的服务人员(赴湖北、湖南疫情严重地区人员除外),返张后居家观察,在没有发热症状的前提下,经主管局长批准方可上岗。赴湖北、湖南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暂缓返回,随时报告个人情况。
  3.家住县区的餐饮、会议服务人员及单身工作人员,鼓励在机关住宿,负责相关服务工作;其他人员在家备勤,以减少人员接触,降低感染风险。
  4.使用电梯楼层控制和升降按钮要避免用手直接接触。   二、卫生防疫工作
  5.大楼电梯间、楼道、步行梯、南北楼二楼大厅等公共区域每天消毒1次;卫生间、栏杆扶手、垃圾箱等重点部位每天消毒2次,电梯轿厢每2小时消毒1次。
  6.大楼排风系统每天启动4次:上午9:30-10:00、中午12:30-13:00、下午15:30-16:00、晚上21:30-22:00。卫生
  间每天开窗通风不少于2次,每次通风不少于30分钟。电梯轿厢内风扇提前开启,保证楼内和轿厢空气流通。   三、门禁管理工作
  7.疫情管控期间临时关闭东、西配楼侧门、北楼北门及政协楼前门,保留南、北楼正门及地下车库出入口。
  8.在南、北楼正门及地下车库入口设分检台和留观区域,进入大楼人员及乘车进入地下车库的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
  9.外来办事人员必须登记、测量体温,询问其出发地、途径地,在征得驻楼单位同意后,方可放行。如遇从疫情严重地区来访人员,严禁进入大楼,并及时报告。建立外来人员办事登记本、发热人员登记本和发放口罩登记本。   四、会议保障工作
  10.茶杯清洗严格在洗消车间进行,严格按照工作流程清洗茶杯并高温消毒。
  11.会前提前两小时对会议室和候会室进行消毒通风,消毒范围包括地面、桌面、桌斗、话筒等桌面物品;会后及时通风,并对会议室和候会室进行全面消毒。
  12.服务人员上岗前需用消毒皂清洁手部。在打水、端杯、续水、递送文件等接触性服务前随时对手部进行局部消毒。
  13.参会人员及会议主办方工作人员进入会场严格测量体温,佩戴口罩。   五、就餐保障工作
  14. 特殊时期,餐饮以清淡为主,取消凉拌菜,在确保饮食安全的前提下,保证干部职工营养供给。
  15.取消自助餐。从2月1日起,餐厅开设打饭窗口,不再提供公用餐具。就餐人员需自备餐具、佩戴口罩进入餐厅,打饭后回各自办公室用餐。
  16.实行分时段、分区域打饭。从2月3日起,北楼、东配楼人员到第二餐厅打饭;南楼、西配楼人员到第一餐厅打饭。中午11:40六层(含)以下人员开餐;12:10六层以上人员开餐。早、晚餐时间不变。
  17.临时关闭第三餐厅(处级餐厅)。原在第三餐厅就餐的人员可选择到其他餐厅打饭。   六、车辆保障工作
  18.最大限度压缩车辆派遣使用。如确因工作需要,严格按照审批程序申请车辆。
  19.执行任务期间,司勤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做好防护工作,车中配备部分抗病毒口服液。
  20.每日清洁洗消车辆,保障部分消毒纸巾,车辆使用后,及时清洁车门把手和座椅等部位。
  21.上班后,所有公务用车出车后,都要进行消毒作业。   七、维修服务工作
  22.非必要的基建维修项目以及维修人员超过2名以上的基建维修及改造工程暂停实施。
  23.在进行故障维修时必须佩戴口罩。修理完成后清理施工现场并洗手消毒。
  24.受理反馈维修情况提倡使用公众号在线沟通,减少人与人直接接触,在楼内巡查时必须佩戴口罩。   八、宣传教育工作
  25.通过公众号信息推送、门户网站刊载、张贴宣传知识等方式,增强干部职工的个人防护意识,提高防护技能。
  26.在大楼出入口设置提示牌,明确进入机关办公楼的有关防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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