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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视听产业园区演播室复工防控指引(第二版)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视听产业园区演播室复工防控指引(第二版)


  为适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并结合我市新冠疫情应急响应由一级调整至二级的具体情况,积极有序复工复产,根据《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等五部门关于做好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的通告》,参照市疾控中心最新修订的防控指引,特对视听产业园区演播室复工防控指引予以修订发布。
  一、总则
  1.演播室运营管理单位,除国家和本市根据防疫情况公布的复工复产限制措施外,在遵守防控要求的情况下,自主决定复工复产。   2.在演播室制作视听节目,节目制作方与演播室运营管理方均要运用“北京健康宝”,对持有“北京健康宝”健康状态为“未见异常”的人员,无需提供其他与防疫相关健康证明材料。   3.演播室运营管理方要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入驻的节目制作方无需采取重复性措施。   4.复工复产期间,所有节目制作团队及视听产业园区演播室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市、区主管部门防疫规定,服从统一指挥,自觉出示“北京健康宝”绿码信息,并配合园区做好健康安全防护各项工作。
  二、人员要求   5.所有参加节目制作的人员(主持人、嘉宾、化妆等随行人员),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1)本市常住人员、国内低风险地区来京人员及出差返京人员,提供真实有效的“北京健康宝”绿码,登记后即可参加录制;
  (2)境外及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来京及出差返京人员,需依据市疾控中心的相关要求,经过隔离观察及检测后,并获得“北京健康宝”绿码认证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录制。
  录制过程中演播厅运营管理方和属地防疫部门可以随时到现场检查;节目制作期间发现人员出现发烧或身体异常等情况,应立即对相关人员进行隔离,并报疾控部门甄别处置。   6.演播室现场,除正在录制中的主持人、嘉宾、演员外,其他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所有工作人员在交接、操控录制设备时应当使用一次性医用检查手套,现场须设置口罩、手套等废弃物专用收集设施,即时消杀防止二次污染。   7.在化妆、服装等环节,除化妆师、服装师外,其他工作人员均应与梳妆者、试装者保持1米以上的工作间距;除化妆中必要阶段,所有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使用独立化妆用品,避免共用引发交叉感染。
  三、场地要求   8.演播室现场应当保持1米以上安全工作间距、使用面积不少于2.5㎡/人,建议通过采取舞美置景施工错峰进场等措施,不同工种选择不同的时间段进行搭建,现场施工人员数量建议控制在50人以下;节目类型优先安排无现场观众的节目录制,可通过增加50%以上的演播室面积,有效疏解现场人员密度。   9.演播室配套化妆间、试装间等功能用房应当保持良好通风条件,及时做好开窗通风和空间消毒处理,化妆台、镜、门把手等在使用前后应当用酒精或消毒剂擦拭;室内人员应限定在设计使用规模50%的标准以下,与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   10.疫情结束之前,演播室使用中央空调应关闭回风,采用全新风运转,并按规定对空调系统进行消毒处理,节目录制间歇和休息时段应当敞开入口门及进景门或开启排风设备通风换气;演播室及导播机房在节目录制开始前和结束后,应当采用大功率紫外线消毒灯实施全区域彻底消杀;录制持续时间较长的节目,应当中间暂停录制并在实施紫外线照射消毒后再继续录制;导播台使用前后应当用酒精或消毒剂擦拭,机房(转播车)每天应不少于3次开启门窗或排风设备通风,不具备通风条件的应当暂停使用或增加消毒频次。   11.公共区域每2小时消毒一次,卫生间便池及周边应使用配制浓度为1000mg/L含氯消毒液消杀30分钟以上,洗手池、水龙头、台面等直接接触物使用配制浓度为500mg/L含氯消毒液消杀30分钟以上,达到消杀时间后均用清水擦净,并保持干燥、通风,同时配备洗手液或其他消毒用品。
  四、出入及后勤管理   12.交通方式以自驾或专用车辆接送为主、公共交通为辅,当天录制工作完成后,人员不在园区居住、留宿。   13.演播室现场实行“北京健康宝”绿码通行。进入节目制作区域人员进行人员信息登记,必须与报备名单的身份证一致。   14.所有人员、车辆必须事先办理出入证,从指定出入口和通道进出工作现场,分别设置单一出入口,实行人车分行,除装景设备车辆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由演播室进景门处通行;所有进入演播室的设备在进场前必须进行消毒处理,节目制作方应主动向演播室运营管理方出示消杀记录和相关凭证。   15.在演播室等节目制作区域乘坐厢式电梯时,每次不得乘载超过4人,使用牙签、消毒纸巾等触碰按键;楼梯间阻隔门应保持开启状态,减少接触面,避免交叉感染。   16.提供餐食服务的园区,应根据首都之窗公布并更新本市具有“点对点”配送能力的食材供应配送企业、蔬菜直通车企业名单,帮助开工企业(制作团队)精准对接,根据订购需求,集中加工、分送餐品。所有用餐人员应当在指定地点、区域错峰分散就餐,就餐方式应当采用分餐制,人员间隔应保持在1米以上;就餐地点须提供自来水源和洗手液、肥皂、纸巾等消毒清洁物料。
  本指引由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制定并解释,由北京市疾控中心归口并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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